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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四年-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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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明,想要当官,靠的是科举,科举考八股文,却不考《大明律》,有些官员从礼部调到刑部,又或者原来是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调职后却成了断案的司狱,就更别指望他们熟读《大明律》了。
    中央尚且如此,地方就更不必说了。
    在唐泛上任之前,浙江那边就出了一桩很有名的案子。
    甲跟乙起冲突,两人打架,被乙失手打死。
    明律有规定,如果自己的祖父母、父母被人杀死,子孙当场替他们报仇,杀人是无罪的,如果事后再杀,就要杖六十。
    如果仇人已经被审判,因为大赦没有被处死的话,如果这个时候子孙还跑去报仇杀人,那就要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这时候,甲的儿子没有当场杀人,他私下跟乙达成协议:乙赔偿土地给他,然后声称父亲死于意外,然后向官府申请不必剖尸检验,就算是私下了结了。
    因为当时讲究死者为大,尸检会破坏尸体,很多人家不愿意这么干,所以官府接到这样的申请,也就不会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家属的意愿为准。
    这样做不算合法,但也不犯法,无非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也就过去了,甲的儿子充其量就被人斥为不孝,在乡间抬不起头之类。
    但事情当然没有这样结束。
    乙赔偿给甲家人的田地,每年都能收到不少租金,甲的儿子就拿了这些田租吃喝玩乐几年,顺便娶了老婆,生了孩子,等孩子长到三岁的时候,就拿着刀,去把乙给捅死了,说是已经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可以为父报仇了。
    好了,问题来了,律法早就规定了,爹娘要是被人杀死,做儿孙的当场杀了对方是没罪的,但甲当时没有杀,也没有让官府判决,反倒与乙私了,还瞒报官府,这就说明案子已经告一段落了,结果三年后,他又杀了乙,按照规定,起码要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这个案子当时非常轰动,还闹到了刑部,判案的官员们主要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是严格按照律法来判,甲的儿子不肯尸检,对官家隐瞒不报,无疑是藐视玩弄官府,这种行为必须严惩。
    另一种意见则是觉得甲的儿子为了传宗接代,生下儿子,这才对乙忍气吞声,是孝道的表现,理应从宽处理,可以减免罪行。
    两种意见相持不下,大理寺和都察院也纷纷加入了争论,最后还是内阁给出了批示:甲的儿子其情可悯,但其罪也可恶,所以两相折中,杖一百,流放就免了。
    在唐泛看来,这件案子就是用孝道来掩盖自己的卑鄙,钻法律空子的典型表现。
    因为按照规定,甲的儿子只要在老爹被杀之后马上就杀掉乙的话,本来是可以免罪的,但他没有那么做,反倒拿着乙的钱去享受了几年,然后娶了老婆,生了孩子,这才跑去捅死乙,就说是为父报仇。
    刑部和内阁未尝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甲的儿子以孝道来做护身符,明代以孝治天下,如果他们重罚,就与当时的教化不符合,所以朝廷最后选择在律法和情理之间作了一个相对平衡的选择。
    但这也直接便宜了甲的儿子。
    他原先家贫,全靠了乙赔偿的田地才改善家境,这下人也不用死了,老婆孩子也齐全了,家里也有钱了,还得了一个孝道的好名声,洗刷之前的污名,真是一举数得。
    这就折射出了如今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现行律法没有规范得那么仔细的条例上,许多人就有了钻空子的机会,像甲的儿子这种情况绝不在少数,如果当时官府强制要求尸检,那么之后那些事情就全都不会发生。
    这个问题不仅唐泛意识到了,同样有许多人意识到了。
    像前刑部尚书林聪,董方等人,就明确提出要修改《大明律》,以便适应日益增长的判案需求。
    但《大明律》是太祖皇帝定下的,不是想改就能改的,在太祖之后,都有不少臣子提出要修改,但每次一有人提出,就会有一大堆言官跳出来以违反祖宗家法的名义弹劾他,久而久之,《大明律》还是那部《大明律》,许多官员在判案过程中没能找到依据,只能按照自己的常识判断来,这就产生了很多冤案错案。
    唐泛也觉得《大明律》必须修改,但是不能直接就在上头改,无数前辈已经用身体力行向他证明了这是行不通的,会被骂得很惨,不过如果不去动《大明律》,而选择额外增加一些问刑条例,这就没有问题了。
    不过就算如此,现在也轮不到唐泛来做主,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五品郎中,不是内阁宰辅,这种提议呈上去,十有八九会被搁置,再说现在这个朝廷也不是做事的朝廷。
    但是进了刑部,唐泛就多了一个很好的环境,在这里他可以查阅到大量之前没法在顺天府看到的卷宗资料,也可以开始自己的计划——从历年各种案例中找出判决不合理的地方罗列整理,并在《大明律》的基础上撰写出新的问刑条例。
    如果他有生之年没法登上高位,这些事情很有可能永远也不会得到推动实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唐泛就可以像尹元化等人一样在刑部里浑浑噩噩度日,将精力全部耗费在勾心斗角上,他从来没有忘记他当官的初衷,正如他不会忘记老师丘濬在离京前勉励自己的话。
    世道再黑暗,也总有重现光明的一天,世道再黑暗,也总有一群人为了重现光明的那一天而不懈努力。
    唐泛不是唯一在努力的人,但他愿意成为其中的一个人。
    如此一来,唐泛被孤立之后,非但没有像大家预料的那样惶惶不知所措,反倒忙得恨不得把人也给埋进高高的案牍里。
    不过这件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不仅庞大,而且繁琐,单靠唐泛一个人也不可能做完,如果多几个人一起做,效率肯定比他一个人要高得多。
    但唐泛也有自己的打算,他没有急着把戴宏明等人叫过来,让他们表忠心,给他们分配任务,也没有因为外界对自己的议论而焦躁,在戴宏明将卷宗全给他搬过来之后,唐大人就让他自己去忙,然后每天的工作就是看卷宗,顺便等好戏开锣。
    隔了两天,照例是上班时间,唐泛照例一边喝茶,一边看着那一堆如同小山一般的卷宗。
    他看得很仔细,先看案子,再看判决,从中挑出不合理的地方进行另外标注,再写上自己的意见和思路,速度肯定很慢,不过他也不着急,反正来日方长,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就在这时,外头响起匆匆忙忙的脚步声。
    不一会儿,戴宏明略显着急的脸出现在门口:“大人!大人!”
    唐泛抬起头:“何事?进来罢。”
    戴宏明走进来,压低了声音:“部堂大人召各司郎中与员外郎去开会,说是要询问下半年各司的一些情况。”
    唐泛问:“什么时候?”
    戴宏明:“就是现在!”
    唐泛眉头微微一皱:“为何没有提前说?”
    戴宏明支支吾吾:“下官也是刚刚才知道……”
    唐泛明白了,员外郎是郎中的副手,这事本该由尹元化负责并提前告知他,但尹元化巴不得他出丑,又怎么会提前告诉他?
    他嗯了一声,也没有怪责戴宏明,起身就往外走。
    戴宏明心里惴惴,既怕唐泛迁怒自己,又担心唐泛准备不足,导致本司在会上出丑。
    走了一段路,唐泛回头,瞧见戴宏明还跟在后面,不由奇怪:“怎么?你也要参与?”
    “不不,下官以为大人还有什么吩咐,这就走,这就走!”戴宏明干笑,忙不迭溜走了。
    这个会议算是例行会议,每个月都要召开的,一般是在将近月底的时候,不过这个月因为张尚书有事不在部里几天,延后了,本来应该提前另行通知的,不过谁让唐泛是新来的又不受待见呢,大家就欺负新来的,所以在他刚刚才知道的时候,会议已经快开始了。
    理所当然,在各司里,唐泛是最后一个到的,甚至比两位侍郎还要晚半步。
    他连忙拱手行礼,然后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来。
    按照规矩,各司的郎中与员外郎自然是坐在一起的,唐泛的视线跟坐在他旁边的尹元化不经意对上,后者对他递来一个得意的眼神。
    唐泛回以不动声色的微微一笑。
    紧挨着他坐的是陆同光,对方也瞧见了尹元化对唐泛的示威,心中不由暗叹,终究是有些不忍,便悄悄对唐泛说:“这次开会,不单讨论本月的,还主要讨论下半年各司的计划,张部堂可能会一个一个司地问,你要有所准备。”
    唐泛对他报以感激的笑容,也小声道:“多谢陆老哥。”
    陆同光还想说什么,尚书张蓥进来了,他连忙摆摆手,示意唐泛不要再说话。
    正主儿一来,会议正式开始。
    正如陆同光所说,张尚书先说了一下上半年刑部的总体情况,又着重讲了几个还未判决的案子,督促各司加紧,然后就开始让各司进行汇报。
    尹元化早已有了打算,由于事先毫无准备,再加上刚来没几天,轮到河南清吏司的时候,唐泛估计十有八九是答不上来的,这时候就是他出风头的好机会了。
    就算唐泛一时半会不可能被罢职或调走,但只要他表现不好又被孤立,在刑部就寸步难行,职权也会被架空,届时可真就成了一个傀儡郎中了,比前任周郎中还不如。
    那头福建清吏司冼郎中说道:“闽中契弟成风,习以为俗,更有不少人因此自宫,却不得门路入宫为宦,禁之不绝,实在令人头疼,福建按察使司那边多次来函请求朝廷下令严禁民间百姓私自自宫,违者加以重惩,否则只怕此风会愈演愈烈。”
    张尚书问梁侍郎:“你怎么看?”
    梁侍郎沉吟道:“我也曾见福建来函公文上报过此事,景泰七年,成化七年,朝廷都曾下令严禁民间自宫,然而收效甚微,归根结底,还是官府未曾加以严查所致,日积月累,蔚然成风,所以才屡禁不止。要想彻底断绝此事,还应从源头上想法子。我的提议是由朝廷下令,规定以后民间私自自宫者,一律不得入宫。”
    唐泛听得暗暗点头,这梁侍郎虽然包庇门生,又处处与他过不去,但确实是有些能力的,倒比那些庸官还要好上几分。
    张尚书颔首,对冼郎中道:“可先记下,回头将梁侍郎的提议整理之后呈上来我看一看。”
    冼郎中连忙应下,又汇报了一些情况。
    福建的说完,自然就轮到下一个了。
    会议上的发言,本来就不是按照地域上由北到南或者由南到北的顺序来进行,而是依照大家的座位来区分的,陆同光坐在唐泛左边,冼郎中坐在唐泛右边,按照从右到左的顺序,冼郎中说完,就轮到唐泛,然后才是陆同光。
    张尚书的目光从冼郎中那里移开,落在唐泛身上。
    “你便是新来的河南清吏司郎中?我们好像还未见过面罢?”
    唐泛起身行礼道:“正是下官,这几日下官前往拜见部堂,不巧部堂外出不在,是以未能碰上,还请大人恕罪。”
    张尚书拈须一笑,倒是通情达理:“既然是不巧,何罪之有?坐罢,依你看,河南清吏司的情况如何?”
    尹元化闻言,心中自是一喜,唐泛刚来没两天,有个屁情况可说,还不是得由他来说?
    想及此,他不由挺直了背脊,想要开口。
    却听唐泛说道:“下官到河南清吏司数日,发现这里人浮于事,拖沓成风,许多陈年积案因为疏忽大意而错判漏判,甚至随意糊弄,确实有不少值得改进之处。”
    这人没毛病吧,怎么一说话像疯狗似的乱咬?尹元化不由扭头瞪着他。
    不仅是他,其他人也都像看怪物似的看着唐泛。
    唯独唐泛面色如常,淡定自若,仿佛方才那些话不是从自己嘴里说出来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
    唐大人真疯了吗?明显不是啦~下回就该轮到他大出风头,横扫四方啦!
    1、甲乙案子是确有出处的,发生在万历年间,而且案情被我改动了一下。
    2、福建契弟成风那个也是历史存在的问题,很多太监祖籍福建,据说两者是有联系的~
    3、唐大人现在写的新的问刑条例,历史上是有原型的,在文中这位太子朱佑樘登基之后,明朝出了个《问刑条例》,就是在《大明律》的基础上,对一些原来没有规定的问题进行延伸规范。这里出自唐大人之手,就是对后文的一个暗示,你们懂的~
   
  第58章

    当所有人的脸色因为唐泛的话或多或少都起了一些变化的时候,唯独张尚书笑了笑;甚至有些和蔼地问:“既然如此;你可有什么章程;不妨提出来;大家参详参详。”
    唐泛道:“身为刑官,本该明习律令才是;但我翻阅旧年卷宗时,发现河南清吏司诸员不说通晓律法,只怕连《大明律》都未有翻看一下;全凭个人喜恶来断案;如此长久以往,才使得司内卷宗错乱;旧案纷杂。”
    “就拿去年开封府呈上来的一桩案子来说;有两兄弟因财产继承而起纠纷,为了打赢官司,双方互揭对方阴私,其中还牵扯到人命官司,对错真假难辨,开封府因觉棘手,便上呈刑部决断,当时此案正好呈到尹员外郎那里。”
    听到这里,尹元化心中咯噔一声,隐约猜到唐泛想说什么,但他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只能任凭他继续说下去。
    果然,唐泛又道:“结果尹员外郎判决将两兄弟各责打一顿,又以情理说服他们身为同胞兄弟,应该互相体谅,据说开封府接到刑部判决之后,依言照办,事情果然很快平息下来。”
    张尚书拈须颔首:“你特地将其拎出来说,是否后来又出了什么问题?”
    唐泛拱手:“部堂英明,正是如此。我查看此案的时候,发现兄弟俩互相揭发的阴私里,还包括了一桩人命官司,虽未知真假,但尹员外郎并没有责成开封府彻查,反倒将此忽略过去,此其一。”
    “还有,与财产相关,《大明律》早有明文规定,可循例而行,若无律可循,方才以情理判之,但尹员外郎未曾翻阅明律,也不管其中规定,便草草断之,致使上行下效,长此以往,必将使地方官员视律法如无物,如同尹员外郎那般随心所欲。”
    尹元化再也忍不住了,他腾地站起来:“你这是血口喷人,我怎么随心所欲了!那两兄弟的官司打了十多年,他们所说的许多事情早就无从查起,又如何断定真假!我从情理人伦出发,劝说他们要本着兄弟之谊,互相友爱,让他们自己协商解决此事,不必事事诉诸官府,又有何不妥?!”
    唐泛淡淡道:“问题就出来他们互相揭短上,我看了卷宗,当时他们互相揭短,为他们出来作证的,都是双方妻儿,以及他们两人其他的兄弟,《大明律》早有云,弟不证兄,妻不证夫,奴婢不证主,所以这些人的证词,通通是不能生效的。然而尹员外郎在对下行文时,并没有明确指出并斥责这种行为。另外,若是财产久决不下,就该一切以律令为标准来裁断,而不该让他们自行协商。我曾派人去调查,发现在刑部下文之后,这两兄弟的争执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如今已是闹得乡里尽知。敢问尹员外郎,你所说的按照风俗人伦对他们进行教化,教化又在何处?”
    尹元化语塞,忽然想起另外一个问题,连忙诘问道:“你来刑部上任不过四五天,如何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查到案子的进展,莫不是在随口胡言不成?”
    唐泛摇摇头:“你莫不是忘了,锦衣卫在各地皆设有卫所?”
    尹元化瞠目结舌,这家伙竟然让锦衣卫去查案?问题是锦衣卫又怎么会听他的?
    他隐隐发现唐泛此人好像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好对付。
    没等他反应过来,唐泛便先声夺人:“太祖皇帝早有言:凡政事设施,必欲有利于天下,可贻于后世,不可苟且,维事目前。盖国家之事所系非小,一令之善为四海之福,一令不善有无穷之祸,不可不慎也。此话足以发人深省,虽已过百来年,犹需我等铭记于心,不可或忘!”
    他又语重心长道:“我知道尹员外郎是出于一片好心,希望那兄弟俩能够放下成见,忆起同胞之情,以免酿成手足相残的惨事,然而太祖既然颁下《大明律》,便是希望我等有律可循,似那等风化败坏的争产案,既然双方已经争了十多年,那必是不会惦记手足之情的人,自当严格依照律法来查办,而不该妄想以人情伦理来感化他们,否则地方官有样学样,以后大可不必翻看《大明律》,一切从情理出发,想怎么断案就怎么断案,岂非如太祖所说的那样,一令不善有无穷之祸?尹员外郎,你这是好心办坏事啊!”
    尹元化已经被他各种偷换概念绕得头晕脑胀,嘴巴张张合合,脸色青青白白。
    想发火吧,显得太没风度了,主要是这里坐的都是上司同僚,不能做影响不好的事情,但是想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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