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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强]硝烟未灭-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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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斯曼啊……如果这次行动失败,你估计就要跟我一样成闲散人员了。”老指挥官笑道:“不过我现在要告诉你一个刚刚得到的消息。”

    “哈哈,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唔,这个我也难以评价,对于我们来说也算是个好消息吧。朱姆朱马附近驻扎山区的驻地报告,1个小时前,在通往朱姆朱马的路上,他们拦截美军伪装的队伍,结果却遇到了迈哈迈德。”

    “迈哈迈德?!哼,这个匪首。”

    “不过这不是事情的重点,他们顺路搭载的两个人不知和迈哈迈德有怎样的深仇大恨,竟然当场开火,我们的士兵也在这两个人掀起的混乱局势受伤,但对方却死伤惨重。”

    “两个人?就只有两个人?”

    “对,只可惜迈哈迈德没死。”

    “哼,那真是可惜了。”库斯曼说道。“那两个人现在呢?死了?”

    “没,听说趁乱逃跑了。我们的士兵说,其中一个人是苏联人,是第40集团军十九师七营九连的雅库西·伊凡诺夫。他记得是这样的……”

    “那就派人去查查。”库斯曼摘掉帽子,扔在一边说道:“顺便把轻骑兵的资料都给我找来,我亲自挑人。”

    “好的,长官~”指挥官促狭的笑道。

    而在遥远的另一边,阿历克赛也走的满头大汗。他抱着陶季,这小子身上就跟个小火炉一样冒着热气,两个大老爷们在阳光下走的汗流浃背,陶季从小生活在丛林里,夏天再热,吃吃西瓜玩玩水就过去了,哪里来过这种干燥炎热的地方。他脱臼的胳膊软软的搭在阿历克赛被汗水浸湿的外套上,两人的衣服上已经结出一圈圈盐花。

    “苹果……西瓜……还有……火龙果……”陶季眯着眼睛快要中暑了,下巴抵在阿历克赛被汗水弄得湿漉漉的发顶。“我想吃冰棍,还想吃……冰镇西瓜。”

    阿历克赛老家本来就是苏联很冷的地区,他就算当了几年兵也有点受不了这气温。

    “给我点水喝吧。”陶季可怜兮兮的抿了抿干裂的嘴唇。

    “你还敢说,一壶水基本都是你喝的,你一个水生两栖动物,就不该到荒漠上来找死。我还渴得难受呢,你坚持一会儿吧。”阿历克赛眯着眼睛,有气无力的说着。他白皙的皮肤都晒得发红,两眼直冒金星。

    “老子给你干活,结果连水都喝不上……还要受这种苦……我要洗澡,我要泡水……”陶季还在怨念,他尖尖的下巴再说话的时候戳的阿历克赛发顶疼。

    “闭嘴吧,我还抱着你呢。”

    “啊……那里!阿历克赛!那里有辆牛车!”陶季眯着眼看见远处有一辆牛车走来,立刻扭起来,他身上汗湿的如同一条鱼一样从阿历克赛手臂之间滑出来,单脚撑地兴奋地喊道。“你快去拦住他!”

    阿历克赛远远地用普什图语喊道:“请停一下!那边的牛车!请停一下!”

    那个在沙地中颠簸的牛车似乎没听见似的,阿历克赛连忙扛起陶季,就朝牛车的方向跑去!“停一下!请停一下!”

    他跑近了才看见,赶车的是一个衣服花里胡哨的青年,车上装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个5、6岁的小男孩坐在车上。青年终于听见了他的话,停下车来,陶季颠簸中才看见了那个青年的奇怪装扮。

    阿富汗大部分男人都蓄须,这个男人却下巴光洁,皮肤白皙,他的黑头发又长又卷,被松松的扎着垂在肩上,头顶裹着颜色绚丽的头巾。五官很立体,却画着如同巫医一样的妆,下唇毫无颜色,上唇却被涂了某种紫色的染料,显衬出上唇漂亮的形状,仿佛从下一秒就会从他的嘴唇中喃喃出什么咒语。

    微微上挑的眼睛周围画着深红色的花纹,看起来诡异又原始。

    陶季有点心里发憷,他不怕刀枪,却怕这种神神秘秘的巫术者。

    阿历克赛也被他的装扮吓了一跳,却也搭话问道:“请问你是去哪里?”

    车后面的小男孩好奇地看着他们俩。

    “本人呐。”花衣青年浅灰色的瞳孔看着这两个人,开口说道:“要去……朱姆朱马呐。”他声音低沉沙哑,说话速度极慢,有一种如同在朗诵圣诗的抑扬顿挫,尾音的‘呐’也拖得极长,整个人充满了一股不紧不慢又神秘的气息。

    阿历克赛也情不自禁的盯着他着了紫色的上唇,以及说话时露出的整齐牙齿,就如同这个青年说话时会吐出蛇信一般。

    “啊,能不能带我们一程啊。”阿历克赛笑了笑说道。

    对方沉默了,不知道是反应慢半拍还是在犹豫,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好,你们……上车呐。”

    “谢谢啊。”阿历克赛连忙把挣扎着的陶季扔上了车,才发现这辆车的轮子不是木制的,而是拆卸下来的卡车轮胎,木板车周围的围栏,也是从废弃坦克上拆下来的零件做成的。他也跳上了车,说道:“这里离朱姆朱马还有多远?”

    “嗯,不远呐。”青年头也不回的慢吞吞说道,便沉默了。陶季上了车才发现,那些包裹里的小物件,竟然都是各种传统的手工玩具,难道是卖玩具的?

    旁边的小男孩就完全当做他们不存在一样,自己拿着一个涂了彩漆的木制玩具转着,圆脸上的嘴儿吐着口水泡泡。陶季总感觉这个青年有点怪异,就一直转着脑袋似乎观察着。

    很快,他就发现那个画着诡异装束的青年并没穿鞋,他光着的右脚腕上是一串铃铛,困住他脚腕的那个挂满铃铛的银色钢圈明显有点年头了,而且还是小了许多,紧紧地扣在他肉里,形成了可怕的伤口,那铃铛附近的皮肉满是溃烂,疤痕。

    这人……如同带着可怕的枷锁一样,白皙而骨骼形状漂亮的脚腕上,捆着那串铃铛。

 8【再遇】

    陶季戳了戳身边的阿历克赛,指了指那只套着铃铛的脚腕。阿历克赛看见了之后挑了挑眉毛,对他做了个不要说的手势。

    牛车不紧不慢的朝朱姆朱马走去,陶季却有点心急,他不断地看着后面,总怕那些人追杀过来。“很奇怪啊……阿力。”他用外人听不懂的高棉语低声说道:“为什么那个什么迈哈迈德到现在都没派人追上来。”

    “恐怕是苏联方面先赶去了一部分援兵,他们不得不先撤离了。”阿历克赛一路绷紧的心也松了下来:“我们走的速度这么慢都没人追上来。”

    “那你说迈哈迈德,今天还会去朱姆朱马么?”

    “大概会吧。”阿历克赛说道:“只是更加隐蔽不好找而已,他估计会跟美国人在一个小地方交易军火,然后真正的奥马尔带着军火从朱姆朱马出发,去往加德兹。美国人则乔装成本地人,偷偷离开朱姆朱马。迈哈迈德可不把我们苏联人放在眼里,就算这次咱俩造成的骚乱,让他折损不少士兵,他计划还会照常进行。”

    “那我们就再杀他一回!找到他!”陶季握拳,信誓旦旦的说道。

    “哪有这么容易了,在阿富汗,几乎所有的平民都会替这些游击土匪打掩护,朱姆朱马是个不小的城市,其混乱程度连阿富汗政府和苏联军队都难以管制,我们再能找到迈哈迈德的几率低的可怜。”阿历克赛拍了拍他脑袋说:“错失了这一次的机会,等到下一次都不知道是哪一年了。迈哈迈德这人一向神出鬼没。”

    那个小男孩看着他们俩说话,突然开口喊道:“哥哥,你快看,又是两个哑巴。”

    哑巴?陶季莫名其妙,他看到妆容诡异的青年回头对小男孩点了点头,然后对他们俩说道:“我这个弟弟,又一次空袭的时候被炮弹声音弄聋了呐……从那天起,他就以为别人都不会说话了,到现在也不知道是自己听不见了呐。”

    “唉,这年头孩子们都不像孩子了。”阿历克赛有点感慨的说道,陶季总觉得阿力这句话是在说自己。“还没请教你的名字呢,我是阿历克赛,这个孩子叫陶季。”

    “就叫我……杂货郎就好呐。”青年轻轻启唇,说了一个没什么意义的代称。“我的弟弟叫卡图。”他晃了晃脚腕,那串铃铛声音沉闷闷的响了。

    杂货郎之后再也没说了什么,把两人放在了朱姆朱马城内的一处集市边,就挥着鞭子,让牛车挤进人群走掉了。朱姆朱马的确是个不小的城市,特别是在这种贫瘠而饱受战乱的土地上。陶季看着路边3、4层的小楼房上,或蓝或绿的玻璃,身边店铺挂在屋檐上撑起的雨布帷幔,还有歪歪斜斜的禁止停车的标志。卖羊毛或者香料的小贩们挤在路边,吵闹的叫卖声和羊群的叫声混合在一起,他看到身边的阿历克赛似乎舒心的笑了笑。

    今天恰逢是小集市,路上的人很多,虽然是下午了,但那些肉摊上的牛羊肉还是那么新鲜。

    “你看起来很开心。”在喧闹的人群中走着,陶季突然说道。

    阿历克赛抓着他的手腕,怕他走丢了,回头说道:“是挺开心的,还有这样的集市存在,我是该夸一下盘踞在这里的土匪们呢,还是该感叹幸好战争还没打到这里。”

    其实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战争的痕迹,每走几步都会有都会有几个卖枪支的摊子,上面摆满了从战场上捡来的旧枪,货架上挂满了各种口径的子弹。在人流中开过去的几辆汽车,挡风玻璃上还有弹痕。战争还在继续,但是人们还是不断适应着。

    陶季看着周围人的T…恤和牛仔裤,羽绒马甲或者羊毛衫,突然有点想笑。如果不是来到这样的城市,他甚至都认为这个国家只有长袍和军装。

    “我饿了。”他抓着阿历克赛的手腕晃了晃:“我要吃东西!你看那个煎肉饼,还有……唔,这个叫什么?”

    “手抓羊肉饭。”阿历克赛看着他馋样毕露,笑着说道:“我们应该先去找个医生,别忘了你的伤。”

    陶季恋恋不舍的被拽走,小诊所里灰白胡子的医生光脚盘腿坐在毯子上,动作粗暴直接的给陶季接上胳膊,动作利索的扯开他衣服,拿着不怎么干净的绷带缠在腰上的伤口上。对待阿历克赛的伤口更是不耐烦,直接把剪刀探入伤口叼出子弹,随便倒了半袋止血粉,草草包扎了一下。阿历克赛的血都弄的衣袖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老医生就像是见多了一样,草草处理了就去给新来的顾客推荐除脚气的神油了。

    “喂喂,我的脚!”陶季用普什图语喊道:“你不管了?”

    老头头也不回的扔给他一贴膏药:“400阿尼!”

    “这么贵?”陶季并不知道400阿尼多少钱,阿历克塞却急了。

    “现在这兵荒马乱的,再过两天,400阿尼都不够买个鸡蛋了——”老头皱着眉头说道:“买不起就滚!”

    “买呗,反正我们身上一分钱也没有。”陶季无所谓的说道。

    “你不是有钱么?别给我装,你在之前的村子里,最少顺了上千阿尼。”阿历克赛斜睥了一眼陶季。

    陶季没想到自己藏在衣服里的钱都被发现了:“那是我的钱,该你屁事儿!你别想打那些钱的主意!”

    阿历克赛根本不理他,过去又要了扑热息疼和阿莫西林,买了两卷绷带,最后还是陶季满脸不愿意的付了钱。没想到刚出了小诊所,陶季的脸色瞬间变成了得意:“走!我们大吃一顿去!”

    “哈?你刚才不是把钱花完了么?”

    “哼,我就不能再顺一点么?”陶季从怀里掏出一把花花绿绿的票子:“我们这钱够吃几份那个手抓羊肉饭?”

    “可以吃到撑死了。”

    然后陶季如愿的吃的快撑死,他坐在小饭馆的毯子上,脚边摆着4;5个空了的盘子,一边只打嗝,一边还在啃手里的甜杏,油乎乎的爪子在阿历克赛的衣服上抹了又抹。

    “要是能有猪肉就好了。”他吃得成这样还在忧郁的感叹着。

    “这些人都是穆斯林,怎么可能有猪肉。喝点茶吧。”阿历克赛拍开他乱抹的小爪子,给他倒了杯浓茶。

    “要是配点柠檬,酸酸甜甜的我就能吃下十盘!”

    “抱歉,这是内陆国家,不产柠檬。”

    “对了阿历克赛,你还没跟我说那个卖货郎脚上的铃铛是怎么一回事儿,我看着……那个铃铛好像很久了。”陶季啃了一口甜杏,偏头问道。

    “那是曾经做过男宠的标志啊。”阿历克赛喝着茶说道:“这里的那些有钱人都流行养男孩儿,脚上套上铃铛让他们跳舞之类的,简直就是社会风气了。那个卖货郎,我估计是逃出来的,脚腕上的铃铛也是特殊材质做的,他摘不掉。”

    “哎……”陶季不禁想起了陶胜龙后院的平房里,养在一群女人隔壁的小男孩们。也想起了自己。

    “看那个青年,现在也20多岁了,一般家里养的小男孩儿差不多都12、13岁,我估计那个铃铛已经扣在脚腕上将近10年了,他现在已经长大了,还是摘不掉,铃铛的环都扣进肉里了。”阿历克赛说道。

    陶季有点走神了。他想起了几年前的事儿来。

    那时陶胜龙真的对他好的如同儿子一样,他虽然也恨陶胜龙,但知道自己也没那本事兴风作浪,就乖乖的吃喝玩乐。有一回他跟着陶胜龙的手下出去打游击的时候,击毙了一个狙击手,他兴奋地端着那个狙击手用的新式狙击枪想要找陶胜龙显摆。

    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下人们告诉他说陶胜龙在后院里玩呢,他跟个傻子似的端着枪跑进后院里去找他。陶季那时候就站在平房的台阶下面,玻璃上糊了报纸,他就贴着玻璃,从报纸的缝里看见了陶胜龙——

    以及一群围着他赤…裸着的男孩们。白花花的脊背胸膛,和自己年龄相仿的样貌,以及骑在其中一个小男孩身上起伏的陶胜龙。

    他似乎模模糊糊的意识到了他们在干嘛,模模糊糊的感觉到恶心……

    但当半年之后,陶胜龙骑跨在他身上,吻着他脸颊的时候,他大概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恶心。而且是有你不得去反抗,必须直面而承受的恶心,那种你慢慢接受甚至让你渐渐不觉得这事儿恶心的……恶心。

    “真是恶心。”陶季喃喃道。

    阿历克赛以为他在说关于阿富汗男宠的事情,说道:“是挺恶心的。”又开玩笑的接了一句:“小心你哪天也被人抢走了,带着铃铛给别人跳舞。”

    陶季心里噎了一下,因为阿历克赛的那句“是挺恶心的”。阿历克赛如果知道自己的事儿,也会觉得自己挺恶心的吧。陶季是个脸上藏不住情绪的小孩,他听了阿历克赛的话,表情一下就不太好了。阿历克赛以为他是因为自己的调侃,所以火大的,也就耸了耸肩不再说了。

    就是因为这段对话,陶季一天都不舒服。

    但,除了中午陶季打得脱力和饭后的这段对话以外,这还是相当美好的一天。他偷来的那些钱,不但还够准备些以后要用的物品,还能让他和阿历克赛找了家小旅馆,在朱姆朱马暂住一晚。

    只是这个夜晚不怎么安定,阿历克赛被螺旋桨的巨大噪音吵醒时,陶季还在地毯上睡得直流口水,两只脚蹭了蹭,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快给我起来!”阿历克赛踹了他一脚,走到窗边朝外看去,这时候恰逢一架直升机超低空飞行的从楼顶擦过,直升机两侧的门敞开着,几个士兵小腿荡在直升机外,靠着门坐着,直升机下的射灯从窗户上一划而过,光柱投向灯火阑珊的城市,那直升机的尾翼上清清楚楚印着米…24的标志,那是他的国家引以为豪的直升机机种。

    “陶季,你别睡了!”同样被惊醒的还有这个城市的其他居民,他们却都瑟缩在家里不敢出去。阿历克赛看着直升机停在半空,就在这个小旅馆旁边的十字路口,升降绳梯被放了下去,螺旋桨掀起了街道上的灰尘和垃圾,探照灯给从绳梯上爬下去的士兵们指明方向。这光柱与飞机在深夜的朱姆朱马如同外星人来袭一样——

    “你激动什么……就算他们要袭城,你又能做什么?”陶季套上外套说道。

    “我险些都忘了,这是我执行的第一个任务。”阿历克赛表情有些激动地转过脸来,收拾东西:“我当初也参加了这次任务,我依稀记得任务代号叫‘麋鹿’!只可惜这次任务以惨败而告终了。”

    阿历克赛把子弹塞进上衣兜里,端起枪说道:“跟我一起执行任务的还有一个我的老乡,后来我逃出了朱姆朱马,他却在任务开始没多久就被火箭炮击中了。走走,我们现在就去找到他,十年前的事儿了,我都快把任务的情形忘得一干二净了。”

    “你要救他?”陶季慢腾腾的穿上鞋。

    “尽量,我也不知道他的降落地点是不是在这里。他那家伙一直很呆,我记得下直升飞机的时候,他就一脚踩空摔了下里,差点摔成了脑震荡。”阿历克赛刚说完,窗外就一阵惊呼,他趴在窗子上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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