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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出人头地-第2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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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下人阿祥摆摆手,等书房只剩父子两人之后,这才恶毒的开口骂人。
于世亭放下双腿,从座位上坐直身体,看着自己的儿子皱皱眉:“你也是留过洋读过书的,张嘴仍旧是青皮脏话,成什么样子!”
于帧仲端起书房里一杯温热的碧螺春绿茶,听到父亲的话只是哼了一声,随后朝嘴里送茶水。
于帧仲是于世亭唯一的儿子,于世亭早年间跑海据说受寒伤了肾气,直到二十九岁才在名医调理下,生了于帧仲,后来又生了两个女儿,加上于世亭对女色并不贪恋,家中只有一妻一妾,所以人丁并不算兴旺。
于帧仲今年三十一岁,一张瘦脸狭长,并不讨喜,而且可能是像母亲更多些,整个人立在那里略显阴柔,而且也很少出面替于世亭打理全局生意,只有偶尔才会陪于世亭一起出面见见商场上的叔伯,更多时候在香港都不见人,全世界到处旅游玩乐,所以在外人眼中,于帧仲更像是个依靠父辈的二世祖。
可是此时书房内没有外人,于帧仲一双眼眸灵动异常,那张不讨喜的瘦脸,此时配上这双眼睛,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个精明人物。
等茶水入了喉,于帧仲才看向自己的父亲:“留过学就不能骂脏话,蒋中正气到急时不一样讲粗口?”
“就冲你张狂到自比蒋中正,五年内也不用想接家里的生意。”于世亭把手边的收音机关掉,站起身敲敲后背:“查到了?”
“曾春盛能藏的干净?”于帧仲提起这个名字,刚刚缓和的脸色又难看起来:“就是他做的,这个白痴,天下人如果都像他那样做生意,早就饿死了,自以为聪明,断别人财路,财如流水,靠断是行不通的,他是怎么混到现在地步的?”
于世亭转过头,望着自己脸色阴郁的儿子,嘿嘿笑了一下:“靠蠢啊,时无英雄,竖子成名,只要有人不断的给机会,不要说曾春盛一个人,就算是一条狗,也能成名。”
“现在怎么搞,我已经收到消息,徐平盛这次有些不高兴,是不是我同那个叫雷疍仔的……”
“你?”于世亭摇摇头:“你是什么身份呀?够资格插手这件事吗?”
于帧仲话语一顿,叹了口气:“又忍?曾春盛个瘪三上蹿下跳,见钱眼开,不收拾掉早晚逼得香港那些本地人对我们开战,到时怎么和气生财?”
“你知道曾春盛要搞事?不知道吧,我也不知道,等徐平盛找上门同我讲我才知道。”于世亭用不争气的眼神看看自己儿子:“你还差的远,和气生财,财如流水,这些都是我教你的,你只懂三分,就不要想着做十分,做好你的三分,香港没有你什么事,最近不如你去欧洲旅旅游,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船能入手,这边的事不需要你。”
于帧仲耸耸肩:“那我过两日去欧洲。”
“顺便带着你老婆孩子去度个假,每次自己去满世界飞,丢下老婆孩子,我跑船一世,你娘在家的日子很难熬,现在于家没那么苦,你也不要老让老婆孩子独守空房,不要一心急着做生意,做大事,先做人,做小事,老婆孩子都照顾不好,成就也不会大。”于世亭接过于帧仲手里的茶杯:“去吧。”
于帧仲低头思索了片刻,抬头向自己父亲露出个笑脸:“知道了,我多订两张机票就是了,那我先去见我老婆,和她说下周一起去欧洲度个假。”
“去吧。”于世亭笑眯眯的看着于帧仲离开书房,等房门关闭,于世亭端起茶盏喝了一口,闭着眼睛品着滋味,几十秒后,睁开双眼,把茶盏重重的摔在地上!瓷屑四溅。
“帧仲没有骂错,曾春盛个小巴辣子,脑子就是电话听筒……我册你娘个赖三!”
……
莦箕湾老广街,康立修站在街道上,看着满街广式骑楼有些发晕,这里不是富人区,也不是贫民区那种穷人聚集地,这里的人就是最典型的香港土著,饿不死,但也不会大富大贵,满街都响着清脆的木屐声,不时有梳着黑长油亮的发辫,赤足穿着秘笈的年轻女孩好奇的与康立修擦肩而过,甚至走过之后,还要回头打量康立修身上那套笔挺西装。
这里的人,无论男女老少,穿的还都是中式传统服装,汗衫,唐裙,小褂,甚至是小孩子的肚兜,沿街靠海的铺子也是竹楼搭建,而且茶楼居多,上面的人喝着茶,从窗口探出头来打量着街上风景,与同伴闲聊,六七家竹楼茶室,让这条并不宽阔的街道弥漫着淡淡茶香,有些卖艺乞讨的人,还在茶楼里或者街边咿咿呀呀的唱着粤曲,吸引行人停步。
整条街,纯然一派海港民俗风景。
一个衣着朴素,不过十五六岁的小女孩提着一篮泡着水的兰花,大着胆子走到康立修的面前:“先生,买支花吧?”
康立修从钱包里取出一块钱给了女孩,女孩从篮子里麻利的取出一支兰花交到康立修手里,又去帮康立修找钱,康立修笑了一下,顺手轻轻把兰花别在了正低头找钱,毫无察觉的小女孩的头上。
在女孩低头翻找零钱时,迈步朝着街中走去。
等女孩抓着九个硬币抬头时,康立修已经走远,女孩开口:“先生,找给您的……”
“不要追过来,我这个人很好色嘅,花靓,人也靓,那配在一起就更靓,送你了。”康立修扭头朝女孩挥挥手,转身走远。
只剩女孩立在原地,下意识摸了一下头发上的兰花。
康立修自己以为自己很潇洒,既帮助了女孩,又风骚的调戏了一下女孩,而且风流不下流,朝着街道尽头一处小小的士多店走去时。
背后突然急促脚步声响起,一个女声暴吼:“扑街小白脸,调戏我女儿!男女授受不亲!不拿个三百五百出来!当你岳母不懂管教女婿!”
第四五一章 伦敦的黄种人
云霄宫酒店的套房内,四名戴着软呢帽或者女式面纱帽的中年男女,与安吉·佩丽丝站在一起,享受着侍者送来的茶点,看着起居室那扇关闭的房门。
几分钟后,宋天耀从里面走了出来,站到五人的面前,张开双臂,原地转了一圈。
安吉·佩丽丝满意的点点头,对立在自己身边,戴着一副长筒白手套的中年女人露出微笑:“这就是我想要的,谢谢您,夫人。”
一顶折顶弯檐的软呢帽,毫无褶皱,最近才在伦敦风靡起来的黑格西装看,手工领带,衬衣,皮鞋,戒指,皮带,烟盒,腕表,手帕。
站在他们面前的宋天耀,与走入起居室之前,已经判若两人,除了脸上那温和而又略带玩世不恭的微笑,和他黄色的皮肤,黑色的眼睛。
“五百英镑的西装,七十五英镑的领带,一百二十五英镑的皮鞋……”宋天耀从西装口袋里取出丝绸手帕:“这条小小的手帕,都价值四十英镑。”
“这里可不是香港,这里是伦敦,你不能和上次见休·比佛时那样,就穿着香港来的那几件衣服。”安吉·佩丽丝上前帮宋天耀整理了一下领口,伸手摸着宋天耀的脸颊说道:“记不记得,我在香港时,你给我一些钱,让我去换了一身服装,现在也一样,只不过刚好反过来,你在伦敦,就得让你看起来,哪怕是黄皮肤,也是居住在西伦敦的上流人物。”
安吉·佩丽丝的手从宋天耀的脸上慢慢移动到西装上,黑色的羊毛衣料柔软而又挺括的覆盖着这个男人的胸膛,硬挺的翻领,带有垫衬的双肩。
宋天耀低头点了一支香烟,然后把面前正检查自己衣服的安吉·佩丽丝搂在怀里,看向对面的四个手工裁缝们:
“谢谢各位,安吉小姐和我都很满意。”
“这就是您的衣服,我是说您就该穿这样的衣服,先生,现在的你,既时尚又优雅,您属于伦敦。”那名中年妇人似乎对自己送来的衣物非常骄傲,她甚至稍稍扬起下巴:“我甚至觉得,您是我这个小店的活动广告牌,如果您不是一个黄种人的话。”
安吉·佩丽丝第一时间隐晦的用手拍拍宋天耀的后背,宋天耀低头看向安吉·佩丽丝,用手摸着对方的手背,示意自己并没有因为面前这个女人不自觉流露出来的歧视而生气。
在伦敦的这段时间,这种歧视他已经见得多了。
从最开始的云霄宫酒店侍者,到后来休比佛那种上流人物,他们努力想要演示自己对黄种人,对亚洲,对中国人的歧视,但是他们却又总会不自觉或者故意流露出那么一点点,提醒你,你属于伦敦,但是你是个黄种人。
等安吉·佩丽丝把那些人带走,再回到宋天耀身边时,发现宋天耀仍然立在窗前,望着外面灰蒙蒙的雾霾出神,似乎真的没有为那些歧视的语言动怒。
略微翘起的嘴里衔着登喜路香烟,脸色轻松,带着一种让人吃惊的自信。
这种自信出现在其他任何与宋天耀同龄的年轻人身上,安吉·佩丽丝都不觉得奇怪,可是宋天耀不是那些远没有见到过惊涛骇浪的青年人,安吉·佩丽丝在商场上,总是下意识忽略宋天耀的年纪,当他是个最少也要三十岁以上的中年人,可是中年人,却往往不会再有这种青年人的锐意。
“前几天,你都在忙些什么?在我和贝斯夫人参加那些无聊或者无趣的聚会时?”安吉·佩丽丝走过来,立在宋天耀的身边,顺着他的目光望向外面:“还是你只是呆呆的立在这里,欣赏着伦敦风景,等我回来?”
“我去了一些地方,石智益那位海外殖民部的詹姆斯先生,对我很好,如果不是伦敦糟糕的天气,我倒想多留几天,不过鉴于这天气似乎短期不能缓解,所以……”宋天耀耸耸肩,看向安吉·佩丽丝,伸手用拇指划了一下安吉·佩丽丝的性感红唇。
“去格拉斯哥拜访你的父母和家人。”
安吉·佩丽丝狐疑的看着宋天耀,她和宋天耀已经熟悉到彼此说一句话,就知道对方后面十句准备说什么的地步,宋天耀来英国,就不可能只是来见见自己家人,一起过个圣诞节那么简单,所以宋天耀在伦敦接触詹姆斯,休比佛甚至躲在酒店搞篇文章,安吉·佩丽丝完全不奇怪,唯独宋天耀说现在就去拜访自己的家人,她才觉得有问题。
“真的?”
宋天耀指了一下卧室的门:“你卧室梳妆台的抽屉里有两张飞往格拉斯哥的机票,我让酒店帮忙购买的,下午三点钟,也许五点钟的时候,我们就能在格拉斯哥的餐厅里换种空气呼吸,还有,我悄悄让贝斯夫人帮你的母亲挑选了一条披肩,我也为你父亲准备了一个小礼物。”
“现在几点钟?”安吉·佩丽丝吃惊的看了宋天耀一眼,快步走回卧室,很快就拿着机票和一条装在礼盒内的高档披肩走了出来:“这是给我的惊喜?”
宋天耀看了一眼腕表,把香烟随手捻灭,搂着安吉·佩丽丝朝卧室方向走去:“下午一点十七分,我们可以去卧室补个觉,然后再去机场。”
安吉·佩丽丝用手推住宋天耀:“老天,你现在要穿着这身我精挑细选的服装,不去伦敦参加酒会,去见詹姆斯,休比佛,而是和我去卧室?至少也要让它平整的出现在我父母面前吧。”
宋天耀低头看看:“说的有道理,所以说,穿上了这套衣服,我就成了圣人或者清教徒?一千英镑,的确很贵。”
“当然。”安吉·佩丽丝伸手搂住宋天耀的脖子,宋天耀顺势把她横抱起来。
“所以我觉得还是由我来毁了衣服的好,总比让你穿着这套衣服被其他女人看中,跳出来做了我的情敌。”
两个人朝着卧室走去,安吉·佩丽丝在宋天耀怀里说道:“我妈妈会很喜欢你的礼物,但是你说的我父亲的礼物是什么?”
“你父亲不是说他一直羡慕邻居是精英人士吗?那个精英人士邻居甚至为皇室做过一次菜肴。”
“没错,那件事一直让他羡慕。”
“现在不用了,他现在是那个精英人士的老板,我让詹姆斯先生帮忙,用你的名义把那家餐厅买了下来。”
第四五二章 羊角锤不错
从格拉斯哥贝勒斯特威怡机场下来,拒绝了宋天耀直接坐计程车的提议,安吉·佩丽丝带着宋天耀两个人在机场站坐上了通往市区的火车,还保留着维多利亚时期装饰的老式火车朝着市区方向开去,坐在两人对面一个老妇人笑眯眯的看着和宋天耀大方依偎在一起的安吉·佩丽丝。
“孩子,这个青年是你的丈夫?”这个老妇人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温和的用英语说道。
安吉·佩丽丝点点头:“我们还没有结婚,他是我未婚夫。”
“他很英俊。”老妇人打量着宋天耀,夸奖道。
“谢谢。”
等老妇人主动拿出报刊开始看报,宋天耀才低头看看安吉·佩丽丝搭在自己胳膊上的双手:“不再担心有人歧视你找了个中国未婚夫了?”
“这里是苏格兰,这里是格拉斯哥。”安吉·佩丽丝微笑着说道。
这次回家,看得出来,她心情愉快。
“有什么区别?”
“大多数苏格兰人不歧视外人,只有伦敦那些自称英国人实际上确是日尔曼人的家伙们,才总觉得血统和种族高高在上。”安吉·佩丽丝用手指卷起一缕暗红色的头发:“这是苏格兰人的颜色。”
火车走了近一个小时,才慢慢悠悠的驶入了格拉斯哥中心火车站,走出车站,还没等脱离熙熙攘攘的出站人流,出站口外一个最多八九岁的小男孩已经兴奋的叫喊起来。
“安吉,我看见安吉了!安吉!”
安吉·佩丽丝和宋天耀顺着声音望过去,两个略显苍老的中年夫妇,一对年轻男女站在男孩身后,此时正按照男孩指过来的方向看来,那名中年妇人还把男孩搂在身前。
安吉·佩丽丝兴奋的挥起手回应,然后示意宋天耀:
“那是我的家人,我父母,姐姐和她的丈夫乔,还有我最可爱的弟弟布莱尔。我给你的惊喜,我实在没能忍住,所以提前给他们打了一个电话,让他们来接我们。”
安吉·佩丽丝的家人穿过人流朝着两人走来,宋天耀两人也迈步想要迎上去,而此时,几个穿着西装的白人走过来,挡住了宋天耀和安吉·佩丽丝,一名为首的白人露出个微笑:
“打扰一下,安吉·佩丽丝小姐?欢迎回家。”
安吉·佩丽丝急着见家人,差点与对方撞在一起,宋天耀手疾眼快的挽住安吉·佩丽丝的手臂,上前一步,护住安吉·佩丽丝,用英语开口:
“有什么事吗?”
“你是安吉小姐的黄皮肤扈从吗?哇哦,领带很漂亮,高档货。”男人并没有任何出格举动,双手抬起朝后慢慢退了一小步,对宋天耀笑道。
此时,安吉·佩丽丝的家人也已经快步走了过来,安吉·佩丽丝的父亲班皱着眉,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语气严肃的对男人说道:
“有什么事吗?这是我的女儿和她的朋友。”
“噢,你好,查理想和你女儿安吉小姐聊聊口哨餐厅的问题。”男人侧过脸,打量了一下安吉·佩丽丝的家人,微笑着说道。
班看看安吉·佩丽丝和宋天耀,对这个男人说道:“查理?口哨餐厅?那是什么?我想你们搞错了,我女儿从香港回来。”
“花街帮的查理,从不会错,我想一定是你们搞错了,对吗?”男人看着安吉·佩丽丝说道:“伦敦西区的詹姆斯先生,那也许是个我这辈子都需要仰望的大人物,不过,我没打算去伦敦仰望他,这里是格拉斯哥,我们不按照伦敦的规矩活着。”
听到花街帮这个名字,安吉·佩丽丝家人的表情都有些紧张起来,甚至连安吉·佩丽丝都皱了皱眉。
“那家餐厅是我的,是我给我未婚妻家人的见面礼,我很喜欢讲规矩,我去见你说的那位查理先生……”宋天耀示意安吉·佩丽丝不用担心,自己开口朝着这个男人说道。
男人伸手轻轻拉住宋天耀的领带:“闭嘴,小子,我只关心那家餐厅现在在谁的名下,你叫做他妈的安吉·佩丽丝吗?”
“我觉得你该考虑把我的领带马上放下,它很贵,七十五英镑。我听说英国是个绅士的国家,我没想到会在英国遇到这种情况,不过我做了准备。”宋天耀面部表情毫无波动的对这个眼眸灰蓝色,脖颈和额头带着伤疤的男人认真地说道:“我保证,我会去见那个查理,OK?现在,能不能让我和我的女人和她家人一起来个拥抱,然后去吃个晚餐?”
“听着,小子,我有个好脾气,但是我不能让你这么做,我有好脾气,查理没有,别让他把火发泄在我身上,现在,让这位安吉小姐跟我去见查理,把口哨餐厅的事搞定,不然我就让你见识一下,英国除了绅士,还盛产的恶棍是什么样子。”男人用力拉扯了宋天耀领带几下,咧嘴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听明白了吗?”
“非常明白,我说我做了准备,你真的不准备放下我的领带?”宋天耀又问了一次。
“你是个白痴吗?”男人不屑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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