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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穿越不当工作-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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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虹低头一瞧,那是“佛家名相通释”,苏虹一愣,她知道这是国学大师熊十力的著作。
  “爸爸的书架上,好些这样的书。这个经文那个经文的。”苏虹说。“爸爸总是反复看这些书。”
  “哦,你爸爸研究佛学?”苏虹说,“那……他难道是个老师?大学里的?”
  “老师?”西施怔了怔,摇摇头,“我觉得不是,我知道老师是什么样,可我觉得爸爸不是老师。”
  苏虹沉默。
  “对了,给你看我的画。”西施像是想起什么,她起身,转入屏风后面,不多时又拿着一个雕花匣子走了出来。
  “都是我画的。”她说着,打开匣子,“想起点什么,我就画下来,说是说不清楚,也许这些能给你帮助。”
  苏虹拿过匣子,里面堆着的是一些柔软的白色织物,她拿起一块展开来看,果然,上面是用木炭之类的黑色东西画的画。
  画笔非常简单,但是苏虹能辨认出。那是经过了一定训练的,因为光影都遵循了基本的素描要求,看来西施在现代社会甚至学过绘画。
  但是当苏虹再把目光落在那幅画上,她却愣住了。
  那画的是一个穿军装的男人。没有脸孔,只有身上那件军装,画中的线条十分简单,所以只能勉强辨认出是一件军装,那上面甚至都没有肩章可以确认。
  “原来你爸爸是个军人……”苏虹叹道。
  “军人?”西施茫茫然重复了一遍,过了一会儿,她才说,“我记得,爸爸的肩头有一颗星星。”
  “……”
  西施点点头:“只有一颗。”
  “其它的呢?有没有条纹?”
  西施摇头:“其余都不记得了。”
  苏虹苦笑,肩章上只有一颗星星,别的都不记得,就算知道西施的父亲是个军人,可这叫人往哪儿去找?
  她拿起第二幅画,这次画的是个坐在钢琴前的人,身形瘦小,倒像是个少年。
  “是我弟弟。”西施微微一笑。“他在弹琴,我记得呢,弟弟还会唱歌,他唱的调子可好听了。”
  原来西施还有个弟弟……
  剩下的几副画,画的是个穿裙子的女性,没有脸孔,只有裙子的式样,苏虹反复看了又看,最终她只能确认,这些裙子毫无特殊之处,任何大型商场里都会有成百上千条。
  “那些都是妈妈……”西施说着,眼神忽然变得无比痛楚,“我很想念他们,可怎么都想不起他们的脸孔,连他们是如何呼唤我的都想不起来。”
  恐怕那些都是被重点洗去的记忆,和西施个人相关的信息,尤其遭到了药物着重的洗刷,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她忘记过去。
  “还能想起来什么?”苏虹试着又问。
  “其它的,就都是毫不相干的事儿了。”西施懒懒道,“曾经看过的电影,爸爸书架上的小说,妈妈听的歌,爸爸有好些歌碟。”
  恐怕就是此刻她把那些歌曲一一唱给我听,多半也都是些家喻户晓的流行歌曲,苏虹有些悲哀地想,好吧就算她唱的是普契尼,对确认身份仍不会有多大帮助。
  漫长的沉默。
  “还有,我还记得,我和男友分手的时候,爸妈很不高兴,”西施忽然笑了一下,“奇怪,这件事儿为什么我会记得?”
  “也许给你刺激很深,”苏虹苦笑。“为什么爸妈不高兴你和男友分手?”
  “指望我和他结婚么?”西施哈哈一笑,“不记得了,反正我和男友分手了……男友叫什么,长什么样我也没印象了。”
  她说完,又看看旁边的夫差:“不知道爸爸能不能看中他呢?”
  没有哪个正常的现代父母,会看中夫差做自己的女婿——这一点苏虹已经可以肯定了。
  “就算他看不中那也晚了。”夫差突然说,“他的女儿做我的妻子已经十年了。”
  西施回头看看他,笑起来:“可是也许,到时候我爸找到这儿,他就会说:为什么呀?那她为什么非的做你的妻子不可?到底为什么?”
  夫差眨眨眼睛,他突然吐出一句外语:“Cest commecal On nesaity am ais。”
  西施哈哈大笑!
  苏虹在一旁,惊诧地完全说不出话来!
  那并不是多么复杂的句子,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见,哪怕是苏虹这种只简单学过三个月基础的人也能明白它的意思,它也是法国人的口头禅,说的是:“哎呀不为什么啦,总之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嘛!”
  夫差居然懂法语!
  “是我教他的。”西施嘻嘻笑起来,“太笨了!教了他好几年,记了忘,忘了记,总共只学会了十几句,刚才这两句,是我经常拿来对付他的,他总是抓着我问为什么呀为什么呀,像个小孩儿似的没完没了。好多事情我自己都一知半解,解释不清,就只好拿这两句来搪塞他。喏,现在他就拿来对付我了。”
  已经很骇人了好不好?!苏虹简直想晕倒,她被这荒诞的现实给弄昏了头!
  看出苏虹的异样,西施赶紧解释道:“是爷爷教的。小时候跟着爷爷和爸爸学的,学了两三种语言。刚来这儿的时候,都不记得了,是到了最近两年,才慢慢想起来的。”
  她说罢,又仰着脸,望了望黑洞洞的屋脊:“那种感觉,就好像水里的油,你用力搅动它会偶尔沉下去,但是一旦停了下来,油总是会浮上来的。”
  “嗯,有爷爷,还有爸爸妈妈弟弟,还有呢?”
  “还有叔叔,好几个,我猜想,他们和我爸爸特别亲的样子,过年的时候家里总是很多人,还有姑姑姑父,姨,还有——”西施想了想。摇头道,“那些,都记不清了,爸妈的脸都记不清,其他人就更难了。”
  苏虹定了定神:“还能想起什么?”
  西施没有立即回答她,过了一会儿。她才轻声说:“刚才说的,都没多少用,是么?”
  听出她语调里的苦楚,苏虹也觉得心酸。
  “这些……都太寻常了。”苏虹低声道,“像这样的家庭,在……在我们那儿,到处都是。”
  西施点点头:“也许我只是个普通人,洒进人群就找不到的那种。”
  没有姓名,没有特征,没有身份……在人口达到13亿的当今中国,要靠这么点线索找到西施的来历,无异于大海捞针。
  三个人的房间,再次陷入无言的沉默中。
  “也许,我不应该再搜寻过去。”西施忽然轻声开口,“既然是我自己要求忘记的。也许我该放弃过去,就这么活下去。”
  她说这些的时候,她的手紧紧握在夫差的手里。而那一个,一双黑眼睛目不转睛望着她。
  “那也没关系,夷光,到什么时候我都陪着你。”
  那一刻,夫差温和的目光,令人联想到月光下浩瀚无波的大海。西施微微一笑,她依偎过去,抬起手。用手背轻轻蹭着夫差的脸颊,那副模样就像在宠溺一个心爱的孩子。
  苏虹默不作声地望着他们,她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那坐在棋盘一样的黑白王宫里的男人输了。
  勾践输了。
  或许最终,他将赢得天下霸主的地位,可是他却输掉了面前这个子。
  第百九三章 我,西施,被命名的符号(上)
  今天早上夫差又离家出走了。
  之所以说“又”,是因为这样的事儿,他已经干过不止一次了。
  “哼!我不回来了!”他一脸气呼呼的表情,“我生气啦!生气啦!”
  说完,他就一溜烟跑出院子去了。
  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但是我并不担心。
  我洗完了衣物,独自坐在小院门口,仰望蓝色的天空,轻轻舒了口气。
  天气真好啊!
  看着湛蓝天空下,那被风吹得飘飘摇摇的白色衣物,我无端就觉得心里说不出得高兴,恨不得能马上将这心情告诉夫差。
  要是有一部手机,我就立即拨通他的号码。
  “喂!夫差,我现在非常高兴呀!”
  想了许久,我只想出这一句话来。可如果把这句话告诉夫差,未免会有胡乱开玩笑的嫌疑:毕竟他刚刚赌气跑掉了。
  这儿是齐国近海乡野的一处僻静小院,篱笆墙上爬满了绿藤,那是去年春天,夫差亲手种下的。
  此时是五月的天,刚热起来的时节。绿藤上那些粉红的花朵,从小拇指大小的蓓蕾开始,一日比一日饱满。像亲爱的人脸上忍俊不禁的笑容。然后只一个正午,突然之间就完全绽放了,花儿火红一片,颜色郑重单纯,近乎倔犟的红,一朵紧挨着一朵,缀成一副夺目的花幕。风起时,满架的蔷薇摇曳成一片辉煌灿烂的光,深深浅浅,明媚娇柔的纯正。每一朵开得都那么好,天真而坦然,又认真,又倔强。
  就像夫差。
  我喜欢这样的情景,好像之前。也曾长久地凝视着这样的景色。
  就是这样爬满了蔷薇,如同翡翠玉屏上的红色珍珠。好像那个时候天空也特别的蓝,干净剔透得如同初生蓝水晶,初夏的风很猛烈,热乎乎的风里夹杂着花朵的芬芳,仿佛整个世界都浸润在深红色的蔷薇海洋里。
  ……那究竟是什么地方?我的家么?
  对了,还有个男孩子,不知是在学校里帮我领了什么,特意送到我家来。
  “那么,我走了。”
  模糊的身影,支离破碎的话语,可好像对方,就是我一直暗暗喜欢着的男孩子,但我一直都没机会说出来。
  那天天很热,风很大,蔷薇疯狂盛开,他的头发上,都有蔷薇花瓣。
  到现在,我已经记不起他的脸孔了,却偏偏记得那时候自己的心情,还有客厅唱机里的女声,娇柔的唱着不知道名字的歌曲:
  你还记得么?
  有过那样的一个晚上
  有过那样的一个人……
  唉,好日子,才刚刚开始哪。
  那是我喜欢的感觉,好长好长的假期等着我玩耍,最喜欢的男孩子曾在我家的蔷薇架下等着我……小小的一颗心里,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不过如果把这些讲给夫差听。那他一定会露出又嫉妒又不屑的表情。
  “哼,胆小鬼,送了东西都不敢多留一会儿,要是我的话……”
  他一定会这么说的。
  可如果是勾践,他又会怎么说呢?
  我又仰头看了一会儿天空,银色的云朵亮得如同聚光灯下的雪白头骨,晃人眼睛。
  “不晓得那个倔脑壳现在在干什么。”我突然想,可无论他在干什么,都不可能像我这样闲着看云朵。
  倔脑壳,我说的是勾践,又倔强又冰冷,那个人。
  他是如此冰冷的存在,我们曾经彻夜拥抱在一处,但依然无法使他的体温提高丝毫……
  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勾践是我在这个世上,所看见的第一个人。那时候他倜傥得很,也许是我见过的最倜傥的男人,那时他牵着一匹白马,踏着沾满露水的枯叶,从密林深处向我走来,整个情景好像做梦一般。
  可当身上剧毒发作时,这个人就和“倜傥”二字毫无关联了。
  现在再想来,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呢?我对勾践。
  那并不是因为,他是我所目睹的第一个同类,决不仅仅如此,否则,我便与刚刚睁开眼睛的雏鸟无异了。
  在那个男人身上,有我所异常熟悉的东西存在。我是如此熟悉它。就好像曾经与之共同生活过多年。我是说,勾践身上那种深刻的痛楚和疯狂,竟是我十分了解的一种感受,那感受就像天然磁石,将我深深吸引住,让我无法与之分离。缓解它是我的天职,无论勾践去往何处,我也必将跟从。
  所以越国王后什么的,对我而言听起来才会那么怪异,那不是我所关心的范围,因为就算勾践是个乞丐。我也不会离开他身边。
  勾践比任何人都更明白这一点。他要娶我,并不是为了给予我尊贵动听的身份,那只是一个把我永久性留在他身边的手段。
  “也许我该把越王的位置也让给你。”有一次,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好差事。”
  我能够同他一道受苦,所以那痛苦也就被减半了,我比任何人都更能体会他那种痛苦,所以这样一来,就好像一份痛苦由两个人分担,时间长了,本来沉重的苦楚也渐渐减轻,因为有我在,勾践也不再每次都与之汹汹搏斗,我们学会了静候它来,恭谦地经历它,再放它离去。它在我们的联手下,逐渐变得轻盈无碍,成了一层若有若无的背景色。
  当蛊毒的发作从每日一次,延长到七八日一次,又继续拉长到一月不超过两次,勾践的变化也愈发明显:他开始学会微笑,就好像之前这男人从未尝试过对人笑,他不再每日拿着剑四处乱砍,那股久治不愈的戾气像日照下的冰激凌,慢慢化去,他可以久久与我共处一室,而不再坐卧不宁、烦躁不安,一心想寻求未来种种出路……
  勾践的这些变化,越王宫里的所有人都目睹到了,他们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恐慌与震撼!
  “大王怎么可以是这个样子?他忘了他要做的事情了?再这样下去。大王就不像他自己了!”
  宫内像流传瘟疫一样,流传着这样的言论。
  女眷们纷纷指责我,她们说勾践忘了复仇大业,他是被我这个“妖姬”给搅昏了头,官员们也跟风似的,一个个挂上了犹疑的神色,所有的人,都觉得勾践这样子不对劲,就仿佛那个夜夜发疯拿剑砍人的越王,才是他们心目中真正的君主。
  我从未想过,外界这些想法有朝一日会影响到勾践,我还以为他会纯然接受自己的这些变化,并且为之欣喜。
  白日,他长久地凝视着铜镜,就仿佛那里面的人连他自己都要不认识了,然后他会回过头问我:“夷光,我这样子,好么?”
  “为什么不好?”我说,“你现在不是过得很愉快么?”
  他听了这回答,又转回头去盯着镜子,良久才点点头:“嗯,很愉快。”
  那声音里的迟疑,溅在铜镜上,叮咚作响。
  夜晚,我们裹在一床裘毯里。炭火在不远处猛烈无声地燃烧着。他已许久没有被盅毒侵扰,也已经习惯了和我这样拥抱而眠,早先不仅不能如此,我还必须在入睡之前收捡屋内所有尖锐的东西,以防他自伤。
  那晚,勾践怎么都无法入睡,他睁着黑洞洞的眼睛,盯着屋顶。
  “夷光,接下来该怎么办?”他突然问。
  “接下来?”我有点糊涂,“什么接下来?”
  “我是说,吴国。”他突然说。“今天,一群官员逼问我伐吴之事。他们要我交出时间表。”
  我想不出这种问题该怎么回答。我是个不过多考虑未来的人。
  “那你觉得呢?”我问。
  勾践良久都没说话。
  “你希望再去打仗?”我慢慢坐起身来,望着他,“去把吴国杀一个尸横遍野?为什么一定要那么做?你喜欢杀人?可我们的军务防范做的这么好,他国已经不可能再攻过来,这不就可以了么?”
  “……我不知道。”
  我静静望他。
  “我觉得这不太对劲,夷光,不是说去不去伐吴的问题,而是我自己。”勾践侧过脸,望着我,他的目光里充满迷惘,“我很喜欢现在这样子,可我又觉得自己不该是现在这个样子。我甚至觉得,我好像不该再在这儿住下去,我和他们越来越不一样了……”
  “那就离开好了。”我说,“咱们再去深林里生活,像一开始那样。”
  勾践摇摇头:“不可能的,夷光。我做不到。”
  有什么,在分裂这个男人。
  自那夜起,我才清晰地感觉到了这一点,他在惧怕自己的变化。
  许久之后,我才真正明白,原来痛苦对这个男人而言是那么重要的东西,以至于一旦脱离了痛苦,他反而会不习惯。
  不,何止不习惯?那几乎像是丧失了他自己的一部分,就好像长期的痛苦已经成了他的一条腿,一只胳膊。“没有痛苦的勾践,就不再是真正的勾践了”,这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认定,也是越国上下集体保有的信念,他在臣民日日的责备中,慌乱起来。
  于是,他的犹疑和自我谴责。不久就显化为了一个人。
  那个人的名字叫文种。
  答应文种去往吴国,并不是为了那个众人皆知的原因:给勾践寻找蛊毒的配方。
  事实上那时候,勾践身上的蛊毒已经很轻了,甚至不一定要去寻求解药。
  我会答应文种,是因为我已经不想再目睹勾践的自我怀疑和分裂了,那太让我痛苦。
  我很清楚,他并不是在和文种争吵,他是在和他自己争吵,和那个要求他“恢复到从前去”的自己争吵。他恨得咬牙切齿的,并不是文种,甚至他在宫内砸东西大骂的也不是文种,而是他自己,那个打算抛开痛苦,改变既定命运,甚至竟然奢望不再做越王的自己。
  这也是为什么哪怕吵翻天,他也绝不去动文种一根手指头的缘故。
  在培养勾践这件事上,文种所获得的成功,几乎可以和皮格马利翁媲美。
  相比之下,伍子胥就只是个失败了的弗兰肯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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