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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鉴(打眼)-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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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什么活?还是搞翡翠?”
谢轩的眼睛亮了起来,那次秦风的空手套白狼,对他的感触实在是太深了,几百块整了块破石头,一转眼功夫居然就赚了二十多万。
秦风想了一下,说道:“这几年缅甸局势不稳,翡翠的价格涨的很厉害,以后可以考虑做那个,不过要做就做正规的,不能砸招牌。”
听到秦风的话,谢大志插嘴道:“秦风,做翡翠生意本钱可不小啊,随便进点货再压点库存,那就是上千万了,你们现在可没那么多本钱……”
不光是石市,这几年高端翡翠在国内各大城市都很有市场,尤其是那些最先富起来的人,谁手指上要是不戴个猫眼大小的翡翠戒指,都不好意思出门见人的。
谢大志看向秦风,说道:“你们要是真像做这个,要不……我来出这个钱,算是给谢轩入的股份,秦风你看怎么样?”
谢大志虽然对秦风挺欣赏的,但如果是在今天之前,他绝对不会张口就要做千万元的投资,那不符合谢大志谨小慎微的性子。
但是在见到秦风和胡局长的亲密关系后,别说一千万了,就是让他谢某人将现在的身家全拿出来,谢大志都不带愣神的,在津天这地界上,身后有胡保国这尊大神,秦风就是想赔钱都难。
“还是不用了,谢叔,等我们自己有了资本,再考虑做翡翠生意的事吧。”
秦风摇了摇头,再一次拒绝了谢大志的好意,对着谢轩笑道:“轩子,你说咱们自己赚的钱自己花,那样才有成就感不是?”
“对,风哥您说的对,花老子的钱算什么本事?”
谢轩挺了挺胸,看着老爸说道:“爸,您就瞧好吧,以后儿子我一准比您有钱的……”
“妈的,你小子以前花老子的钱,花的还少?”看到儿子这幅模样,谢大志是又好气又好笑,不过见到儿子有志气,他心里也有一分宽慰。
“风哥,翡翠生意现在做不了,咱们咋办呢?”
刚充完英雄的谢轩,一转脸功夫又变狗熊了,现在家里的帐都是他在保管,再不赚钱又不要老爸接济的话,那很快就要喝西北风活着了。
“别急,我不是说了吗,等参加完高考咱们就去赚钱。”
秦风看了一眼谢大志,还是没把赚钱的路子说出来,不是他不想说,而是不能说。
秦风所谓的赚钱路子,其实是想去客串一把五行三家中的“倒斗”,也就是盗墓,既然没渠道进赝品,那干脆就卖真的好了。
秦风和师父载昰有一个相同的观点,那就是天下财物,为天下人所有,凭什么那些王公将相把好东西都卖墓里陪葬了?这些凝聚是当时匠人精华的宝贝,就该公诸于世。
当年孙殿英盗取东陵消息传出之后,满清的遗老遗少们是如丧考妣,纷纷出言指责孙殿英的行为。
而载昰在听到这个消息后,沉默了半晌,就吐出了两个字:“活该!”
所谓有其师必有其徒,载昰都不在乎祖宗陵墓被盗,秦风更加不当回事了,眼下古玩店里缺物件,去客串一下“搬山倒斗”倒也无伤大雅。
现在学术界之所以对盗墓行为深恶痛绝,一来那些人是为了自己的私欲,二来他们的活太潮,往往偷出来十件东西,光是破坏掉的就有几十件,损毁率实在太高。
当然,秦风的这个想法自然不能给谢大志说的,否则即使谢大志再欣赏秦风,在得知他要带儿子去扒人祖坟后,怕是也会拎把菜刀和秦风拼命吧?
第99章 斗狗(一)
这挖坟盗墓的事情,总归是不怎么见得了光的,所以秦风自然也不会去大肆宣扬,尤其是谢大志在场的情况下。
秦风岔开了话题,说道:“谢叔,您这么忙,这次过来一定有别的事儿吧?”
“嘿,你不说我都差点给忘了。”谢大志一拍脑袋,说道:“明儿不是周末吗,我带你们几个小子去开开眼界。”
“开眼界?”谢轩有些莫名其妙的看着老爸,问道:“开什么眼界?爸,我们古玩店忙的很呢。”
“滚一边去,刚才还说没生意,现在又忙了?”
谢大志没好气的瞪了儿子一眼,说道:“明天有几场斗鸡和斗狗的比赛,带点彩头的,能参与进去的都是些大人物,不过我只能带俩人进去,你小子要是不去,我就带远子和秦风去……”
谢大志初到津天的时候,虽然说不上一穷二白,但除了那块地皮,还真是没什么钱,自然参与不到津天上层人士的活动中去。
不过当这块地皮开发出来后,作为津天首屈一指的高档社区,谢大志和他的合伙人是赚的盆满钵溢,自然而然的就能接触到以前进不去的圈子。
他所说的斗鸡斗狗,就是在津天道上的大佬常四爷的场子举办的一些比赛,以前这种斗鸡斗狗场是对外的,每周都会有好几场比赛,就算一些慕名而来的游客,也可以下注参赌。
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常四爷在半年前突然金盘洗手了,他那用作斗鸡斗狗的场地也闲置了下来,每个星期只会在周六周日两天,各进行几场斗鸡斗狗。
和以前谁都能参与相比,周末举办的斗鸡斗狗赛,规模就要小很多了。
能接到常四爷邀请的,除了津天有头有脸的人物之外,还有京城的一些名人,总归一句话,没个三五千万以上的身家和相应的社会地位,甭想进去常四爷那庄园大门。
“怎么样,你小子去不去啊?”
谢大志看向儿子,脸上忍不住露出一丝得色,他来到津天不过两年的时间,就能进入这个城市最顶层,的确是值得自豪的。
“去,当然去,远哥对这个没兴趣。”听到有好玩的,谢轩当即看向秦风,说道:“风哥,你也去吧,津天的斗鸡很有名的。”
俗话说南方蛐蛐、北方斗鸡,在津天斗鸡是一个传统项目,在市郊的一些村子里,有的家家户户都养有斗鸡,每年藉此都能赚不少钱。
古玩街紧靠着花鸟市场,那里面偶然也会有些斗鸡比赛,谢轩没事的时候就会拉着李天远去看。
“只能带两个人,那远子怎么办?”秦风摇了摇头,说道:“我对这个兴趣不大,要不然你和远子去吧?”
“远哥才不去呢,风哥,你就去吧。”谢轩可是不怎么喜欢和李天远出去,那哥们个头太大,走在他身边,平白有种压抑感,说话都要抬着头的。
“回头问问远子再说吧。”秦风看向谢大志,笑道:“谢叔,中午在这吃饭吧,我去市场买点菜,咱们喝几杯。”
“好,你和轩子去买菜,谢叔帮你把饭蒸上。”
谢大志点了点头,说实话,他真的很钦佩秦风,十八九岁的年纪就能如此独立,要不是跟着秦风,恐怕自己那胖儿子每天还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呢。
中午秦风下厨炒了几个菜,谢轩吃完后就去换了看店的李天远回来,生意虽然不好,但店总是要开的。
李天远今年也不过十九岁,身体又长高了一些,现在足足有一米九了,袁丙奇集团覆灭之后,街头的一些小混混都收敛了很多。
刚开业那会,李天远收拾了两个上门敲诈的街头地痞,也起到点敲山震虎的作用,现在在古玩街那种地方,绝对是横着走都没人敢招惹的人物。
别看李天远学习不怎么样,但练功服却是十分能吃苦,悟性也高,每天看完店之后,总是呆在院子里练功。
站了四五年的桩,李天远的基础打的非常扎实,秦风已经将八极拳中的一些精髓教给了他,现在秦风将制服他,怕是也要花上一些代价的。
中午的时候秦风问了李天远,他对斗鸡什么的果然一点兴趣都没有,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在店里站站桩琢磨下拳法呢。
第二天一早,谢大志就将车子停在了巷子门口,敲响了四合院的大门,虽然来过很多次了,但刚一进门,还是被趴在门边的大黄给吓了一跳。
“不叫的狗最凶。”
看着早已等在院子里的秦风,谢大志开口说道:“秦风,要不要把大黄带过去玩玩?常四爷那斗狗场,有一半都是别人带过去的斗狗……”
斗狗比赛,并不是说所有的狗都是斗狗场的,相反,狗场提供的狗非常的少,大多都是客人们带去的,只有在客人没有带狗的情况下,狗场才会动用自己所养的斗犬。
“大黄?不行。”
秦风闻言愣了一下,直接就给拒绝掉了,大黄在他心里可不是一条狗那么简单,而是自己的亲人,秦风岂肯让它上场去和别的狗撕咬?
“那就算了,走吧,时间也差不多了。”
谢大志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他到是去看过几次斗犬,发现那里的狗体格还没大黄大呢,所以才会说出这番话来。
“呜呜……呜……”
就在秦风等人出院门的时候,原本一直趴着的大黄,忽然窜了出来,紧紧的跟在了秦风身后。
“大黄?干什么,回去!”秦风指了指院子,说道:“中午回来给你买牛肉,听话!”
“呜呜!”大黄摇了摇脑袋,死死的咬住了秦风的衣角。
“秦风,你……你这狗通人性了吧?它难道听懂咱们刚才说的话了?”谢大志看的目瞪口呆,这狗分明就是想跟着去啊。
“那也不行,斗狗太危险了。”
秦风摇了摇头,摸了摸大黄的脑袋,要是大黄年轻个四五岁,秦风一准会带它去,因为大黄从小就是和别的狗撕咬长大的,它的嘴下从来没有一合之将。
不过现在大黄已经九岁了,如果参照人的寿命来说,那就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了,秦风是舍不得让它去狗场拼命的。
“呜呜……”大黄咬着秦风的衣角甩着嘴巴,任凭秦风怎么说都不肯松口。
“怎么这么不听话?”
秦风也感到有些为难了,因为他从大黄眼中看出了一种斗志,当年它还很小的时候,遇到镇子上所养的大狼狗,也会出现这种表情。
谢大志在一旁说道:“秦风,要不就带它去吧,去了也不一定就让它上场啊。”
不是所有的狗都能当斗犬的,那些身经百战的斗犬身上都有股子杀气,一般的狗别说进斗狗场地内了,远远见了怕是都会夹着尾巴跑掉。
在一些斗狗比赛里,也有客人带去了狗,不过还没上场就吓尿了,转头就跑,连主人都拉不住,这样的狗自然不能参加比赛的。
“那……好吧,不过到时候谢叔你可别想让大黄上场啊。”
秦风犹豫了一下,不过看着大黄眼中露出的渴望,还是答应了下来,住在这人多吵杂的四合院区,却是有些委屈了它。
刚开始的时候,秦风每天都会带大黄出门散步,不过大黄的体格实在太大,即使它不去招惹人,有些小孩子也会吓得哇哇大哭,无奈之下,秦风只能让它呆在院子里不出去了。
这对于自由惯了的大黄来说,的确有些残酷,所以秦风也不想剥夺这次带它出去遛遛的机会。
想了想,秦风回屋拿了脖套和狗链,给大黄拴上了,没这东西,他怕自个儿到了狗场都拉不住大黄。
来到巷子口后,那里停着两辆车,一辆是谢大志开来的,还有一辆车前面,站着个中年男人,走到车前,谢大志开口说道:“秦风,小轩,叫吴叔叔……”
“吴叔叔……”秦风和谢轩都开口叫了声,他们知道这人叫吴兵,是土生土长的津天人,为人很义气。
以前谢大志做俄罗斯的国际贸易时,和吴兵多有交往,也正是因为吴兵的缘故,那时手头资金充裕的谢大志在津天投资了一块地皮。
只是谢大志那会也没想到,自己无意中投资的一块地反倒成了他东山再起的资本,而这块地的开发,也正是和吴兵一起合作的。
“哎呦,小秦,你把大黄给带去啊?那我的狗不是白带了吗?”
看到秦风牵着的大黄,吴兵不由苦笑了起来,因为就在去年的时候,谢大志将大黄牵到他们工地养了几天,吓得吴兵所养的那条狗整天夹着尾巴,连叫都不敢叫一声。
“吴叔,我带大黄去遛遛的,不让它上场比赛。”秦风闻言笑了起来,他也看到在吴兵车子的后排上,坐着一条体型庞大的比特犬。
不过就在秦风带着大黄过来的时候,那条原本坐着的比特,居然直接趴下了,而且是将屁股对着秦风他们这边,样子让人很少忍俊不禁。
第100章 斗狗(二)
“没出息的东西,得了,回头我也不让它场了,省得给老子丢人。”
看着自己的爱犬,吴兵有些无奈,这条狗是他花了三万多块钱,从国外的专业训狗师手上买来的,据说是最纯种的比特斗犬。
刚买的时候,吴兵可是将这条比特恨不得走哪都带着,去年工程忙的时候,吴兵也将它带在了身边,大黄初到工地的时候,两条狗就遇到了。
比特是先开始挑衅大黄的,没成想被一声不吭的大黄直接咬住了脖子,要不是谢大志制止的早,这条比特早已被咬死掉了。
在那之后的几天里,比特见了大黄就直哆嗦,吴兵无奈,只能将狗牵回到了家里,找人又给训练了半年多,这才带出来想让它见识下大场面。
但是吴老板没想到,这还没去到狗场呢,比特又被大黄给吓破了胆,到时候牵出去,指定会被别人笑话的。
盯着几乎和秦风齐腰高的大黄,吴兵悻悻的说道:“奶奶的,你这究竟是条土狗还是个斗犬啊?”
“吴叔,这个我也不知道,当年我是从路边拾来的……”
秦风闻言笑了起来,他小时候和妹妹自己都吃不饱饭,哪里有钱去养狗啊?大黄还是妹妹在一个垃圾堆边上捡到的,当时已经奄奄一息了。
秦风那会就是靠着小米汤将大黄给养大的,好在他住的不远的地方有个屠宰场,里面有不少猪下水,或许大黄的凶猛,和它小时候一直吃生肉是有关系的。
“得,走吧,上午斗鸡下午斗狗,咱们早点去。”
吴兵说着话上了他自己的车,摇下了车窗说道:“让大黄上老谢的车把,要我说,大黄要是小几岁,还真说不定就能成狗王。”
“我可舍不得拿大黄去赚钱。”
秦风笑了笑,让谢轩上了吴兵的车子,他坐到了谢大志那辆车的副驾驶上,大黄体型不小,钻进后排之后就再也坐不了人了。
常翔凤的狗场不在市区,而是在和廊市交接的地方,距离津天市区差不多要一个半小时的车程。
一路上到处都是白杨树,马路两边种满了庄稼,沉甸甸的麦穗已经长成,到处都是一片青绿色,景色十分的美丽。
在距离廊市只有几百米的地方,车子拐入到了庄稼地中间分出的一个小路上,又往前开了差不多一公里远近,一个周围都是围墙,中间有几栋房子的建筑出现在了眼前。
在对着道路的正中间,有一个两扇对开的大铁门,上面刷着一溜金边漆色,门正中还有两个狮子头,显得十分气派。
车子来到庄园门口的时候,大门自动往里打开来,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站在那里,伸手向吴兵的车子打着招呼。
见到来人,吴兵将车子挂到了空挡上,拿出了盒中华烟,给来人递了上去,口中十分客气的说道:“彪子,怎么您亲自出来接客人啊?”
虽然不是在道上混的,但吴兵知道面前这个年轻人和常四爷关系极深,津天一些老牌的混子对他都很客气,所以虽然对方年轻,吴兵也不敢托大。
“今儿来的人比较多,我帮四爷接接客人。”
接过吴兵递来的香烟,费万彪笑道:“吴哥,您可有日子没来玩了,呦,今儿还带着狗来的?回头我一定压您一注……”
“咳,我这段时间忙的屁股就没睡在床上过,今儿得空来玩玩。”
吴兵伸头出了窗户,指着后面谢大志的车子,说道:“彪子,我的朋友,连上去一共就四个人,没坏规矩吧?”
常翔凤没退出江湖之前,他的斗狗场实行的就是会员制,持有贵宾卡的人,每年就是不来玩,也要缴纳十万元的会费,这价格比京城的一些高尔夫球场的会费都要贵。
在常翔凤将大部分的生意交出去之后,也就只有以前办理过VIP贵宾卡的人,才能参加每周末举办的斗鸡斗狗比赛。
另外还有一些人则是常翔凤邀请来的,可以说,现在能进出这个庄园的,都是京津地区真正非富即贵的大人物。
“吴哥,您这说的什么话啊,您带来的朋友,就是多几个那也没说的,只管进!”
阿彪十分会做人,这句话声音很大,让后面的谢大志秦风等人都听到了,吴兵顿时感觉脸上有光,笑着按了声喇叭,将车子开了进去。
常翔凤的这个庄园,是从旁边村子买的土地,整整买了近一百亩,占地总共差不多有七万平方米。
在进门的地方是个马场,有一排打扫的干干净净的马房,绕过这排马房之后,则是一个联排别墅,主楼就是常翔凤本人的居所。
在联排别墅前方有个很大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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