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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鉴(打眼)-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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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于鸿鹄当年收养的孩子也慢慢长大了,一个个都能独当一面了。
再加上有贼王导师苗六指的存在,他这里也成为了全国贼王们朝圣的地方,只要是在京城地界混饭吃的盗门中人,每月都要给于鸿鹄孝敬上供。
人到中年的于鸿鹄哪里有过如此风光?整日里接待各地取经的同行,甚至还组织了一次六省贼王大会,却是忘了人怕出名猪怕壮的这句老话。
于是风光了还没两年,于鸿鹄又一次回到了他熟悉的地方……监狱。
好在于鸿鹄已经有几年没亲自出手了,给他定的是个窝赃的罪名判了三年,在九六年那会被放了出来。
等到于鸿鹄出狱后才发现,自己当年打下的江山早就不在了,京城窜起了一帮子年轻手黑的晚辈。
靠着早年闯下的偌大名声,那帮小子也算是尊老,将潘家园附近这一块,划成了于鸿鹄的地盘。
由于自己的派出所的重点关注分子,平时于鸿鹄也不出手,只是让几个弟子混迹于此,除了隔三差五的去派出所汇报下思想工作,小日子倒是过的也不错。
但是这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兮旦福,于鸿鹄生就一副苦命,舒心日子没过了两年,坏消息又来了。
就在前不久,原本和于鸿鹄井水不犯河水的那帮小子,由于和一群东北帮抢地盘的人争斗失利,退出了京城坑蒙拐骗偷的行业,由对方接手了。
那帮东北人说起来都不算是盗门中人,他们虽然也偷东西,但不是用刀片就是镊子,手指头上压根就没活,偷不到基本就是用抢的。
而且这些人可没听过于鸿鹄的大名,更不懂得什么叫做尊老爱幼,打下地盘后就想于鸿鹄下了通牒,给出了两条路。
一条路是于鸿鹄卷铺盖滚蛋,别再在京城地界上混了,而第二条路则是向他们上供,每月上交一定的钱之后,还允许于鸿鹄呆在京城。
这人要脸树要皮,癞蛤蟆还要个花肚皮呢,好歹于鸿鹄当年也是号令群贼的人,哪里肯屈居人下?加上于鸿鹄也五十开外的人了,于是就想着退出江湖,带着快八十岁的师父苗六指去乡下隐居。
只是去乡下生活,这也要钱啊,于是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到来之前,于鸿鹄也重出江湖了,趁着潘家园周末地摊开市的机会,显示一番贼王风范。
不过于鸿鹄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在自个儿最熟悉的专业领域,栽了如此大的一个跟头。
让于鸿鹄又惊又怒的是,他不仅浑身上下被掏的一毛钱不剩,就是连保命压箱底的钱和那三根小黄鱼,也被他天杀的小偷给偷去了。
要不是脑子里还剩下了最后一丝理智,于鸿鹄刚才走到派出所门前的时候,差点就进去喊冤报警了。
“陕甘的刘瞎子?他都快八十了,肯定干不了这活。”
“豫省的宋老二?那也是七十多岁的老家伙了,腿脚肯定没这么利索。”
“苏省的赵老大?那家伙化了灰自己也认识,而且也没这技术啊。”
“川省麻老三的活不错,只是他去年才进了号子,就算越狱也不敢往京城跑吧?”
坐在马路边的路牙子上,于鸿鹄在苦苦思索着,不过将全国各地的贼王们过滤了一圈之后,于鸿鹄也没想到今儿这事究竟会是谁干的。
第215章 贼王(中)
“干爷,我们几个栽了,今儿遇到了个高手……”
就在于鸿鹄坐在马路牙子上苦思冥想的时候,他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四五个人,几个人的身材都不怎么高,属于那种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角色。
这几人正是于鸿鹄早年收养的孤儿,在小偷这个圈子,收养的孤儿一般都不叫师父,而是叫干爷,但像是于鸿鹄半路拜师,对苗六指却是称呼师父的。
相比那些控制打骂强迫孤儿去行窃的一些扒窃集团,于鸿鹄无疑更有人情味,他很少虐待这些孤儿,所以十多年下来,孤儿们都发自内心的将他当做了长辈。
只是当年于鸿鹄在收养孤儿的时候,大多都是挑些个子矮小的孩子。
这些小孩们专业技术练的不错,但一个个都长大后都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武力值太低,遇到抢地盘这种事情,显然无法与那帮东北过江龙们相抗衡。
所以于鸿鹄也将事情给他们说明白了,愿意走的,就去到别的城市隐姓埋名,安安稳稳的结婚生子,不愿意走的,他也不强求,只是日后再不要打他于鸿鹄的旗号了。
眼前的这五个人,都是想跟着于鸿鹄退出江湖的,这次来潘家园,也算是最后的疯狂,只不过现在五人的脸色都很难看,低着头站在了于鸿鹄的面前。
“三儿,这事不怪你们,干爷自己也……也栽了。”
于鸿鹄的声音有些苦涩,偷了三十多年,在小偷这行当里,他也算是祖宗级别的人物了,但今天发生的事情,才让他明白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山外有山。
“什么?干爷,您……您也栽了?”
这几个身材消瘦的年轻人听到于鸿鹄的话后,脸上顿时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要知道,当年六省贼王大会中,干爷的手段可是出神入化,从专业角度来说,绝对是专家级别的了,别省的贼王比他强的也没几个。
“全身上下模了个精光,连我的那个元宝都没给我留下……”
于鸿鹄脸上露出了苦笑,这几个小子都是他最亲近的人,加上又要退出江湖了,于鸿鹄也没必要在他们面前保持干爷的威风和权威性了。
于鸿鹄所说的元宝,是他平时练手用的,并不是古代的那种元宝,而是光绪元宝,和袁大头一样,是由银质铸造的,比钢镚要略大一些。
至于锻炼的手法,就是将那银元拿在手上把玩,用指法和肌肉控制其滚动,经年的老贼,一般都喜欢用这种方法保持自己的状态。
只是被于鸿鹄随身携带了好多年的那枚银元,在口袋里也被对方摸了去,这才是真正的贼过楼空,一丁点儿物件都没给于鸿鹄留下。
“干爷,我们也是这样,连刀片儿都被人给摸走了。”听到干爷的话后,那几个年轻人也是一脸的苦笑。
他们的刀片一般都是夹在指缝中,然后领口处有个备用的,但领口处的刀片被人取走了不说,居然连指缝里的也不见了,当时吓得他们以为白日见鬼了。
于鸿鹄沉吟了一下,开口问道:“三儿,五儿,你们两个跟我最久,可曾发现了什么扎眼的人吗?”
“干爷,您都没看出来,我们两个哪里有那本事?”
被于鸿鹄问到的两个年轻人连连摇头,迟疑了一下,三儿说道:“干爷,会不会是那帮东北人干的?想逼我们早点离开?”
“屁,就凭他们?我一个人就能偷的他们找不到北!”
于鸿鹄一脸不屑的摇了摇头,还待再吹几句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这些人,不也被人给偷的就剩下一身皮了嘛,念及此处,于鸿鹄顿时哑巴了。
“走吧,去找我师父去……”
于鸿鹄往地上吐了一口,站起身来,说道:“能干出这活儿的人,没个几十年的经验是不成的,或许师父能看出点什么。”
到了此时,于鸿鹄也是束手无策了,只能去求教苗六指,他在解放前就是大有名头的贼王,人脉之广经验之丰富,远非于鸿鹄能比的。
※※※※
九八年的京城,房地产行业才刚刚兴起,老城区的四合院还是随处可见的,苗六指就住在景山公园附近的一个四合院聚集的地方。
不过这里算不上当年的内城,居住在这儿的人,大多都是些苦哈哈,四合院修建的也不怎么合理,到处都是污水横流,人声吵杂。
在胡同里左拐右拐了好一会,于鸿鹄几人才在一家门前站住了脚,这个大门可不像电视里放的大宅门那般气派,除了两边是石条之外,大小和普通家庭的门也没什么区别。
门边也没有门铃,只是吊着一根绳子,于鸿鹄在绳子上拉了两下之后,就静静的等在了外面,过了大概一分多钟,里面响起了开门的声音。
“鸿鹄啊,怎么带着小崽子们都来了?”随着大门打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的身形显露了出来,正是当年的贼王导师苗六指。
苗六指的个头不高,也就是一米七左右,或许是年龄大了的原因,身材略微有些佝偻,但精神十分矍铄,一双眼睛尤其的明亮,似乎能看透人心一般。
“师父,给您丢人了。”以于鸿鹄为首,站在门外的这五六个人,都像是斗败了的公鸡一般垂头丧气,这事儿说起来的确丢人。
被那帮东北人逼迫离开潘家园,这等于是秀才遇到兵,两边不是一个系统的,并不掉价,但今儿这事,却是在专业领域被人狠狠的扇了几耳光。
“进来说话吧,小三儿,把门给关好。”苗六指在几人身上扫了一眼,转身走进了院子。
这是一户很小的四合院,前后左右加起来一共就三间厢房,院子也只有十来个平方大小,六七个人一涌进来,地方顿时显得有些狭小了。
这户四合院原本是两户人家住在里面的,不过在于鸿鹄九十年代再次入狱之后,苗六指就搬出了于鸿鹄的住所,拿着这些年各地贼王孝敬的钱,一家一万将这座院子给买了下来。
由于于鸿鹄那次的贼王大会太过招摇,被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几乎将南北各地的贼王一网打尽。
没有了那些来朝圣的晚辈弟子,苗六指的生活变得愈发的低调,他现在的这处住所,除了于鸿鹄等寥寥数人之外,再无人知晓了。
“鸿鹄,看你脸色隐晦,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来到院子中间,苗六指大马金刀的坐在了石凳上,而于鸿鹄师徒几人,则是恭恭敬敬的站在了他的面前。
“师父,东北人逼我退出京城的事儿,您老也是知道的。”
于鸿鹄一脸愧色的说道:“原本我想趁着周末摊市的机会再捞上一笔,就带着师父您远走高飞,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颐养天年,可……可是今儿却是栽了大跟头了。”
“被人黑吃黑了?对方用抢的?”苗六指在于鸿鹄几人身上打量了一番,说道:“你们几个都被搜干净了,难道被枪指着脑袋了?”
能在解放前就纵横沪上,名声响彻大江南北,苗六指绝非是浪得虚名之辈,搭眼往这些徒子徒孙身上一瞅,就看出他们几个均是身无分文。
在解放前包括更早一些年头的时候,人们出门,身上携带的不是铜钱就是大洋金条,老贼们可以从脚印深浅和衣服下坠的幅度上看出端倪。
但现在人们随身带的都是纸币,想要再看出身上携带多少钱,这份眼力,就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了,时至如今,能有苗六指这份眼力的,恐怕当今之世也绝超不过三人。
“不是抢的,师父,对方是用的手艺活!”于鸿鹄的头垂的更低了,他也算是国内知名的贼王了。
九十年代初的时候,于鸿鹄曾经和大江南北的贼王比拼,一天之内在京城火车站连偷了二十八个钱包,称得上是名噪一时,奠定了他京城贼王的名头。
但此次于鸿鹄却是差点被别人连裤子都扒下来了,居然还毫无所知,算是丢人丢到家了。
“什么?用的是手艺活?”
听到于鸿鹄的这句话,苗六指的眼皮在才抬了起来,开口问道:“对方几个人?是搭伙还是走单帮?”
盗门存在了数千年,单是一个偷字,手段就五花八门,有些小偷是成群结队相互配合,用一些招数吸引失主的注意力,然后让同伴下手行窃。
还有一些人,则是技艺高超的独行大盗,他们根本就不需要旁人打掩护,自己创造条件自己上,钱藏的再深都逃不过他们的手指。
“师父,应该是走单帮的,而……而且好像是一个人下的手,我留的后手都被那人给摸走了,连……连您老给的光绪元宝也不见了。”
“什么?腰上的后手也被人摸走了?”
原本稳如泰山的苗六指,这次脸上终于变了颜色。
后手指的就是那腰包,这是老贼们逃命用的,一般都会贴身收藏,稍微一动就能发觉,就算是苗六指出手,也未必就能在于鸿鹄完全没知觉的情况下,将其给偷出来的。
于鸿鹄苦笑了一声,说道:“师父,不光是那后手,他们几个夹在指缝里的刀片,也都被人收走了……”
飞鹰刀片掰成两半,正好夹在指缝中,这种情况下都能被人拿走,那技术简直就是神乎其神了,至少于鸿鹄是从来没听闻过。
第216章 贼王(下)
“什么?指缝中的刀片也被人取走了?”
听到于鸿鹄的话后,苗六指再也坐不住了,身体霍然站起,看向那几人,问道:“刀片被取走的时候,你们几个可有察觉?”
“师爷,一点察觉都没有,还是后来想割包的时候才发现的。”
三儿等人的脸上满是羞愧,他们几个玩刀片也玩了十多年了,这刀片夹在手指中,就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刀片被人悄无声息的取走,等于是卸掉了一条胳膊而全无知觉。
“这不怪你们,也没必要惭愧,你们和那人,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上。”
苗六指轻轻拍了拍三儿的肩膀,缓缓的坐下了身体,说道:“我想要从你身上取东西,都必须接触到你的肢体。
而那人,根本就不碰你的身体,直接就将东西拿出来了,他取你们刀片的手法,叫做偷天换日,早年我也能做出来,但是现在……”
苗六指自嘲的笑了笑,接着说道:“现在我这老胳膊老腿的几乎都快生锈了,要是敢上街去干活,说不定就会被人打死掉。”
说着话,苗六指将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扔到了面前的石桌上,看得三儿一愣,连忙往衣兜里掏去,却发现里面的香烟已经不见了。
刚才苗六指的那一拍,顺势就将三儿口袋里的香烟取了出来,场内五个人大眼瞪小眼的看着苗六指,却是谁也没发现他的这番举动。
“师父,您是说,那……那人的手段比您还要厉害?”
于鸿鹄被苗六指的这番话给吓住了,从拜在苗六指门下,于鸿鹄也接触过一些盗门的前辈,按照那些人的话说,苗六指是盗门中神偷门这一分支百年难遇的天才。
认识苗六指也三十多年了,但是于鸿鹄从未见过师父流露出现在这种神态。
要知道,往日即使国内贼王使出再厉害的手段,传到苗六指耳朵里后,他都是晒然一笑,从来没当回事过。
不过于鸿鹄也没想到,今儿发生的这件事,居然让苗六指如此失态,话说像是刚才掏香烟那种表演性质的出手,于鸿鹄也差不多有二十年没有见过了。
“我年轻的时候,或许能和这人一争长短,但是现在,我不是他的对手!”
说出这番话,苗六指脸色如常,都已经是年逾八十的人了,又在监狱里蹲了近半个世纪,世间的荣辱兴衰,早已被这老人看透彻了。
“师父,那……那您看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啊?”
听到苗六指的话后,于鸿鹄心里凉了半截,连师父都自认不是对手,自己这徒有虚名的贼王,在对方面前更算不得什么了。
现在于鸿鹄最怕的,是对方拿他来立威,这也是盗门中抢占地盘经常做的事情。
当年豫陕两省的火车贼王为了争夺一辆车次所有权的时候,进行了一番争斗,但却不是技术上的较量,而是你死我活的拼斗。
最后豫省贼王技高一筹,用刀片割开了陕省贼王的脖子,并且化妆成为一个女人安然脱身离去。
用敌人的鲜血立威之后,陕豫两省在火车上混饭吃的小偷们,无不以豫省贼王马首是瞻,那人足足占据了陕豫两省火车线路长达十年之久。
当然,豫省贼王最后也是落得了个吃枪子的下场,不过他也整整风光了十年,让无数老刑侦为止头疼,这辈子也算是没白活。
于鸿鹄说白了,并不太适合在江湖上混,因为他的心不够狠,胆子也不够大。
之所以挂个贼王的称号,无非就是技术还行,更多的则是沾了苗六指的光,否则早被各地贼王赶出京城了。
所以于鸿鹄害怕今儿出手的这位高人是来抢地盘的,他过几天就要离开京城了,如果再白白成为别人的垫脚石,那于鸿鹄还不如躲在苗六指这院子里自己抹了脖子算了。
苗六指沉思了一会,开口问道:“你们今儿在市场里,有没有和人争执过,得罪过什么人呢?”
“师爷,没有,绝对没有。”三儿等人连连摇头。
“师父,您教导过我的,咱们玩的是技术,不要惹人注目……”于鸿鹄也开口说道:“我可一直都听您的,哪会去和人置气啊。”
于鸿鹄说的这番话,其实是苗六指这辈子总结出来的最惨痛的经验和教训。
当年沪上沦陷,几乎所有的富豪们都齐聚陪都,苗六指那会的日子过得非常滋润,每天到街上去晃悠一圈,就够他吃喝嫖赌好几天的了。
不过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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