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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鬼在我身(韦一)-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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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里,我不禁加大了步伐,因为值班民警说死的人是守店的老板,该不会就是那个女老板吧,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证实一下。
    店门口已围了很多人,说是水泄不通也不为过,这与上次朱贵家被盗时的场景截然不同。上一次,因为只是丢了东西,看热闹的人无非就是观望一下,这次,却是死了人,路过的人听见这事,都围了过来,像是八辈子没见过死人似的。
    我穿着警服,走上前就用双手拔开人群,嘴里也不停地说着:“麻烦让让。”那些人一见是警察,也还是比较配合,我很快就挤了进去,大熊跟在我身后,也进到了店里。
    我们刚进店去,迎面就走来了一个警察,我一看,真巧,又是上次那个派出所的民警。他走过来,与我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就对大熊说:“应该是同一伙人所为。”
    他一过来,既没有向我们介绍死者情况,又没有给我们说财产损失情况,而是直接说了一个结论,这让我好生疑惑,难道是他已掌握了两起案件的关键相同点?带着这个疑问,我继续听了下去。
    “何以见得?”大熊问他。
    “店内店外的监控,我们快进着粗略看了一下,没有任何异常。门锁完好,失窃的玉器数目不多不少,也是八十件。只有一点不同,昨晚在店里守夜的女老板姚欢死了,她老公早上过来开店发现的,之后便报了警。”
    这段话一说,我的脑子就不停转了起来,他刚才说了几个要素,第一,门锁完好,第二,监控看不到发案过程,第三,失窃玉器也是八十件。前面这三点,可谓是与朱贵店失窃案一模一样,单凭这三点,也就满足公安机关并案的条件了。
    除此外,第四点,死了人,这是前面一起案子所没有的。不过,这也很好解释,朱贵店被盗那天晚上,店里并没有人,嫌犯进去偷东西,不会遇到阻拦,很是顺畅;而这一家,女老板姚欢是在店里守夜,刚好就与嫌犯撞上了,自然就惨遭杀害。想必,姚欢一定是听闻朱贵家被盗后,担心小偷会盯上自己店,这才会在店里睡觉,谁成想,却是一觉睡到了黄泉路上。
    听完这派出所民警的介绍,我往店里面走去,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马上就扑鼻而来,闻着让我有种作呕的感觉。我皱着眉头,看过去,这个店里的布局与朱贵家差不多,店里的地形是一个方形的,在四周摆着一圈的柜台,各式的玉器就放在柜台里,中间是一块空地,摆着一个长长的沙发,平时是用来供顾客休息的。
    而此时,沙发上斜躺着一个人,准确地说,应该已成为了一具尸体。她身上的衣服已被自己的血液浸红了,随之浸红的还有她身下的沙发,沙发旁边的地上,掉落着一床凉被,也染了不少的血。在凉被上面,坐着一个中年男子,他面向着沙发,沉默不语,眼角有些液体,我想,他应该就是姚欢的丈夫了吧。
    我强忍着心中的不适,慢慢走了过去。这个时候,我已知道,死的人,正是那天在我面前滔滔不绝地数落着朱贵的种种不是的女老板。当时,她对朱贵的行为,表现出了极大的愤慨与不齿,也对小薇的遭遇表达出了同情,从这两点上看,这个姚欢,就应该是一个善良的女人。
    看着她的姿势,我以为她是在睡梦中被人杀死的,心里还想着,也好,这样死去不会有痛苦。可当我看向她的脸时,却被吓了一跳。因为她的眼睛是睁开的,也可以说是鼓起的,很圆很圆。她的这个样子,让我想起了一个词……死不瞑目。
    我不忍再看,退了回来,问那个派出所民警:“姚欢是怎么死的?”
    “伤口在腹部,应该是用刀捅的,现场没有发现凶器。”
    如此说来,这姚欢应该是发现店里进了人,惊醒了,没想到嫌犯丧心病狂,随身带着尖刀,早就做好了杀人的准备。姚欢一个中年女人,哪有什么反抗能力,我估计她在死前,甚至都没有机会叫出声来。
    “上次走访时,我记得这些玉器店都是十点钟左右才会开门,怎么今天她老公这么早就来了,进而发现了店里的情况?”大熊问道。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曹文军,你过来一下。”说这话时,派出所民警是对着坐在地上那男子说的,显然,这家店的男老板,就是叫曹文军了。
    听见警察在叫自己,那男人身子动了一下,然后两手撑在地上,慢慢站了起来,走向了我们。待他走到面前,大熊重复问了他刚才那个问题。
    “我们做点生意也不容易,自从朱贵他家出了事,我与小欢就商量着,每天晚上由我留在店里守夜,刚开始,小欢非说要陪我一起,可店里没这个条件,只有一张单人沙发,刚好容得下一个人。我就劝她,让她安心回去睡,每天早上还可以从家里做早饭给我带过来,她就同意了。”
    “你是说,之前一直都是你在店里睡,那昨天晚上为什么换成了姚欢?”大熊盯着曹文军,目光咄咄逼人。实话说,我觉得他这样不好,用了审问嫌疑人的口吻。不管怎么说,现在死者是曹文军的妻子,别人心里肯定难受,他问问题时还是应该注意方式。
    果然,听了大熊的话,曹文军抬起了头,眼睛也看着大熊,我看得出来,他心中是有怒意的。
    “老曹,这是刑警队的警官,他们也是例行询问,问你什么你如实说就可以了。”派出所民警忙着劝道,听这口气,他与曹文军之前应该是认识的。这也不奇怪,派出所的片警,对辖区内的各个商家、社区、学校,每个月都是有走访任务的。
    “我腰有问题,睡不得软床,我在家里都是睡的硬板铺,接连睡了几天沙发,我的老毛病就犯了。昨天,小欢见我腰痛,就让我回家去睡。我想着自己几天没洗澡了,浑身都有股味,便听了她的话,今天我早早就起了床,做好了早饭拿过来,可一开门,就看到小欢浑身是血的样子,都怪我,我昨天就不该和她换……”说到后面,曹文军已哽咽了起来。
    
    第140章 密室杀人
    
    尽管这事有点巧合,二人刚换了过来,小偷就来光顾了。可除此外,也没什么大的问题。我细细观察着,曹文军的背略微有些弯曲,应该是脊椎有问题。这事我还是比较了解的,我妈和他差不多症状,睡不得席梦思床垫。
    除此外,刚才进门时,我也注意到门口洒落了一些青菜叶的稀饭,旁边倒着一个不锈钢的保温桶,想来,就是曹文军给姚欢带的早饭了。只不过,当他看到姚欢的惨状后,手中的保温桶掉落,摔在了地上,里面的稀饭便倒了出来。
    “你们店里的钥匙,除了你和你老婆,还有谁有?”大熊继续问着。
    “没有了,就我们俩人。”
    “别这么快回答,好好想一下。”大熊提醒着他。
    “这是我自家的店,钥匙有几把,都在谁的身上,我自然是一清二楚,不用想那么久。”曹文军说这话时,语气中又带了些抵触情绪。
    “失窃的玉器共八十件,价值多少钱?我说的是你们的进货价。”
    “四十万。”
    “行,到时候给我们拿一份详细的清单。”说完这句话,大熊就走了进去,方向是姚欢尸体处,我不想再看见姚欢那双睁圆了的眼睛,便留在了原地没有过去。不知怎么回事,姚欢的那双眼,总让我想起上次在灵归来外面,我把耳朵贴在门上,出现在我脑海的那双血红色的婴灵的眼睛,兴许是那婴灵的血红眼,给我的印象实在是太深了。
    大熊走过去,蹲了下来,近距离地查看着姚欢的尸体。不过,他不是法医,没有用手去摸尸体,就是隔着二十来厘米看。
    “医生来过了吗?”大熊问道。
    “已经来过了,发了死亡证明,就等你们这边的法医过来了,殡仪馆的等会也要过来。”派出所民警回答着他。
    过了一会,队上的法医过来了,对尸体进行了现场检查,他告诉我们,姚欢的死亡时间,应该在凌晨三四点的样子,死亡原因正是小腹上的那一刀。
    与法医一道过来的,还是队上的物证科,上次朱贵的案子,他们也来过,而他们查探的结果,也与上次相同,嫌疑人没有留下任何指纹、头发等线索。军临曦下在物证科的人说着结果的同时,大熊的眉头是越皱越深,都快能拧出水来了。我能理解他的压力所在,他身为一个中队长,如果只是一件三十来万远的经济类案件不破,对他的影响还没有多大,可如果在之前的案子基础上,再发生一起类似的案件,关键是还死了人,那他就必须要给上级领导一个交待了。
    可现在的结果是,第一起案子,我们还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就接着发生了第二起,而这第二起,狡猾的嫌疑人仍然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对于很看重这份工作,很看重自己前途的大熊来说,这无疑是给他套上了一个枷锁。
    之后,殡仪馆的人也来了,在向刑警确认了尸检已经结束后,他们便准备把尸体拉去火葬场了。姚欢是被曹文军双手抱起来的,殡仪馆的人拿了一个塑料袋,可曹文军不愿意把妻子放进子,非要坚持抱着姚欢去火葬场。
    于是,我就看到了让我头皮发麻的一幕,一个佝偻着身子的男人,抱着一具浑身沾着血的女尸,向门外走去,从女尸的身上,还在不停地滴落着血液,随着男子的移动,地上出现了一条血线。
    同时,我的心里也产生了另一个念头,一个中年男子,无比怜惜地抱着自己的亡妻,要亲自送她最后一程。这个念头让我的心中升起了一股温情,却也是一股悲情。
    我一直目送着他们离开,在殡仪馆车子启动的时候,我看到了姚欢的影子,从她的尸身上慢慢脱离了出来,这就是她离体的魂吧,希望她去阴间时,能带着丈夫给予她的最后的爱意。
    在我准备转身回到店里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小薇。她是什么时候过来的?刚才我们过来时,外面围了很多人,加上我心里急着要去到店里,也没有注意到围观那些人的面孔,这个时候,突然看到小薇,我着实不知道她是一早就在这里,还是刚刚才过来。
    小薇发现了我正在看她,转身就走了,我还有事要做,所以,尽管心里有丝疑惑,却也没有追过去,想着等这边弄完了再去也不迟,反正她又不会跑。
    回到店里,虽然那个派出所警察已经说过,监控里看不出什么来,可我与大熊还是重新把店内外的监控都看了个遍。不是我们不相信同事,而是这案子实在太过蹊跷,简直就是一起新式的密室杀人案啊。
    上一次,找不到任何有用的线索,我还怀疑是鬼怪所为,不过后来,我的这个想法被陈叔否定了。这一次,与上次的案子类似,应该同样不是鬼怪所为。更明显的特征是,鬼怪杀人,根本用不着随身带着一把尖刀那么麻烦。
    当我与大熊花费了两个小时,把所有监控看完后,再次失望了。我俩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出了这家玉器店,陪着我们的,是那个派出所警察。因为曹文军在临走之时,把店里的钥匙拿给了他,让我们调查完店里的情况后,帮着把店给锁上。
    “林哲啊,你认识这个曹文军?”出得店来,大熊问那个警察,这个时候,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叫林哲,听起来还蛮不错的。
    “我是这一片的社区民警,与这些老板都有些交道,比起你们来,我自然是要熟悉一点。”林哲回来说。
    “林哥,他还蛮信任你的,把这么大一个玉器店的钥匙交给你。”我开玩笑地说着。
    “他不姓林,他姓陈,全名叫陈林哲。对了,林哲,这是我同事,徐天童。”我刚说完,大熊就纠正了我的称呼,我不禁有些尴尬地想,谁让他这名字里有个“林”字,这很容易让我误认为他姓林啊。不像我的名字,天童,说出来,别人肯定都知道我不姓“天”。
    “呵,天童,他这家店,平时就两口子在看,现在他老婆死了,他自然是要跟着去火葬场送他老婆一程的,可这边现场又还没勘验完,店门还没法关上。如果非要让他在现场选一个可信的人,自然是我这个打过交道的人要可信一些了。”陈林哲给我解释说。
    “大熊,刚才我看到小薇了,我们再去朱贵的店里一趟吧,我要问她几个问题。”我想起刚才小薇见到我就回头走了,便决定去找找她,大熊赞同了我的提议。
    因为大熊说过,中午一起吃饭,所以陈林哲也没走,跟着我们一起去朱贵那里,在往那边走时,我问他认不认识朱贵,他说自然认识了,虽然这些老板对朱贵的印象不怎么好,但朱贵对他还是不错的。
    我心想,朱贵是个人精,你是这地方的片警,他自然要对你好一点了,不然的话,出了事谁罩他啊。这一点,从上两次我们与朱贵的接触,也能看得出来。先是初次见面时,朱贵对我与大熊很客气,后来,我带着陈叔、依然他们一行人去到店里,朱贵刚开始没见着我,对他们爱理不理的,待看到了我,一下就热情了起来,这些都是有原因的。大宋乌托邦到店里的时候,恰好朱贵不在,只有小薇一个人。看着我们三人走进店里,小薇明显地愣了一下,之后才很不自然地上来与我们打招呼。
    除了我与大熊已经和她接触过几次外,陈林哲她也是认识的,因为她直接称呼了一句“陈警官”,社区民警果然在哪里都是熟脸。
    “小薇啊,朱老板呢?”陈林哲笑着说。
    “噢,他吃饭去了,他回来再换我去吃。”
    “这样,想必今天早上发生的案件你也知道了,听说你与姚欢的关系不错,你能不能给我讲讲她的情况。”陈林哲直接进入了主题。这是在我们过来的路上商量好的,他说他不是刑警,由他去问这些问题,就显得要随意一点,没有那么正式与严肃,说不定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恩,我在这里没有亲人,在玉石协会的活动中认识姚姐的,虽然她年龄大了我不少,可我俩很谈得来,她对我也很好,我一直把她当大姐姐看待,平时生意差的时候,她也经常过来店里找我聊天。所以,今天听着她们店里出事了,我马上就跑了过去,没想到,真的是姚姐出了事,你们说说,为什么好人都不长命呢。”小薇说着说着,两行泪珠就从眼睛里流了出来。
    “你平时与她交流得多,有没有听说她得罪了什么人?”
    “没有,姚姐在圈子里人缘很好的,我从来没听说她与谁有仇。”小薇回答着。
    这一点我还是比较赞同的,不是因为我有多了解这个姚欢,而是这起案子,仇杀的特征几乎没有。很显然,姚欢被杀的主要原因,就是她昨晚睡在了店里,而恰好昨晚有人去店里偷东西,撞上了,小偷只有杀人灭口。
    如果说,姚欢昨晚没有睡在店里,那么,这起玉器失窃案,就不会死人,也就会变得与朱贵家被盗的那次一模一样。
    从小薇那里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她刚才出现在姚欢店门外,按她的说法也是解释得通的,我们便准备出门去。在我们往外走时,就与吃完饭回来的朱贵迎面撞上了。
    
    第141章 顾远洋身体的小毛病
    
    “哟,几位警官,你们不是在那边店里办案子么,怎么有空到我这来啊。”见着我们,朱贵马上摆出了标志性的笑脸。
    “朱老板啊,你昨晚又跑到哪家洗浴中心潇洒去了,准是又弄得很晚吧,你看,这么大的黑眼圈。”陈林哲也笑呵呵地与朱贵说着。
    我对这个朱贵没什么好感,在外面拈花惹草就算了,还为自己的一丝淫欲,气死老婆,逼走儿子,也就因为他是玉器被盗案的受害人,我才不得不与他接触,不然的话,我是永远不想与这种人渣产生什么交集的。
    听了陈林哲的话,我瞟了他一眼,两个眼圈果然是乌黑的,我想象着他昨晚又在洗浴中心某个小妹的身上纵横驰骋着,就觉得一阵恶心,先走出了店门,在外面等着大熊与陈林哲。
    吃中午饭的时候,我们三人讨论的话题仍然离不开这两起案子。可讨论来讨论去,都没有得出什么特别有用的东西。
    “两起案子失窃的都是八十件玉器,你们说,八十这个数字会不会有什么特别之处?”大熊突然问着。
    刚开始,我并没觉得有什么奇怪,或许只是碰巧罢了。可大熊真把这事摆上台面来讨论,我又觉得这数字有点太巧合了,玉器店里的玉器,都是分别摆放在柜台里面的,而因柜台的大小不同,以及各个玉器自身的大小不同,每个柜台里放的玉器数量是不一样的。
    在这种情况下,两次案件,失窃的玉器数量都刚好是八十件,不得不引起人的注意。
    “难道,偷东西的人已经八十岁了,有个怪癖,做事情喜欢往八十这个数字上靠?”陈林哲戏谑地说着。说完,他自己都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哪有八十岁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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