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阴阳鬼探(秋风)-第5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老阎反应非常快,一个鹞子翻身,干净利落的落在法坛后面,大声念着咒语:“干晶辉耀玉池东,盟威使者名青童。掷火万里坎震宫,勇骑迅发来大蒙……”一边念,一边快速拿起三根香点上,刚好此刻香炉里的三炷香熄灭,他及时续上了。
秃子这时才发现被骗,气的脸都绿了,瞪大了眼珠子,大声怒道:“你竟然毁了夜魔眼,我跟你拼了!”
他飞身冲我扑到,不过他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本事,刚才我已经让他尝到教训了,还不长心眼。我只不过稍微向后一撤身,跟在巷子里如出一辙的抓住他的身子,向前送了一程。
“咚”地一声响,我真不忍心看,不好意思的低下头,让他第二次脑袋撞墙。
只见秃子脑袋上鲜血四溅,那个大包被撞破了,他哼都没哼一声,就歪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识女四歌心公忠,辅我救旱功勋隆。赤鸡紫鹅飞无穷,摄虐缚祟送北酆。敕紫虚元君降摄。急急如律令!”此刻老阎把咒语念完,拿起三清铃摇起来。
叮铃叮铃清脆的铃声,使得沈冰脸色大变,夜魔眼消失,秃子昏迷不醒,寄宿鬼成了无主游魂,不知道该怎么做了。我担心他会先毙了沈冰,急忙从背部里拿出红绳,一个箭步冲上去,先缠住了沈冰双手。
这次老子不跟你玩血魄引路了,再试试斗灵,我就不信斗不过你!
红绳一缠上沈冰的手,她马上整张脸都变形了,五官不可思议的扭曲在一块,极为骇人。张口冲我发出尖利的大叫,抬手就冲我脖子掐过来。我急忙扯起红绳往后退了两步,差点踩上二毛。
这小子此刻也不哭了,正睁着一对乌黑的眼珠看着我们,非常的有神。我心里松口气,他身上夜魔眼没了。
“阎大师,你抱起孩子,我跟寄宿鬼玩几手!”我冲老阎叫道。
老阎点下头,绕过法坛把二毛抱进怀里,又回到法坛后面,挥着桃木剑烧了张黄符,香炉里的三炷香,呼地冒起三条火焰,笔直的往上窜起多高。
沈冰本来追着我挺凶猛,此时忽然身子一颤,脸孔又恢复了原状,但眼神却是非常的痛苦。寄宿鬼虽然寄身于人体中,但在道家法坛面前还是无所遁形。把他驱赶不出宿主身体,并不代表不受道家法力威慑。只不过这死东西凭借怨念众结,灭之不尽,硬拼法坛道气,这也让我们感到颇为头痛。
我只是绑住了沈冰的两只手,没能绑住她的脚,斗起来步伐灵活,倒是增加了难度。没多大会儿,我就被这死东西给折腾的气喘吁吁,有点心慌气短了。看来今天斗灵还是不易成功,非得用血魄引路把他弄出来。
正在这时,老阎抱着二毛从法坛后又走出来,抬起二毛的两只小手,冲沈冰摇了摇。
我先是一愣,不过马上回过神,这是个好主意。夜魔眼是寄宿鬼追随的“主人”,此刻它正在慢慢枯萎消失,这对寄宿鬼是个无比大的打击。沈冰一看到二毛的小手中,两只眼睛紧紧闭住,白睫毛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一条眼缝,张口怪叫一声,显得痛苦不堪。
我趁此时机,甩下手里多余的红绳,弯腰把沈冰双脚也拴住了,这样四肢都被红绳控制,再斗起来轻松不少。
老阎还是不住的摇晃二毛小手,让沈冰发出一阵阵的惨吼,再过二十分钟,声音变得非常低弱,我知道被我斗的没了什么力气了。左手扯住四根红绳,右手捏个法诀,从沈冰小腹开始划到她的下颌。
说实话,手指碰到她柔软的胸脯子,真是有股美妙的感觉。
沈冰双眼一闭,跟虚脱了一样软倒下来,我急忙伸手扶住了。老阎弯腰从地上捡起墨镜戴上,脸孔对准了后窗,我估计寄宿鬼从这儿逃走了。
但我唯恐寄宿鬼没有驱净,还有怨念鬼气留在身上,便来了次“摸尸寻气”,把她放在毯子上,两只手从脚开始,一路摸到了她的胸口上……
谁知道沈冰会这个时候醒,突然睁开眼看到我的手在她敏感的部位上,先是“嗷”的叫了声,然后大声骂道:“死土包子,我要砍了你的爪子!”
第147章 离魂术
寄宿鬼走的很干净,沈冰身上没有残留的鬼气,我和老阎都把心放到了肚子里。但对寄宿鬼逃走又重新生出隐忧,寄宿鬼是靠人身维持生存的,一旦找不到宿主,五天之内必定魂消魄亡。夜魔眼虽然消失了,但他为了自己活下去,还会不择手段的去寻找其他宿主,那就饥不择食了。
可是寄宿鬼这玩意,我们算是深有领教,能够自保算是不错了,想灭掉他基本上很难。那也要看,他是否还会留在省城,万一被我们打怕,逃到了别的地方,我们就鞭长莫及了。
沈冰能醒过来,那是因为我用了摸尸寻气的手法,具有驱邪功效。她对我摸她身子的事尽管很生气,但也知道我是为了她好,对着老阎没再说什么。不过看着我的时候,那种眼神,充满了杀机!
她现在没事了,我和老阎也都放了心,老阎去外面救醒昏迷的曲陌和王子俊,我和沈冰处理秃子。当我们俩低头看墙角的时候,都不禁惊诧万分,浑身毛都竖起来了,秃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一副骷髅!
刚才没注意他有什么变化,因为人虽变成了一具白骨,但衣服还穿的好好的,又是脑袋蜷缩在胸口上,加上他本来就是秃顶,我们这期间无意扫上一眼,也没看出有什么不对。
沈冰惊愕的看着我,便要伸手去拉他的尸骨,我连忙打开她的手说:“等等。”
“怎么了?”她瞪眼问。
我没睬她,而是蹲下身子,仔细观察尸骨,发现骨质表面上闪烁着一层粼粼银光,心里明白了点什么。当下起身走到法坛前面,在上面拿了一碗酒,回来泼在尸骨上。
“嗤”的白骨上冒起一团黑烟,冲鼻的腥臭,沈冰连忙捂住了口鼻,往后退了两步。我也赶紧闭住呼吸,等黑烟散尽,整副骷髅架子全变成了黑色,在灯光下,透着一股子诡异。
沈冰又凑到跟前,紧张的问:“怎么会这样?”
我紧皱眉头说:“目前还搞不清秃子用的是什么办法,但他在骨头上涂了剧毒,人只要一碰就会马上中毒暴毙。幸亏你刚才没碰上,不然,这会儿也跟他一样了。”
沈冰立刻吓得瞪圆了眼珠。
此刻老阎、曲陌和王子俊走了进来。曲陌脸色非常差,比之前更为苍白,王子俊倒是脸红扑扑的,只是像个苦瓜一样。一问才知道,刚才寄宿鬼从正门进入,先侵入沈冰身体,然后打昏了没有什么反抗力的曲陌,王子俊是被吓晕的。而后老阎出去,一没留神,被沈冰一脚踹回了会客室。
我看着王子俊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按说他鬼见得也不少了,居然还有脸被吓晕?这小子似乎也挺不好意思的,低着头不敢跟大家伙目光接触。
老阎看到这副白骨后,双眉深皱,冲我看过来,我们两个对望一会儿,各自点点头。这倒像我跟沈冰心有灵犀那种情况差不多,我呸,我跟这老小子灵犀什么,老子又没搞基的嗜好,再说真喜欢这调调,我得找个像王子俊这样的小白脸。
我们一商量,先不报警,而是把这副骷髅架子用毯子裹住,抬到了后院,用三昧真火给焚烧了。不管尸骨中有什么邪气,给三昧真火一烧,便全都烧的干干净净,一丝不留。
然后老阎把骨灰封入一个坛子里,他开车把我们送到医院,让曲陌入住病房,王子俊陪护着。沈冰把二毛还给了他的父母。此时基本上天亮了,二毛身上黑气逐渐消退,尽管还是皮包骨头的惨状,但皮肤恢复了血色,让他父母喜出望外,对我们千恩万谢。
我对他们交代,二毛身上邪气还未完全清理干净,两只小手不要张开,四十九天之后便会没事。我又拿出从老阎那儿带来的驱邪符留给他们五十张,嘱咐他们每天烧一张和成符水灌孩子喝下去。
这件事处理完了,寄宿鬼被我用斗灵术斗的没了力气,恐怕三天之内恢复不了元气,不会出来害人,我总算可以放心休息了。但事情还没做完,又陪老阎跑到郊外,把骨灰埋在一片荒地里,等到太阳升起,才回到酒店。沈冰有家不能回,当然跟着我来了。
二毛的还需要做四十九天的法事,这件事也交代给了老阎,他会每天帮忙在店铺里开坛作法。沈冰问二毛不在法坛近前,法事是否会有用,我告诉她,我们走的时候,老阎拔了二毛七根头发,代表他的三魂七魄,扎成一个纸人放在法坛上,这样就算二毛远在天涯海角,法事照样会管用。
她又问我秃子的事,为什么人死了不报警,还偷偷烧成骨灰埋在郊外,是不是我杀了人,想逃过法律制裁,才这么做的?
这丫头问题真多,没办法,只得实话告诉她,秃子没死。她当时就惊的跳起来,说明明看到了他的尸骨,怎么会没死?
“你不是真的想躲避杀人罪名,跟我这个神探耍花腔的吧?”沈冰斜着眼问我。
我刚喝了一口水,结果全喷出去了,就她这模样,还神探,我差点没晕倒。
“被我说中了吧?”她倒是不傻,看得出我是笑她,气鼓鼓的直跟我瞪眼。
面对她这样的大神探,我只好缴械投降:“你说中啥了,简直胡说八道。秃子用的是‘离魂术’,他根本没死,是用离魂术金蝉脱壳,早就跑了,不知道现在躲在哪儿笑我们愚蠢呢。”
“你说明白点,本神探听不懂。”沈冰煞有介事的跟我说。
我又刚喝了口水,又喷出去了,姑奶奶,求你让我好好喝口水行不?我都累了一晚上,渴的嗓子直冒烟。
咽了口涂抹我接着跟她解释:“离魂术是一种古道法中的分身术,也是一种迷惑视线的邪术。那是从小练就出来的本事,听说非常的艰苦,没有极大的坚忍力是练不成的。把自己的魂魄离体,移到一副骷髅上,每天跟骷髅合体半天,然后回到自己身体里半天,来回折腾,那简直是一种煎熬,搞不好出了差错,魂魄回不到自己身子,直接就去地府报道了。”
沈冰满脸惊讶的问:“是不是这种本事跟掉魂差不多?”
我不由对她有点另眼相看,没想到她还记得掉魂,懂得举一反三了,点头道:“不错,跟掉魂差不多,你知道掉魂的危险,这种本事,很少人去练的,纯粹是拿自己的小命在玩。”
“那你说,他是撞晕后,魂魄逃走了,留下了一具尸骨。”
我点头:“他本来一直是用尸骨在外面作案的,用真身来回掉魂比较麻烦。自小就附在这具尸骨上,离魂术愈强大,就会产生的幻觉让人感到愈真实,走到大街上,也不会有人看出什么毛病。在龙兴居,监控录像上看不到他,就是这个原因,因为尸骨上涂了剧毒,还有反光作用,我们正常视觉可以看得到他,但摄像头是摄取不到的。”
随后我又告诉她,那副尸骨必须焚化,埋在郊外,避免有人误碰了这种毒药。没了这副尸骨,他也就等于失去了离魂术,要想再使这种邪术,只有重新找副骷髅来练,十年八年的不易成功。
第148章 心灰意冷
秃子人现在在哪儿,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不是神人,那只有天知道。对于沈冰总是那么多的问题,我最后直接滚倒在床上,也不赶她出去,神游太虚去了。
一觉醒过来,已是下午两点,起来洗了把脸,对着镜子看到,自己身上到处是血迹,都是曲陌染上的,早上回酒店没遇到什么人,现在可怎么出去?
正在发愁,转头看到另一张床上放着一只装衣服的塑料袋,看着很像过年时沈冰送我的风衣那种包装。我走过去打开,果然里面是一件黑色的风衣,跟之前那件一样的款式,相同的品牌。
嗯,看来沈冰这丫头没睡觉,而是去买了件风衣送给我,长人心了!但是我有点纳闷,她不是还在因为黄山那个误会气恨我吗,怎么会突然转晴了?哦,我想起来了,昨天下午她跟曲陌在隔壁房间睡觉,肯定把误会解释清楚了。难怪昨天她看我的眼神不对,觉得挺怪的。
穿上这件风衣,感觉心里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依稀闻到领子上,有沈冰身上那种淡淡的幽香味,我都有点陶醉了。
正陶醉呢,房门被人推开,沈冰冲了进来,冲着我叫道:“土包子,还没换里面衣服,别把风衣搞脏了!”
然后,风衣被扒下来,沈冰丢在床上一堆新衣服,西装、裤子、衬衣,她寒着脸教训我:“你老大不小了,怎么不知道讲究卫生呢?脏衣服不换下来就穿新衣服,你看风衣上都沾上血渍了。真是的!”冲我皱皱鼻子,跑洗手间用水擦干净了,重新丢给我。
“全部换上……”她笑嘻嘻的看着我,跟看新媳妇一样兴奋。
我看着她,甩了甩头。
她好奇的问:“怎么了,你脑袋不舒服?”
“你不出去,我怎么换?”
她一皱鼻子:“你以为我想看啊。”说完这句脸上微微一红,逃也似的跑出房门了。
我换好衣服后,先到洗手间对着镜子照了照,挺帅的。从小到大,我很少穿西装,现在越看镜子里的我,越像《赌神》里的周润发了!
拉开房门让沈冰看看我这副帅气的模样,结果她不在外面,叫了两声不听回答,她去哪儿了?转头一看,隔壁的房门虚掩着,应该是回她房间了。我敲了两下没人应声,轻轻推开门,探头看到她歪倒在床上,睡的正香。
这两天她也累得够呛,昨晚一夜没睡,上午还往街上跑了两趟给我买衣服,心里对她感到心疼了。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见她姿势虽然很不舒服,但嘴角上却挂着笑意,这丫头,梦里不是梦到我了吧?把被子给她盖上,然后又悄悄出了门把门关好。
出了酒店,现在过了吃饭点,也不知道该吃点什么,不过人逢喜事精神爽,肚子也不饿,直接打车去了医院。曲陌情况很好,背上伤口创面虽然很大,但不是致命伤,而且她有灵狐护体,也没受内伤,在医院住几天估计就没事了。
王子俊竟然表现的很高兴,丫的这小子心情我很了解,还不是有了照顾曲陌的机会,这几天能天天待在一块了吗?
他们问我秃子的事,我把离魂术解释了一遍,王子俊说,那也该报警,把这混蛋抓起来的。我叹口气,报警的事不用我们管,沈冰和阎相肯定会通知龙少辉的,再说想抓住秃子恐怕很难。
曲陌问:“难在什么地方?”
我说:“秃子本人不一定是秃子,并且我们看到的面目,也不一定是他本人的面目。以我估计,他从小练到大的这种离魂术,肯定有缺陷,那就是在脑袋上,最终没把头发练齐。他既然用离魂术,就是为了不让别人看到他的真面目,所以,这副尸骨产生的幻觉形象,不是他本人的。”
王子俊问:“那你说就抓不到他了?这么放过他那不是便宜了这混蛋?”
能不能抓到他,我也不知道,这是警方的事了。我所能努力做到的,便是帮二毛拔除了夜魔眼,然后是驱赶寄宿鬼。虽然寄宿鬼没有被灭掉,但我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让他魂飞魄散的。
从他们病房出来,我又拐到二毛病房,他们父母见我来了,热情的让我有点受不了。他们高兴的对我说,医生今天早上查房,看了二毛后,都觉得不可思议,他本来就没检查出什么毛病,现在又奇异的开始恢复,这在医院多少年的病历当中极为罕见的。
我也不说破什么原因,看了看二毛,小脸上红扑扑的,竟然半天就长出点肉来了,不像之前那么皮包骨头,还睁着眼睛冲我直笑。
从医院出来,抬头看了看阳光,妈的,被晃着眼了,眼前一片金光闪闪,什么都看不到。活着真好,在地府里,想被阳光晃眼,那是做梦。接下来我该干吗?伸个懒腰想了想,不如以寄宿鬼的利用,混进沈冰家里住几天,然后再说回去的事。
这个主意不错,就这么无耻的决定了,打车赶回酒店。
回到房门口,见沈冰房间门虚掩着,她是出去过,还是有人进去了?我走到她房门外,正要敲门,听到里面传出一个男人的说话声,我心里一时感到非常的不爽,难道是高松这个王八蛋?
仔细一听,是龙少辉,我心里立马舒服了。
“组长,我不喜欢习风,他只不过跟我是好朋友,在我心里就像个哥哥一样。你知道我从小没亲人,把他当哥哥不是很正常吗?”
他们竟然在聊家常,还说到了我,但这番话伤到我了,一颗立刻沉到了底。她难道跟我开始一样,一直拿她当妹妹那么看待的吗?
“嗯,这样我就放心了。你爸妈不在了,我必须要代他们照顾好你,习风人虽然不错,毕竟是乡下的阴阳先生,跟他在一块,我没法跟你爸妈交代。”龙少辉沉声说。
我听了这话,心彻底凉透了,我不仅是乡下人,还是一个阴阳先生,这在都市人的目光里,我连坨屎都不如!
“放心吧,我自己有分寸,再说他有自知之明的,知道我不喜欢他,我也曾不止一次的跟他说过的。嘿嘿。”沈冰说。
“好了,你今天先住酒店,明天搬到我家去住。等这件案子结了之后,你再搬回家。你说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