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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农圣-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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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了鼓点,鼓声虽碎,但很整齐,长号也在这时拉响。
大家这才知道,太子这是在用红缨枪指挥着整只军队演奏。
“咱,当兵的人,咱,当兵的人,当兵的人,当兵的人。”
前奏过后,当一万多人一起吼出一个声调的时候,那声音气势顿时震彻天地,而此时,队伍两侧架起的牛皮大鼓也同时敲响。
“咱当兵的人,有啥不一样,只因为我们都穿着朴实的军装。
咱当兵的人,有啥不一样,自从离开家乡,就难见到爹娘。
说不一样,其实也一样,都是青春的年华,都是热血儿郎。
说不一样,其实也一样,一样的足迹留给,山高水长。”
李承乾在高台上和士兵们一样,唱的脖子上的青筋都暴了出来,听了这一段,大家也都知道他这首歌是什么出发点了。
就是说的普普通通的士兵,话语直白,谁都能听的懂,但偏偏这几句朴实无华的句子,却把一个兵的形象烘托的高大上了起来。
“咱当兵的人,就是不一样,头枕着边关的明月,身披着雨雪风霜。
咱当兵的人,就是不一样,为了国家安宁,我们紧握手中枪。
说不一样,其实也一样,都在渴望辉煌,都在迎得荣光。
说不一样,其实也一样,一样的光彩在大唐的龙旗上飞扬。”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首歌,那些屡经战阵的铁血军汉感觉自己的眼睛湿润了。
“这歌太给我们军人提气了。”程咬金抹了一把老泪道。
几句简单直白的歌词,居然唤醒了他脑海里在边关爬冰卧雪的画面,尉迟恭也没比他好到那去,戎马一生,他们经历过了太多的战争,如果没有保家卫国的信念,早就撑不下去了。
“咱当兵的人······”
李承乾已然是不打算一遍就结束,连唱两遍才能将大家的情绪催发出来。
于是,更多的士兵被这首歌唱的热泪盈眶了,最后,当李承乾的红缨枪停止的时候,大家竟然感觉意犹未尽。
“大唐万胜~”
李承乾一声大喊,太子六率的士兵同时整齐的呼出口号,那些在两侧列队的士兵竟然也受到了带动,一起喊起了这句口号。
“大唐万胜······”
连续几次,十余万士兵找到了一个整齐的节奏,一起喊了起来。
然而,谁也不知道,士兵这种情绪是很有渲染力的,数十万前来观礼的长安百姓也开始跟着喊了起来。
“大唐万胜,大唐万胜······”
数十万人的大喊,声音响彻整个长安。
很多人听到这个声音是振奋了的,当然,也有人听到这万众一心的呼声,面如土色。
“李唐气候已成,不可颠覆。”
城内某个角落里,一个衣着华贵的人与另外几个同样看外表就知道富贵之极的人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道。
当然,还有像倭国那些被李世民打发到长安各大学堂进学的学子,在倭国,他们何曾见过十多万装备精良的大军,感受到了这不可匹敌的军威,他们纷纷已在心中打定了主意,一定要通知家族,不可让天皇与大唐皇帝为敌。
这就是武力震慑的好处了,能够打消一些摇摆不定的人的坏心思,让国家变的更加安定,百姓安心了,吏治再清明一些,国家的发展就顺利了。
李承乾这次不仅没有让李世民失望,还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这种声动长安的盛景,让大唐,至少长安的百姓对于大唐这个国度多了很多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感说白了就是一种民心,民心所向,何愁李唐江山不稳固。
一脸兴奋之色的李承乾急匆匆的就跑到了城墙上,他还是没能摆脱孩子的心性,做完事情,就想要得到家长的夸奖。
这次李世民没有让他失望,大笑着赞道,“承乾吾儿此歌献的好,当重赏之。”
被夸奖的李承乾要不是当着众多王公大臣的面,早就手舞足蹈了,不过这会儿他突然想到了监牢里那个教自己唱这首歌的人,他此刻可还带着沉重的枷锁呢!
于是,李承乾向李世民拱手道,“儿臣不要什么赏赐,只求父皇赦免了儿臣的乐曲老师孙正明。”
闻言,李世民却是面色一变,想起了这几天密卫给自己汇报的孙享福的情况,冷哼道,“哼,此歌既然是那小子所作,可见他是很喜欢军伍的了,那朕给他一个机会,此次出征,就让他在懋功麾下做一个马前卒吧!能活着回来,朕就赦了他。”
“哈啊!父皇您是要把他充军啊!”李承乾闻言,面色一苦,憋着嘴道。
“哼,害的国家失信于天下,朕岂能这么轻易的饶过他,朕会让懋功看着他,与死囚同等待遇,除非临阵,他的枷锁不可摘。”李世民说完,便甩袖往宫墙下走去,阅兵仪式可还没有结束,他会继续完成接下来的步骤。
第173章 出征前夕
懋功就是李绩的字,此次朝廷出征朔州,李绩就是大都督,而大冬天的征朔州,也是因为孙享福的成衣作坊制作出了棉甲,可以说,这次孙享福是把自己作的死死的。
“马前卒?什么玩意?”
“就是行军的道路不平你要挖土填,打仗强攻不下你要拿命填,一般,只有死囚在没有被砍头之前遇到了国家战事,才会被分到军中做马前卒,能够历一战生还的,罪减一等。历三战生还者,免死。”长孙冲解释道。
“有人成功免死吗?”
“自大唐建国以来,还没有。”
“噗~要不要玩这么大啊!”
孙享福是真想喷一口老血晕死过去的,可惜只吐出了口水来,皇帝明明知道他很怕死,还把他往战场的第一线派,这跟杀了他有什么区别。
当然,吐槽了一阵之后,强烈的求生欲望让他开始想办法。
“那个,英公哪里有没可能通融一下?”孙享福用渴望的眼神看向长孙冲道。
“只怕不能,英公此人平时很低调,不与任何大臣攀私交,应该会不折不扣的执行陛下的旨意。”长孙冲为难的摇了摇头道。
“不应该呀!不应该呀!明明不想杀我的,怎么突然就······”
“呃,应该是你这里的情况被陛下知道了,陛下有些气不过,所以······”
“我这里的情况?我这里什么情况?我就待在牢里,脖子上还带着枷锁,什么都没干啊!”孙享福险些用咆哮的语气道。
长孙冲指了指牢房里的布置又道,“这些日子,你这里可以说门庭若市也不为过,每天都有大批的探监者,好吃好喝的,比外面一些当官的人还逍遥,陛下怕是没有从你身上看到后悔改过的态度吧!”
“呃,这,日了狗了······”对于这样的理由,孙享福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李世民心里其实还是偏向于把像孙享福这样触犯了国法,还不知道忏悔改过的人明正典刑的,不然,以后属下的大臣都敢做这种出格的事情,他这个皇帝也就做到头了,可偏偏现在帮他说话的人太多,而他自己又有大功劳在身。
所以,权衡再三之后,李世民用了这么一个方式,把他的生死交给命运来决定,只要历一战就免死,他的生还几率应该还是有的,这样也能堵住那些对孙享福喊打喊杀的大臣的嘴。当然,这个方法如果用来惩治那些他真正想杀的人,跟死刑也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虞秀儿听闻了消息之后,几乎是哭着跑到了大理寺监牢来的,同来的还有刀伤差不多好利索了的席君买,与虞秀儿的哭哭啼啼不同,席君买觉得皇帝这是变相的在赦免孙享福,在他看来,即便是在战场上,有几个人能在自己的保护下杀了孙享福?
孙享福很想跟席君买说一句‘君买啊,咱以后能不能不再这么自大了。’
可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任务,那就是安慰虞秀儿。
“好了好了,别哭了,为夫不是早就说了么,家有贤妻,夫不招横祸,说不定这次去朔州,为夫三下五除二就把梁师都解决了呢!”
“夫君无需宽慰妾身,那朔州叛逆要是那么好对付,陛下怎会容忍他到现在,我可怜的夫君······”
“为夫还没死呢!这怎么还先哭上丧了,可别咒为夫啊!”
夫妻间的话,就没有说的完的,一个时辰之后,孙享福总算止住了虞秀儿的哭声,让她先回去休息,这才有空跟席君买交待一些正事。
“知道朝廷的大军什么时候出发吗?”
“三天后。”
“在护卫队里抽一百人出来,要自愿跟我去的,食物装备铠甲弩箭备齐,一人三马,万一情况不对,咱们就跑路去岭南。长安这边也要做好准备,船坞的新船都开到幸福村码头上去吧!若是皇帝真的要弄死我,愿意跟我走的人,什么都不要带,上船出海就行。”
“知道了,还有什么要交待的吗?”
“让马林张全把烧制好的水晶给我送过来吧!这两天我弄些东西出来。”
“好嘞。”
和孙享福的如临大敌不一样,席君买显得很轻松,这可能与他年轻,思想还不够稳重有关,少年时期的他,就是个比较彻底的游侠,快意恩仇,热血厮杀才是他的追求,至于她的十二个老婆,过了最初的新鲜劲,其实也没感觉到什么,最近都跟着虞秀儿在望江楼学舞蹈。
最后一个来探监的人是冯智戴和阿月小丫头,阿月小丫头不懂得这个处罚的意义,只觉得孙享福带着那个方方正正的枷锁一定很不方便,想帮他摘下来。
冯智戴也同样没有把孙享福即将上战场做马前卒这件事当成很严重的事情来看待,只是道,“我少年时期便屡经战阵,这么多年,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在战场经历过生死战的人,才能活的更加冷静,成熟,有时候,越不怕死人,反而越能活下来。”
“这是什么道理?”孙享福不明白道。
“当人在面临死亡的时候,冷静很重要,大业十四年,某率领部众从洛阳一路南逃,受到各路起义军的袭击,历经数十战都活了下来,就是在那些战阵之中,某才知道了冷静的重要性,不管是在两军交锋,还是生死相搏的时候,你只要脑子不乱,活下来的机会就会很高。”
孙享福闻言有些明白了,冯智戴这是来传授自己活下来的方法的,他并不知道史书记载冯智戴的时候用了多智善战,文武双全这样的词,这与冯智戴的少年成长经历有关,隋大业十四年的时候冯智戴才十几岁,就整天面对生死考验,思想思维不成长才怪呢!
“那么,冷静了之后呢?”
“冷静了,办法自然就多了,此次朝廷的兵马精锐程度远在朔州军之上,梁师都此贼以往之所以能在朔州逍遥,是因为他投靠了突厥,现在,颉利和突利都没有余力顾的上他,败亡是必然的,然而,上兵伐谋,若是你能劝应公以计谋之,那么,你此去朔州就更安全了。”
“你是不是已经想到了办法?那你自己为何不向陛下和英公献计?”孙享福看冯智戴成竹在胸的样子,一下子就反应了过来。
“呵呵,我岭南冯氏已然富贵之极,不需要那么多功劳了,而且,这是我们岭南人该为你做的,你只需去到太原的时候······”
冯智戴小声的将自己的一些见解跟孙享福说了说,顿时便让孙享福觉得,此次朔州之行,未必就是什么生死大难。
第一个坚定孙享福这种想法的人就是李淳风,这家伙拿着龟壳和铜钱兴冲冲的跑到了孙享福的牢房,一通摇晃之后,将铜钱从龟壳里往案几上一倒,指着铜钱道,“你看看,贫道当初算到了你有血光之灾,应验了,后来每天给你卜卦时,都是大凶之兆,今天突然变了,无论贫道怎么占卜,都是大吉之兆,你应该离脱离苦海的日子不远了。”
“什么叫脱离苦海的日子?我在牢房里的日子过的挺好的好不啦,相比于去战场,我更愿意就这么住在这里。”其实听了李淳风的话,孙享福的心情是好了不少的,却对李淳风‘脱离苦海’这个用词有些不满,硬着嘴皮道。
“你若真想被放出去,就必须得给一个陛下一个向世家系官员交待的台阶下,其实,历一死劫来换一命,很划算了,别说咱大唐,之前那个朝代有不经皇帝同意,擅杀外国使者的官员能够活着的?况且,你还不是个大臣,只是个家臣。”
李淳风是道士,他把孙享福的遭遇看成了是历劫,而且是结局向好的历劫,所以,不仅一脸轻松的样子,还有鼓励他主动去经历劫难的意思。
孙享福就不明白了,明明自己就要去战场九十一生了,为何身边的朋友会个个都显得那么轻松。
损友,都是一帮损友。
得到了这个结论的孙享福都没有什么心情回答李淳风提出的一些学术上的问题了,对于他所说的,要将自己缝合伤口医治外伤的秘术外传的事情,孙享福也是想都没想就点头答应了。
救人的方法,知道的人越多越好,孙享福心里是这么认为的,可李淳风却不这么认为,能将自己的秘术无偿教授给别人的人,需要控制自己内心的贪欲,此刻,他更加觉得,自己当初的推算没错,孙享福就是个圣人苗子,只有圣人才能做到这么无私。
所以,他不放过任何跟未来圣人学习的机会,死皮赖脸的在牢房里不肯走,直到马林和张全将自己烧制好的水晶制品送了过来。
“这些玩意,是水晶制作出来的?”
李淳风自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东西两市的胡商时常也有水晶在铺面上售卖,不过价格很贵,李淳风虽然没有买过,但也见识过。
“嗯,将这些东西装在这些套筒里,将会得到一个神奇的东西,我称之为望远镜,将这个小型的望远镜固定在六分仪上,就能够大大的提高六分仪的精度,以后,在没有参照物的远海航行,咱们至少不会搞不清楚方向。”
说着,孙享福便开始组装起那些东西来,虽然被枷锁枷着,做什么动作都比较吃力,但目前这个世界也只有他懂这些简单的光学原理,所以只能他自己来。当第一件成品被组装好后,李淳风迫不及待的就抢过去试用了,然之后,他就发现,整个世界都变了,至少孙享福的鼻孔变的太大了。
第174章 第一代望远镜
即便是早就有心理准备,李淳风也被望远镜里面的景象吓坏了。
“李道长,这望远镜是需要往远处看的。”
“远处?是了,我说你的鼻孔怎么变的这么大了,贫道这就出去看看。”
李淳风只稍微脑补了一下便知道了这望远镜其中的妙处,急匆匆的就往外跑去,然后他就好半天没有回来。
孙享福大致猜到了第一次见到这种神奇物品的人的反应,有了组装第一个望远镜的经验,后面的组装就变的快了起来。
“这种套筒的比例最佳,记住比例尺,回去之后做一些缩小的,镜片照着同样比例缩小,我要弄几个小的装在六分仪上。另外,这些多余的都融掉吧!只制造最佳比例的就行。”孙享福从成百根铜制的套筒里面挑出了一根道。
单纯一面凹凸镜其实并不能让人看清太远距离的东西,所以,孙享福让工匠们做了可以安装第三个凸透镜的望远镜筒,这样可以把通过第二个凸镜时形成的倒像变成正像,使得望远镜的可望距离大大的增加,而李淳风手上拿着的,不过是只有一面凹凸镜的最简易版望远镜,最多只能将物体放大个几倍而已。
拿着手中的组合望远镜,孙享福最先观察的就是案几上的茶水,里面的微小的分解颗粒能够很清楚的看到。目测,这支望远镜至少能够将物体放大四十倍以上,当然,如果给工匠更多时间,能够制造精度更高的望远镜,甚至造出能够观察天体的天文望远镜,这就需要不断的烧制厚度大小不同的水晶来慢慢摸索,不是短期能够完成了。
不过有四十多倍放大功能的望远镜已经是了不得的东西了,在天气晴好的情况下,它至少可以帮助人看清八百到一千米距离的物体,如果在空旷的场所,目标够大的话,好几千米都不是问题。
想象一下在空旷的草原上,你能够在几公里外发现敌人的行踪,那么,就不存在有遭遇战一说了,因为全部都会变成埋伏战,即便是战马,奔跑几公里距离至少也需要一两刻钟的时间,足够将军根据敌人数量和兵种,布下相克的战阵了。
当然,孙享福弄望远镜并不是为了战争,他更需要的是能够帮自己看清种子胚胎和发育变化的显微镜,虽然知道光学
原理,但制造这玩意在工艺上还需要走很长的路,初期的投入会很巨大,造出来的东西也无比巨大,纯粹靠光学制造出来的显微镜可以将物体放大一千六百倍,孙享福只要做到一百六十倍,就差不多能够用来做植物研究了。
孙享福将自己的作品拿给了马林和张全试看,一刻钟后,他们才知道自己这几日弄出来的东西有多么的神奇。
“沙子烧制玻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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