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唐农圣-第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想做傅红雪估计是不可能了,我试过了,别说是一日挥刀三万次,就是一万次也难,对了,我上次回去之后自己弄出来的鸡总有一股泥巴味,原来这包鸡的泥是要用黄酒合的啊!此等奇思妙想,也就你小子能鼓捣出来,我来帮你加料吧!”
  裴律师说着,便要动手,孙享福自然也不阻拦,这小子怕是想学了全套的制作方法,回家自己弄出来打牙祭。
  山上水不多,都是御膳房的仆役挑上来的,所以并没有打算做过多的蒸煮菜,看到有渔业司供给宫中的大鱼,孙享福便将这些早就腌制好的大鱼穿在竹签上刷油,用小火烤到鱼肉微黄,再放入一个铁锅之中,加了几样时蔬和调料,小火慢炖,罗阗和几个御膳房的御厨有样学样,很快,十几锅炖鱼的香味便在山顶上四处飘散。
  有了叫花鸡和时蔬炖鱼两道大菜,其实就可以宣布开宴了,毕竟做好的熟食糕点有很多,而烤羊肉慢,须得等很久,唐时是分餐制,这些煮好的菜加上熟食糕点,已经能够在群臣和家眷的小案上摆满,只待他们慢慢吃,慢慢喝,慢慢等羊肉烤熟便好。
  登基一个来月,李世民与宰相裴寂还没有什么大冲突,所以,由裴寂出面说了几句吉利话后,李世民就宣布开宴了,而开宴的第一个节目不是吃东西,而是提议各王公大臣家未出阁的女子献艺。
  琴棋书画,是古代官宦世家女必备技能,不过唐朝胡风更盛,各官宦家庭的女子通常会学些胡旋舞,羌笛乐器等胡人的娱乐方式,似是早有所备,李世民的提议一出,便有好几家的女子响应,这个时代总不缺乏想攀附皇权,削尖了脑袋往皇帝后宫钻的女人。
  鼓声起,李世民所在的亭中,数名身材姣好的女子便开始随着鼓声舞动,其腰身灵动,体态婀娜,看的众大臣交口称赞,随着美酒佳肴开始上桌,整个山顶便开始热闹起来。
  “爹,这就是我之前跟你说过的叫花鸡了,砸开了这黄泥,里面的鸡肉鲜嫩,香味浓郁,令人欲罢不能。”
  裴律师率先就提溜了一个烧好的叫花鸡到了裴寂的案前,献宝似的给裴寂介绍道。
  “你也老大不小的了,陛下当前,不要失了体统。”
  裴寂这父子两的性格就是两大极端,一个喜静,一个好动,一个文采斐然,一个武艺了得,简直不像亲生的。
  “啪叽。”
  无视了老爹的斥责,裴律师使一双肉掌,将那包裹着叫花鸡的黄泥拍开,顿时,一股浓郁的香味便在场中散发,连案几上美酒的味道都被压制了。
  “何物如此之香?”
  程咬金和尉迟恭几乎是同时抽动了鼻子,连一向斯文的裴寂都差点没绷住,何况是他俩,这可又是极品美食出世的前奏啊!
  随着两个老货的大喝声,场中跳胡旋舞的少女也舞步错乱了,暂时的停了下来,而大家的目光,也都聚焦到了中间那座大亭子外的左首第一个案几处。
  “父皇,好像是鸡肉。”太子李承乾眼尖,瞄到了那只被裴律师从黄泥荷叶中巴拉出来的肥鸡,向李世民道,眼神中的意思就是‘我要吃’。
  “快,快,快,把这几只鸡给陛下送过去。”内侍在罗阗的催促下,匆匆的将一个大托盘抬入李世民歇息的凉亭,托盘上面堆着六七个大大的黄泥巴团子,里面都是叫花鸡。
  看到自己这里也有那香喷喷的鸡肉送来,几个皇子们都围了上去,小胖子李泰最先忍不住动手,却被滚烫的黄泥把手指都烫红了,不过疼痛都依然没有阻止他对美食的渴望,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从他手上夺过黄泥块的王得全忍着烫,用手将被黄泥荷叶包裹的鸡肉取出。
  叫花鸡的魅力就是在整个烹调的过程中,香味一丝不泄,鸡油高热的油温将鸡肉,和鸡肉肚子里的姜蒜烫熟,刚剥开的时候,香味一下子爆发出来,勾人食欲。
  “香,父皇,丽质要吃。”
  别说是李泰和李丽质这样的孩子,就是这段时间吃炒菜和酸菜鱼把口味吃叼了的几位贵妃,此时也开始吞咽口水,目光只盯着帮忙剥鸡的内侍,此刻,哪里还有人会关注那几个跳胡旋舞的少女。
  “当真是斯文扫地,好好的一场胡旋舞,却是被这鸡肉破坏了。”
  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大臣这就开始在下面嚷嚷了,太宗朝,一品国公,宰相的人数都有数十人,更别说二三品的郡公,县公,乃至级别更低的侯爵的人数了,御膳房当然不可能准备这么多鸡,所以,此时许多连赐坐资格都没有的勋贵和大臣们,只能站成圈在远处围观,气氛很是不和谐。
  不一会,李世民一家就把嘴巴,手指都吃的油乎乎的了,叫花鸡嘛!用手撕着吃才带劲,等李世民意识到自己失态的时候,已经不好意思再让那些少女站在亭前跳舞了。
  “今日重阳,朕与众卿登高望远,把酒同乐,各家的才子佳人,可有诗作献上?”李世民用内饰抬来的水净了净手,擦了擦嘴,就大声向群臣们道。
  “陛下想要听佳作,需得下些彩头,如此,各家的才子佳人才不会藏拙。”裴寂是酒宴场上的老手,调动气氛这样的事情,对他来说是信手拈来。
  “裴爱卿言之有理,朕有白玉鸳鸯佩一对,今日若那位才子佳人有好诗作献上,便将此玉赏赐一枚于他,若是再唱的好,朕便将另一枚也赏赐于他,众爱卿当与朕共评之。”
  李世民此言一出,群臣纷纷叫好,白玉鸳鸯佩的价值不好说,但如果一个人的诗作能够得到皇帝和满朝文武的称赞,那此人的才名,不久就会人尽皆知,是非常露脸的事情,试问,那个文人不好面子呢!
  于是,那些读了几天书的官宦子弟们,便都开始跃跃欲试,不过,要拿到皇帝和众多高官面前唱的诗,品相差了也是丢面子的事情,一时间,诸多才子佳人们也没有轻易出手。
  孙享福其实觉得古人这一套很无聊,但为了躲避从宴席上下来纠缠他要更多叫花鸡的程咬金和尉迟恭两个老货,只得负手往人群中一站,躲在人群中和大家一起看热闹,两人老货还不至于为了点吃的,搅和所有人的雅兴吧!
  不一会,就有胖少年行至亭前空地,清了清嗓子道,“九九重阳来登高,菊花茱萸满山坳,望景峰前美味至,直把云亭比九霄。”
  胖少年名叫武元庆,是应国公武士彟的长子,也是长安城有名的纨绔之一,仗着脸皮厚,也不怕出丑,就念了一首打油诗。
  然而,即便是这么一首打油诗,场中仍然有许多人叫好,将李世民所处的云亭比作九霄,那岂不是在夸李世民是盘踞在九霄里的神龙。
  龙乃汉人之图腾,亦是天子的象征,在得位不正的李世民初登大宝之时这么比喻他,当然是赤裸裸的马屁,然而,他老爹应国公武士彟乃是李渊朝旧臣,这样拍推翻了自己恩主的人的马屁,是很没有节操的,有人夸赞的时候,自然也有人瞧不起他,站在孙享福身边不远处的一个小美女就是如此。
  “应国公府长公子武元庆作了诗作,可有那家小姐愿意抚琴唱来。”
  裴寂自然是瞧不起这首打油诗的水准的,但既然有人作出来了,又是拍皇帝马屁的,自然也要找个懂曲乐的人将其唱出来,便向人群高呼道。


第三十四章 唱词
  唐时唱诗是贵族圈子里比较流行的活动之一,当然,一般以善琵琶,瑶琴的女子以乐曲配合,再配上清亮独特的桑音唱出为最美,在青楼之中,有专门唱诗的妓子引领着唱诗风潮,各官宦世家的小姐,无不争相模仿。
  所谓的唱诗,即有节奏和感情的朗诵,需要掌握一些抑扬顿挫,和气声发音,将诗句的感情发挥到极致,想要唱好诗,还必须要有一定的欣赏水平,这样才能够很精准的解读诗中含义,配以与诗词相同情绪的乐曲,武元庆的诗比较空洞,唱出来自然也不会太好听,所以,各家有唱诗功力的小姐,都没有要出场的意思。
  见没有人愿意出来唱自己的得意之作,武元庆不干了,视线在人群中扫荡了片刻之后,便笑盈盈的走向其中一人道,“久闻虞小姐精于琵琶古琴,诗词唱腔更是长安一绝,可否赏光出来献唱在下拙作。”
  众人的目光此时也随着武元庆看去,便见他身前有一女子,约莫十三四岁,个子不高,五官却十分精致,尤其那皮肤,白里透红,让人忍不住想亲上一口,此时她正双手抱着一把淡红色琵琶,看向武元庆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恼怒。
  这一幕也毫无例外的被李世民看在了眼中,让他意外的是,在这女子身后不远处,孙享福那个明显高出众人少许的脑袋正在其中,这娃挤在女人堆里看热闹,难道是瞧上了那家的女子了?
  李世民浅饮了一口酒,便向坐在他左侧的韦妃侧身问道,“爱妃可知那抱琵琶的女子是那家闺秀?”
  韦妃顺着李世民的视线看去,片刻便笑道,“此乃永兴县子虞世南的孙女,名唤虞秀儿,去年还在王府唱过诗呢!她爹好像是在工部任职,应该是应国公的属下,想必这武家和虞家,应该是相熟的吧!”
  韦妃善强记,阴妃善机谋,二杨善美貌,燕妃与世无争,这是李世民后宫中几大妃子特色,是以,李世民有记不得的事情,一般都是问韦妃。
  武家和虞家何止韦妃说的相熟,都熟到成为仇人的地步了,那武元庆乃是个好色之徒,自从一日随父亲到虞府做客,瞧见了虞秀儿之后,便开始念念不忘了,他爹武士彟是虞秀儿的爹虞昶的上官,即便是比她爷爷虞世南也高好几阶,所以,色胆包天的武元庆自然是不把虞家放在眼里的,几次调戏不成,便想让他老爹去虞府提亲,虞家自是知道武元庆的德性,言辞拒绝,然后,两家的面上就不好看了。
  当然,这些事情李世民和韦妃并不知道,但目光再度扫过了孙享福和虞秀儿之后,李世民脑海里灵机一动,多了些想法,这虞世南可是秦王府旧臣,李世民的铁杆,而且虞家书香门第,忠君报国的思想根深蒂固,不正好是那小子的良配么,不过他没有强迫大臣嫁女的习惯,倒是要看看这两人有没有缘分。
  场中,受到了武元庆的邀请,虞秀儿非但不喜,反而生怒,就让人看出了端倪,这是要出事情的节奏啊!
  “怎地,秀儿妹妹瞧不起哥哥的拙作?”当着众人的面被拂了面子,武元庆面色阴沉道。
  “你的拙作太拙了,人家小姐不稀得唱,你还死皮赖脸,当真不知道羞耻二字怎么写么?”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站在虞秀儿身后看热闹的孙享福,在后世,吃瓜群众看热闹的时候帮忙说两句公道话很正常,可惜,孙享福还没有适应这个时代的规矩,替人出头可是需要有相应的实力的,否则,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你是何人,敢出言羞辱与我。”
  武元庆闻言面色一寒,目光就向孙享福看去。而此时,虞秀儿才惊觉自己背后竟然站了个男人,回眸一看之下,发现,这个说公道话的男人,居然还有点小帅,顿时,便将身体侧向一边。
  好吧,她这是给了孙享福一个英雄救美,正面硬肛纨绔的机会。
  “在下吃瓜群众一枚,看不过去说了句公道话而已。”
  “吃瓜群众一枚?这是个人名?”不光是武元庆,在场的所有人都面露异样的看向了孙享福。
  糟糕,看戏太投入,忘记自己穿越了,孙享福心里吐槽了一句,又正色道,“在下牧监署渔业司下牧监丞孙享福。”
  “一个奸臣,也敢出言羞辱本公子,当真大胆。”武元庆一听孙享福所报的这个上不得台面官职,气急冷笑道。
  “是监丞,不是奸臣,在下也是有品级的,正七品下呢!不知道武公子何品何级啊!”
  “呃······”武元庆闻言语塞,他并未出仕,还真不是个官。
  “好了,既然你无品无级,就且在一边看着吧!诗写的太拙,无人肯唱这不是你的错,阻止别人给陛下献诗就是你的错了。”孙享福成功的偷换了概念,气势凌人道,献诗跟官品有个毛关系啊!
  听了孙享福这话,人群中顿时响起了一阵笑声,那武元庆的脸更是气成了猪肝色,怒道,“难道你个七品小官也有诗要献与陛下?”
  这是典型的激将法,孙享福要是不接这个茬,这事就还没完,正当他犹豫着要不要剽窃几首的时候,虞秀儿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便向他看来。
  这眼睛好美,眼神也美,楚楚可怜的,让人好难拒绝啊!
  孙享福心里如是想着,便一扭脖子道,“不才正有诗词要献与陛下。”
  “哼,别打肿了脸充胖子,某且看你作的什么破烂歪诗。”
  在武元庆的咒骂声和虞秀儿崇拜的眼神中,孙享福缓步走向亭前空地,一边走,他脑海里一边在想着剽那首为好。
  前世的时候,从小学到高中,父母给他报的兴趣班不是外语就是声乐,绘画,乐器类的,到了大学的时候,为了泡初恋女友,便偷偷的报了她所在的诗社,那时候虽然读的大多是现代诗,但古诗也有不少,只是时日久了好多都记不起来了,好多又只能记得其中一些句子,其中,写重阳的,又应景的,还真不记得多少。
  “有了。”
  孙享福脑袋中灵光一闪,想到了晏几道的一首《阮郎归》。
  “天边金掌露成霜,云随雁字长。
  绿杯红袖趁重阳,人情似故乡。
  兰佩紫,菊簪黄,殷勤理旧狂。
  欲将沉醉换悲凉,清歌莫断肠。”
  “好,好句,好一个人情似故乡,清歌莫断肠,这不拘一格的长短句,却是比五言和七言更是能抒发人之情感,闻此佳句,当满饮一杯,浮一大白也。”
  孙享福的话音才刚落,便有一个文臣装扮的人从案几后举杯站了起来,今天这场宴会,能坐案几的人可不多,此人正是尚书左仆射房玄龄。
  “然也,朕与诸卿同饮。”
  李世民也是文青,写的一手好飞白,还有不少诗句流传于事,他自然是能分的清诗词好坏的,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孙享福这个乡下小子会作诗词,他一起身夸赞,群臣之中,附和者就更多了,有甚者,已经在帮那些听不懂的人解读此词,场面气氛一下子热烈起来。
  而起先还待看孙享福出丑的武元庆,此时脸被打的咔咔响,哪里还敢出声,只得灰溜溜的躲到了一边,幸好他爹今天没来,不然少不得狠狠抽他一顿。
  孙享福装完逼只想快点逃,要是被一些智商高绝的文人抓住了,自己说不得会露馅,因为这个词牌在唐初时还没有,要是往深里与这些文人探讨,孙享福并不算太高的文学素养未必吃的消。
  “孙大人慢走,不知小女子可否唱一唱你所作之诗。”抱着琵琶的虞秀儿快步的拦在了想要退场的孙享福面前,那我见犹怜的眼睛和孙享福一对视,便感觉有电光在两人身体之间流转。
  这难道就是相亲看对眼了的感觉?孙享福如是想着,竟然尴尬的有些脸红,将眼神飘移开了一阵才回过来道,“呃,在下所作的不是诗,是词,小姐若是喜欢,便唱吧!”
  “如此,必不叫大人失望。”
  虞秀儿端的是声若黄鹂,光是听她说话的声音,都感觉舒服,这让准备逃离的孙享福决定留下来看看她到底能将这首词唱的有多动听。
  清脆的琵琶声响起,众多饮酒讨论诗句的王公大臣们尽皆安静下来,目光向亭前的虞秀儿看去。
  “天边金掌露成霜,云随雁字长。
  绿杯红袖趁重阳,人情似故乡。
  兰佩紫,菊簪黄,殷勤理旧狂。
  欲将沉醉换悲凉,清歌莫断肠。”
  同样的句子,在不同的人,用不同的腔调读出来,渲染力有着很大的差距,虞秀儿所奏琵琶的曲调将诗句中的惆怅感完全的释放了出来,待她将其唱完,人们都还沉寂在她的声音语调所带给人的那种情绪之中,正所谓余音绕梁,三日不绝,说的,就是类似于这种前所未有的情绪上的冲击。


第三十五章 金风玉露一相逢
  人美声甜,这就是孙享福初见虞秀儿之后对她的评价,亦是李世民对虞秀儿的评价。
  “陛下可是对此女动心了?若是如此,臣妾便叫人前往虞府将其接入宫中。”
  看着李世民如痴如醉的表情,韦妃小声的在他耳旁道。
  “非也,朕是被这诗词的意境所动,至于此女,朕自有安排。”李世民小声的回应了一句,又向亭外的众多的大臣道,“朕觉得此诗此句配此腔此调乃是天作之合,诸卿以为然否?”
  “然也,看来陛下的彩头是要被人摘去了。”
  裴寂等一干文臣笑言道。
  “如此,王得用,宣,赐下牧监丞孙享福,虞氏女秀儿白玉鸳鸯佩各一枚。”
  当王得用把李世民的赏赐宣读出来后,鬼都知道皇帝是个什么意思了,这是在搞拉郎配啊!鸳鸯玉一人给一个,不就等于赐婚么。
  好吧!其实孙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