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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村野尸-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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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动静,黛点燃烛台,当看到那少年时,俏脸顿时凝重,一字一顿的道,“那恒,我已经原谅你一次,真的要一错再错吗?”

    “我……我忍不住了,她们那些人都看不起我!我不过就是偷过一次东西而已,但一个愿意和我做的女人都没有,我实在忍不住了!”

    少年双眼通红的盯着只穿一件睡裙的黛,喘着粗气用低沉沙哑声道,“如果你是神,能够解决村人的困难,那就先帮我解决一下需求再说!”

    说着,少年将毫无低糖的黛推倒在床上,双手按着她的肩膀,只是脸色通红的喘着粗气,却没有下一步动作,应该是个新手。

    被砸蒙之后,我好容易能活动,顿时朝着黛喊道,“现在用你的力量把他给杀了,或者制服也行,不要再想太多了。”

    可是,黛并没有听我的话,只是凝神与少年对视,仍然耐心劝导,“你这样做是不对的,如果你愿意放弃,诚信悔过改掉陋习,大家一定会认可你!”

    “认可个屁,现在我只想让你认可我!”

    少年反应过来,开始拉扯黛的裤袋,可黛只是拽着自己的衣服,连最基本的抵抗都没有。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被侮辱了!没错,黛的做法,就像是今天晚上我侵犯她一样,如果换个对象,当初这样做的不是我而是这个少年,她会不会同样的……

    怒火一点点在心头蔓延,我竟然天真的以为,戴天晴会残存着对我记忆,在这一世中也存在特殊的好感,其实不过是我自欺欺人,无论换做对象是谁,她都会采取同样的做法!

    我趁着少年在与黛的裤带较劲时,我艰难的从地上扭动到桌旁,将手靠在地上的烛台上,烛火灼烧绳索,也在灼烧我胳膊上的皮肤。

    过了几秒钟,我嗅到皮肉烤焦的香味,疼痛让我浑身直冒冷汗,终于火焰苏烧断了绳索,我迅速脚上的绳子解开。

    这时,少年已经解开黛上衣的两个扣子,两点已经若隐若现,而黛仍然不做抵抗。看到这一幕,我脑子轰的就炸了!

    我反手勒着少年的脖子,将他拖着一步步朝着洞口走过去!少年身形瘦小,而且力量比我要弱很多,在我的挟持下,他脸色被勒得涨红,拼命捶打我的胳膊,像是个女人。

    这时,黛焦急的追上来,“小白,你先把他给放开,他只是被欲望迷失心窍,给他时间和机会,他一定可以改正的!”

    当听到黛的这句话,以及借着月光,看清楚她俏脸上焦急的神情,我的愤怒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我卯足了劲,一拳头狠狠砸在少年的太阳穴,他顿时脸色惨白像是切开两片的面包,当他倒在地上的时候,我又朝着裆下补了一脚。

    这一脚下去,足够把他的骨头踢断,当落在裆部的瞬间,少年整个人的脸都扭曲了,那惨叫声在这片小山谷回响不绝!

    黛被吓得呆住了,站在旁边怔怔的看着我。做到这一步,我还不解气,随手搬起旁边大概有两个脑袋大小的鹅卵石,举过头顶砸在少年脑袋上。

    脆弱的颅骨像是西瓜,啪嚓一下炸开,惨叫声戛然而止,只剩下满地鲜血。

    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我面无表情的拎着尸体绑上沾血的鹅卵石,扔进旁边泊泊流淌的河水内,只剩下土地上还有干涸的鲜血,证明刚才发生的惨剧。

    黛傻傻的拽着我的胳膊,怯生生的问,“我们回去好不好,等明天村人来,我会向他们解释,没有人会责怪你。”

    “不用了。”我冷冷的瞥了黛一眼,旋即沉声说道,“我明天一早就会离开这里,去找我剩下的朋友。”

    “这就要离开吗?”黛神色有些慌张的道,“至少让我医治你手臂上的伤,别看我是这个样子,但只需要一天的时间,就可以用神力帮你医治伤口。”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七章 愤怒

    第二百六十七章愤怒

    “别介,你的力量还是留着下次被人欺负的时候用,我这点伤口,不值当。”

    我漠然的擦拭干净手上血迹,向着白日睡觉的青石板走了去。天为被地位席,有些凄凉,黛站在我的身旁,并没有走。

    “我惹你生气了吗?”

    “没有。”

    “那是为什么?”

    “不为什么。”

    ……

    破晓时分,我看见黛在不远处,靠着一棵槐树,身体蜷缩一团,双手抱着膝盖沉沉睡去了。

    独身一人在山谷待了百年,她应该很寂寞。可是我无论如何不能忍受,在昨天那种情况下,她仍然选择屈从忍受!

    软弱善良也该有个限度,照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要出事的。我需要了解这个空间的情况,找到戴月明,陆离,还有与我们一同前来的宾玛。

    时间有规则,空间同样有规则,在这个空间里,戴天晴是已经存在的事物,即使穿梭入空间内,也只能保持原本形态。

    我不属于这个空间,所以穿梭进来后,能保持原本的记忆。那么陆离和戴月明,应该也保存着原本的记忆才是。

    想了解事情原本面貌,首先要找到这两人。所以我并没有吵醒沉睡的黛,而是将兽皮搭在她的身上,向着出口进发。

    衔接出口与外界的甬道,由青石板铺成,且墙壁镶嵌月光石,左右靠墙壁的地方,有供地下水流通过的沟渠,走起来并不费事。

    半个钟头过后,在山洞的另一端,是一条荫蔽的小径,我顺着小径往前走,希望能向路过村民打听戴月明和陆离的下落。

    可是,在几千年前,达祖村的规模要大很多,大概是有一千多户人家,严格说并不能叫村,而是一个大型的寨子。

    路旁灌木丛生,有苍蝇蚊子,和我不认识的毒虫飞过,我手臂上被灼烧的伤口被咬了几口,发麻发痒,我忙找个小溪,把开始溃脓的伤口清洗,撕下一截衬衫,将伤口缠上。

    可恶!又走上一会儿,我脑袋开始发昏,摸摸额头滚烫吓人,糟糕,是伤口感染了!

    南疆是热带雨林气候,容易滋生蚊虫,虽然烫伤并不严重,但隔一个小时我再取下包扎布条,发现被烫到的地方,已经红肿。

    该死,在有太岁精魄时,我从来没有因为身体的健康状况而担心过,反正怎么折腾也死不了。

    现在如果因为烫伤感染而死,可就乐子大了。该死的蚊虫无处不在,我这时恍然发现,似乎黛居住的山谷,一只蚊虫都没有。

    难道要现在回去求小丫头片子?不行,都放过狠话要自己解决,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能丢……

    当我觉得头晕恶心,快撑不住时,才明白面子这东西,貌似没那么重要。

    再走下去,在没有找到民宿之前,我恐怕要先完犊子。算了,丢面就丢面,先让自己活下来再说。

    待我转身要走时,前方草丛忽然钻出一女孩子,女孩子背着竹篓,手里拿着小镰刀,精致的鹅蛋小脸上,杏仁眸子正疑惑望着我。

    我惊讶的打量眼前的女孩子,“宾玛!你……你是宾玛?”

    眼前女孩五官端正漂亮,碎花布上衣微微隆起,缠着绑带的小腿紧绷,大概十五六岁的年纪,绝对是宾玛没有错。

    宾玛歪歪脑袋,“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看模样,宾玛并不认识我。我大概也该猜到了,在这个世界里,宾玛也是原本存在的,且只是个小姑娘。

    这么一耽搁,我头晕的更厉害,晃晃悠悠的差点栽倒。不能再耽搁下去,必须尽快找到黛医治伤口。

    宾玛看着我红肿的伤口,纤细眉头微微皱起,“你受伤了。烧伤?伤口是多长时间以前造成的,现在身体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头晕恶心,或者……头疼?”

    “头疼到不至于,倒是有些眩晕恶心。”

    “那还好,如果到头疼的程度就麻烦了。”宾玛从小背篓你拿出一株红色的小花,俏脸肃穆的道,“嚼碎不要吞,现在快跟我走!”

    嚼了几口花朵,顿时一股辛辣味道涌入嗓子里,头昏恶心的感觉好了许多,有点像是藿香正气水。

    “你是医生?”

    “我还不算是,不过我父亲是寨子最有名的巫医,你现在的状况很危险,需要他开刀才行。”

    “啥,烫伤还要开刀!!!”

    ……

    跟着宾玛走了大概二十分钟,终于看见一个漂亮的木屋。

    我有些疑惑的问道,“你们不住吊脚楼!如果下雨地面积水怎么办?”

    “吊脚楼!是你们当地的建筑吗?”宾玛稍有愣神,旋即自信满满的道,“我们摩梭族居住的地方,有旱魃神的庇佑,住宅不会受到水灾侵袭。”

    这种低洼地不会被水侵袭?开玩笑的吧!脑袋越来越晕,已经开始有点疼,见我身上而有些不对,宾玛忙将我扶进屋里。

    进屋躺在一张铺着白色床单的竹床上,我稍稍有些缓和,只是脑袋还是发晕。

    宾玛焦急喊道,“阿爸,这里有个病人快撑不住了,你快过来看!”

    隔壁房间传来熟悉的男人声音,“是谁家的病人?”

    宾玛看着我身上奇怪的服饰,眉头皱了皱方才道,“不认识,应该是流落到这里的外乡人。”

    “那人身上带着值钱的东西没?”

    宾玛有些为难的看着我,我歉意的摇摇头,旋即宾玛又喊道,“阿爸,他身上没带钱。”

    “没钱带来干什么,扔出去!”

    我:“……”

    还没等宾玛反驳,就见一个穿着长衫的男人从房间走出,那人手里拿着一把被火烧红的匕首,还有一堆纱布,以及一些花花绿绿的药罐。

    当看到这个人的面容,我登时怔住了,陆……陆离!?

    虽然有陆离的端倪,却是更年轻,剑眉朗目,穿着长衫,发丝披散脑后,不折不扣的汉人打扮,年纪不过三十,英俊挺拔。

    “年轻人,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陆离坐在床边,用皮带扎住我的手腕和胳膊肘,我能明显感觉到,被阻隔的伤口处血液鼓胀的厉害。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八章 疗伤

    第二百六十八章疗伤

    我尴尬道,“听闻摩梭族有个医术高明的人,叫陆离,我猜就是您了。”

    咋回事,陆离怎么也是这个世界的人!而且,他还是宾玛的父亲,有名巫医?如果这样说来,戴天晴和陆离,在几千年前就认识。

    “马屁拍的不错。如果你认为我这样就会免收你的医药费,就大错特错了。”

    丫的,陆离在几千年前是这么抠门的人么,我都快死了好不好……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陆离用那高温消毒的刀子,在我的伤口处迅速划出长长一道缺口,我惨叫一声,差点从床上弹起来。

    “别嚎,能不能有点男子气概!”陆离一只脚踩着我的胸口,眼睛全神贯注的盯着伤口,旋即低声对旁边的宾玛吩咐道,“银针消毒,酒准备。”

    宾玛熟练打开柜子,拿出一个布包,又取了大碗,倒入墙壁烈酒,点燃。

    陆离熟练的将银针放入酒精中加热消毒,后迅速插在伤口几个穴位,顿时有黑血和浓水从刀口位置缓缓流出。

    我疼的龇牙咧嘴,却没有动弹,大概过去三分钟左右,伤口有鲜红血液流出时,陆离迅速取下勒着伤口的皮带,又用黑色药膏敷在伤口上,才用绷带包扎好。

    包扎过后,我才发现整个人几乎要虚脱了,朝着陆离勉强一笑,“谢谢。”

    “要谢就谢我女儿,像你这样没钱的人,我通常都是直接活埋的。”

    陆离咧嘴一笑,旋即意味深长的拍拍我的肩膀,“我要要去族长家出诊,晚上不回来,你把握住机会哦。”

    我顿时满脸黑线,“把握什么机会……”

    宾玛俏脸通红的收拾药箱,旋即拿出一盒雪花膏模样的瓶子,脸色阴郁道,“阿爸,你去族长家出诊我了解,但是你带着我的麝香膏干什么?”

    “送给族长新娶的第七房老婆,不然你以为今晚不回来,真的只是给族长治痨病?”

    宾玛顿时愠怒,“可是你说过,要将麝香膏送给我的。”

    “那是麝类动物在发情期,从生殖器排出的一种液体,你确定要把这种东西涂在脸上?”

    “我不要了还不行么,拜托你别说的这么恶心……”

    如果现在有相机,能把这一幕拍下来,等回到原本世界让那像老僧入定般淡然的陆离好好观赏一番,我想他的表情一定很丰富。

    临走时,陆离不忘朝着我挥挥手,“小子,刚才是和你开玩笑。宾玛这丫头厉害着呢,千万别尝试强行推倒,她力气很大,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还用问么,如果我能打得过,她现在还会叫我阿爸?”

    宾玛俏脸通红,抄起床边扫帚,朝着门外狠狠砸了去,“你给我滚!”

    陆离走后,宾玛给我熬药,还煮了一点稀饭,吃喝过后,我总算恢复了稍许力气。

    尴尬气氛缓和一些,宾玛才无奈的道,“刚才让你见笑了。阿爸虽然平时没正行,但的确是个很好的人,不仅免费给寨子穷人看病,还收养了我和哥哥。”

    “所以他就这么明目张胆的调戏你?”

    “他也就是随便说说而已,阿爸不是那种人。”宾玛温婉笑道,“你安心在这里住着,阿爸不会向你收钱的。”

    “咳咳,但愿吧……”

    喝过一点粥,我就模模糊糊的有了困意。伤口虽然已经好了,但还是一阵阵的肿痛,我半睡半醒,脑子里满是昨天杀人的场景。

    被杀的少年叫那恒,是摩梭族人,却不知道是哪家的人,等有机会向宾玛打听一下……

    晚上吃饭,我已经能从床上爬起来。因为地方习俗,晚餐格外丰盛,有手抓肉,烤肉,肉汤,还有难以名状的黑乎乎熏肉。

    只有我和宾玛两个人,桌子上却放着三双碗筷,我以为还有人,所以一直没有动筷。

    大概过去十分钟左右,宾玛叹了口气道,“我们吃吧,不等了。”

    “家里还有客人?”

    “是我哥哥。”宾玛叹了口气道,“他从昨天下午出去,到现在都没有回来。不过也很常见了,总是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估计被阿爸打了一顿后,躲在什么地方怄气。”

    昨天下午?我心里突然咯噔一下,旋即不动声色的询问道,“你弟弟叫什么名字?”

    “他叫那恒。怎么了,你见过他?”

    “没……没有。”我强做镇定,夹起一块黑乎乎的肉吞下去,骨头脆脆的,肉质有点像羊肉,但膻味更淡一些。

    我忙转移话题道,“这是什么肉类,感觉味道不错的样子。”

    “哦?你竟然吃得下这个东西,这是老鼠肉,一般外地人不怎么不接受,不过味道真不错,而且有营养哦。”

    我强忍着头皮发麻,掰开一块肉,“那……这里面黄色的东西是什么?”

    “可能是老鼠屎吧。”

    “……”

    见我脸色铁青的样子,宾玛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捂着肚子道,“骗你的,老鼠的内脏早被掏出来,这是脑浆,吃下去很有营养的。”

    呕——

    吃饭过程中,我再也没有碰那个黑乎乎的肉块,却旁敲侧击的问了一些关于那恒的事情。

    还好,宾玛似乎不怎么待见那个叫那恒的少年,似乎还有些……厌恶。

    虽然她已经很刻意的在描述那恒时,没有说过激的话语,但眼神中的鄙视与厌恶却无法掩盖。

    陈述后,我了解到,因为走婚的习俗,两个男人同时看中一个女人,要与其结阿夏婚,女人在两男间摇摆不定,最终通过决斗的方式,选择一个健壮的男人。

    两个脑残的男人,为了一个举棋不定的女子,进行生死决斗,一个死了,一个残废。

    女子看不起残废的男人,抛弃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恨着汉族的货郎私奔出村子,只有几岁的两个孩子,就被陆离收养,悉心照料,教授医术。

    宾玛知道,陆离的医术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所以一直努力学习,反倒是那恒仗着陆离的威望,从小就好吃懒做,好偷鸡摸狗的勾当,到现在没有女孩子愿意理会他。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僵尸

    第二百六十九章僵尸

    几次这么做,陆离也对他很是失望。就在昨天,那恒成人礼上,陆离预言如果那恒不收敛性格,不会活过十八岁成人礼,那恒离家出走。

    这陆离的预言……真的准!看来即使在几千年前,我也不能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医生!

    不过那恒离开,宾玛反而松了口气。以前在家洗澡睡觉时,都要门锁死。听她的语气,如果不是跟着陆离学了几手防身的功夫,就要被那恒给欺负了。

    听到这里,我更确信,将那恒杀死并非是一件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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