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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者:平妖二十年-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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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瞧见他刚才的行为,都颇为不齿,然而马丁却完全不以为意,将手头的硬木棍挽了一个棍花之后,朝着台下挑衅,说来,来,来,谁再来?
  这家伙的行为惹了众怒,立刻就有几个年轻人上台,与其拼斗,然而最终的结果却都以失败告终。
  这个马丁的修为算不得高,但也不低,而且与人比斗的经验又十分充足,这几个年轻人里,虽然有修为比他厉害的,但都受不住他的狡猾,一不小心露出破绽,最终落败。
  当第四个人败下阵来的时候,场间突然出现了一场短暂的沉默。
  倒不是场下之中,没有高手。
  即便年龄限定为三十五岁以下,但赶来的这些人里面,抛开少部分看热闹的人之外,还是有很多比较厉害的角色,这一点,从我的观气之中,就能够瞧得出来。
  只不过人虽然多,但目标却也分散,许多高手虽然看不惯马丁的行为,但因为喜欢的人并不是大姐彭流美,限于规矩,所以最终还是没有出手。
  也有的人虽然冲着彭流美来的,但因为实力有限,瞧见前面几人相继落败,心中忐忑,到底还是没有敢站出来。
  种种原因,使得场面变得有些尴尬,而马丁连续挫败熟人之后,露出狂态来,用那根打狗的硬木长棍,指着台下众人,点了点,然后得意说道:“还有没有人啊?没人的话,老马我今天就要洞房了哦,哈哈哈,这等美人儿,抱在床上,红被翻浪,哎呀呀,那得有多浪啊……”
  他大声笑着,说着狂言,我得了马一岙提醒,知道这家伙另有目的,稳住不动。
  但终究还是有人按耐不住了,足尖一点,跳上了台去。
  那人个头不高,年纪不大,却穿着老气,一身黑衫布鞋,像是几十年的老古董。
  他上台之后,朝着横塘老妖那边拱手,然后平静地说道:“杨森,二十七岁,燕京人。”
  横塘老妖点头,说可。
  那个叫做杨森的年轻人缓缓转过了身子来,看向了马丁,平静地说道:“如你所愿,我来了,马丁先生。”
  马丁冷笑,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叫做马三眼。
  杨森耸了耸肩膀,无所谓地说道:“不管你叫什么,都与我无关。”
  他走到了高台边缘,对台下管理兵器架的人员说道:“麻烦,给我一把长枪。”
  那人问道:“什么枪?”
  长枪分作很多种,除了普通红缨枪之外,还有古矛枪、梨花枪、钩镰枪、九曲枪、太宁笔枪、雁翎枪等等,横塘老妖准备周全,故而那人方才有这一问。
  杨森平静地说道:“最普通那种。”
  那人点头,取下红缨枪,递过去,杨森接过来枪,在手上掂量一下之后,将长枪拖地,对马丁说道:“来。”
  马丁冷笑,而马一岙却转过头来,对我说道:“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年轻人,很像一个人?”


正文 大圣抢亲第四十八章 各有归属
  用枪的高手,杨森,再加上颇为相似的脸庞。
  三个简单的元素,就让我一瞬间联想到了一个让我为之敬畏、甚至崇拜的男人,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杨林。
  这个男人虽然死在了东北边境的茫茫林原之中,让人遗憾,但他给我的影响和冲击力,以及教授给我的那些枪棒手段,都是如此的刻骨铭心,让我难以忘怀。
  而且两人的名字,是如此的相近,一个是“二木”,一个是“三木”。
  只不过,听这两人的对话,我能够感觉得出来,在此之前,他们是有一些恩怨情仇的。
  杨森直接叫出了“马丁”的本名来。
  而且他与马丁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叫做“如你所愿”。
  显然,马丁之所以这般挑衅,甚至为了激化矛盾,还刻意侮辱彭流美,说出许多恶心的词汇,就是为了逼迫杨森出现。
  这里面,到底有着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呢?
  我满心疑惑,而台上的两人却直接开打了——杨森此番,显然是迫不得已而出的手,正因如此,所以胸中自有一股闷气,抑而不发,此刻站在擂台之上,终究不再压抑。
  他手中那根普通的红缨长枪微微一抖,却仿佛探穴之龙,陡然而出,那一枪扎得又稳又狠,气势如虹。
  乍然之间,我仿佛瞧见了杨林师傅的风范。
  只一招,我就能够确定,不管杨森与杨林是否兄弟,他们之间,应该是有着很紧密联系的。
  相貌能够骗人,但枪法不行。
  杨森用枪,一经出手,瞬间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而原本擅长攻势的马丁,却仿佛早有知晓一般,以守势为主,并不与杨森硬扛着,两人在台上腾挪跳跃。
  杨森的枪法境界直追杨林,扎、刺、挞、抨、缠、圈、拦、拿、扑、点、拨,种种手法皆堪称精妙。
  偶有神来之笔,却让人心中惊叹,觉得此中无数讲究,着实厉害。
  两人拼斗,十几个回合之后,马丁便落入了下风,而随后杨森开始加劲儿,修为施展,更有狂风鼓荡,枪法万变,一时之间,台上风云变幻,马丁岌岌可危,仿佛下一刻就要落败。
  而就在这般情况下,杨森向前,“蹬、蹬、蹬”疾走数步之后,猛然转身过来,长枪集尽万般玄机,陡然一刺。
  我这些日子以来,一直都在浸淫枪棒之法,特别是获得了南华前辈的传授,对那“九路翻云”的手段越发熟悉,心有感悟,对于当前的局势,越发明了。
  我知晓马丁倘若胆敢往前迎战,必然就落败了去。
  然而就在此时,突然间台下有一声唿哨响起,而马丁也毫不犹豫地就地一滚,落到了台下去,然后大声喊道:“我认输,我认输……”
  他离开了擂台,大叫“认输”,脸上去洋溢着笑容,并没有半分颓败感。
  杨森满腔热血,长枪陡出,却没有了敌人,脸色顿时就有些难看,他朝前几步,最终停在了擂台的边缘上,长枪前伸,离马丁还有十几公分,却骤然停下,没有再往前戳。
  因为这个时候,台上观战的几名大佬,都已经起身了。
  杨森的这一枪,倘若是再前进一寸,那些被横塘老妖请过来的江湖名宿,恐怕也会选择果断出手了。
  捅,还是不捅?
  这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而那杨森在犹豫了几秒钟之后,厌恶地看着台下那张油腻腻的脸孔,收起了枪来,往回走去。
  理智战胜了冲动,他选择了放弃。
  “好!”
  尘埃落定,台下许多年轻人都欢呼了起来,就连与那位叶冀欢一同前来的两位福建小哥,也毫不吝啬地冲着杨森鼓起了掌来。
  倒不是大家支持他,而是因为刚刚被他打败的对手,着实是让太多人厌恶了。
  而落败之后的马丁也不恼怒,笑嘻嘻地捡起了地上的硬木棍来,朝着人群外面挤去。
  他看样子仿佛灰溜溜,但实际上,眉目之间,满是得意。
  马一岙在我旁边低声说道:“一会儿,我们得帮忙照看一下,马丁费尽心思,将杨森逼了出来,不可能就这样罢休了的。”
  比武招亲,抱得美人归,并非是马丁的意愿。
  逼人出现,才是。
  他此刻达到了目的,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对杨森动手了,只不过有这么多高手在场的情况下,他应该不敢犯下众怒,必然会在背后搞些腌臜事情。
  尽管没有得到亲口确认,但我们对杨森,差不多已经是认定了的。
  当初杨林师傅出事,我们无法救援,心中本来就满是遗憾,现如今遇到这样的情形,自然不可能置之不理。
  而就在我们低声商量的时候,突然一声锣响落定。
  我抬头望去,才知道无人再来挑战,也就是说,在这擂台上站到最后的杨森,就成了横塘老妖的第一位乘龙快婿,大美彭流美未来的丈夫。
  啪、啪、啪……
  巨大的鞭炮声响彻会场,与此同时一起的,是戏班子的乐队,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吹奏着《步步高》的喜庆曲子。
  有人过来,请杨森下场,而横塘老妖身边的彭流美显然对这位夫婿十分满意,满脸笑容,给旁边的姐妹调笑几句之后,居然就娇羞着离开了会场,
  这是去会杨森了么?
  我想要往那边楼走去,却给马一岙拦住了,他低声说道:“我们都能够瞧出来的事情,横塘老妖又如何不知?她自有布置,马丁身后的那人就算想要对杨森不利,也不可能现在动手的;我们此刻过去,反而会被误会。”
  听到马一岙的分析,我方才沉下心来,认真思索着这里面的关系,而随后第二场的比武招亲,在老杨的宣布下,也紧跟着开始了。
  二美名叫李佳云,相貌第一眼看或许并不算特别漂亮,但很有书卷气,有那种知性美人的气质,越看越有味道。
  “灵秀”二字,用来形容她,实在是再妥帖不过。
  而第二关的守擂人,则是五大三粗的莽汉。
  此人穿着贴身短打,光着脚,露出了满身宛如铁疙瘩的肌肉来,上面汗津津的,充斥着极致的阳刚之气,也就是所谓的“雄性荷尔蒙”。
  一看他就知道练的是外门功夫,扎扎实实。
  那人朴实,不会说话,上台之后,朝着台前众人一拱手,开口说道:“请。”
  关于打擂,有着前面一次的经验,台下诸人都明白,过于早的出现,容易被车轮战,如同叶冀欢,原本挺有争取的实力,但最终却是失意而归,甚至还伤痕累累。
  但如果你不出场,那说不定机会就从眼前溜走了,悔之不及。
  如何选择登场的秩序,这事儿就跟拍卖一样,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性,是需要很费心思斟酌的。
  当然,对于旁边的围观群众而言,这样的比武招亲,这样的擂台,才是真正有趣而热闹的。
  而且刚才分析的这些问题,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其实都是屁话。
  如果真的有足够镇场子的实力,就算是来再多,也无法跟你争。
  而如果有这样顶尖的青年才俊下场,那么这事儿对于横塘老妖来说,才是最开心的,因为她的目的达到了。
  经过第一场的擂台之后,第二场则放开了许多,不断有人上来尝试,前面几人实力不济,最终落败下台,而第四个出场的人,是一个来自于西川飞云洞的年轻高手,却是将守擂人打下,随后又经过几场守擂,那人又被一位来自于岳阳的青年高手打败。
  如此又是一番争斗之后,那名来自岳阳,名字叫做程子午的青年高手最终守擂成功,成为了二美李佳云的夫婿。
  第三场的竞争,则比前面两场更加激烈一些,最主要的原因,则是三美崔瑾的相貌和举止,十分端庄,有那种大家闺秀的气质。
  这样的美人儿,越发能够勾得男人的征服欲,所以愿意出场相争的人数,比第一场和第二场加起来还多。
  而且高手的比例也颇高。
  最终的胜出者,是一个叫做洪、志妙的男人。
  这是一个夜行者,尽管没有显露出本相,但我依旧知道,而且此人之所以能够站到最后,却是如同我刚才所说的一般,有着绝对的统治力。
  这个人是年轻一辈之中的顶尖高手,到底有多强呢?
  我可以这么说——在他的身上,我瞧见了李洪军的影子。
  而随后一打听,我方才知道,这个叫做洪、志妙,出身果然不凡,却是浙东老怪黄耀的养子。
  在江湖上名声赫赫的浙东老怪,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倒也并不只是冲着横塘老妖的面子过来的,更多的,是为了自己的养子站台。
  原来如此。
  一番激烈的争斗过后,中途休息了一刻钟,而后随着一声锣响,第四场擂台比斗,开始了。
  这一次比武招亲的,是四美楚小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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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大圣抢亲第四十九章 楚小兔的条件,以及追求者们
  (四更,为@大脸喵加更)
  四美楚小兔。
  当老杨宣布完毕之后,场下一阵热闹,我瞧见至少有二十来人抬头,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起来,显然他们出现在这里,都是为了这四美楚小兔过来的。
  而这些都还只是那些耐不住性子的人,更多性子沉稳一些的,估计心中有了打算,却也不会表露出来。
  而即便如此,这情况,还是证明了一点,楚小兔是这横塘五美之中,人气最高的女孩儿。
  这一点确凿无疑。
  老杨宣布完,本来准备离开之时,却给叫住了。
  楚小兔居然从横塘老妖的身边走出,一直来到了台前,对着台下一众俊杰说道:“想娶我的人,除了守擂成功,站在最后之外,还得答应我一件小事情,否则你愿意娶,我也不愿嫁。”
  此刻的楚小兔一袭长裙,那肌肤如同脱了壳的鸡蛋一般润滑,水灵灵、黝黑的大眼睛,给人以清纯可爱的感觉,粉嫩的脸颊,像极了刚熟的苹果,柳叶般的浓密的乌黑的眉毛,显得成熟典雅,脸上泛起浅浅的红晕,更加美丽、漂亮和可爱——多种气息混杂在一起,让人觉得这美女当真是世间尤物,如同皎月。
  而她这般爽朗的站出来,也令台下诸多年轻人热血沸腾,纷纷出言,说道:“楚小姐,你说。”
  “你讲嘛,小兔,刀山火海,都为你去。”
  “别说做一件,只要咱们好了,做一万件,我都可以的。”
  “还有我,还有我……”
  众人纷纷出言,而楚小兔则似笑非笑地巡视场中一周,将大部分人都收入眼中,这才缓缓说道:“如果说我要你们帮我杀一个人呢?”
  美人当前,这帮打了鸡血的人也顾不得这事儿会传出去,纷纷许诺,说好,没问题。
  楚小兔拍手说道:“不久之前,我哥哥曾经死于某人之手,那人厉害,我修为不够,奈何他不得,只有求助他人。大家既然愿意,如此甚好,如果不愿意答应这个条件的人,也请不要登台了,免得到时候完成不了,彼此尴尬……”
  说罢,她这才往回走去。
  我打量了一眼横塘老妖,发现她的脸色很不好,显然对楚小兔的擅作主张很是不满。
  杀人这种事情,在这么多人的面前,众目睽睽之下说出来,着实有一些影响恶劣。
  不过马一岙却笑了,对我说道:“你看,她还是她,对吧?”
  旁边的马小凤挤了上来,埋怨道:“你们两个讲了一下午的悄悄话,到底说的是什么啊,我怎么一句话都听不懂?”
  马一岙摇头,微笑着说道:“不可说,不可说。”
  朱雀上前来,拦住了马小凤的肩膀,说道:“他们装神弄鬼的,你别理就是了。”
  马小凤回过头来,对她兄长说道:“哥,你可得考虑清楚哦,楚小兔的兄长,说起来也是横塘老妖的养子,这事儿连横塘老妖都没办法解决,还得由楚小兔用嫁人来当彩头,想必是对头太过厉害,你若是真的想娶楚小兔,恐怕会惹上大、麻烦哦。这事儿,你还是得三思而后行啊。”
  听到这劝告,马小龙并不理会,他双目热切地看着台上的楚小兔,呼吸有些急促,不过还是说道:“尽力而为吧,尽力尽力……”
  他回答得心不在焉的,显然是并没有听进去。
  我和马一岙对视一笑,并没有说太多。
  因为按照当前的局势来看,马小龙恐怕是想要帮楚小兔去报仇,估计也是没机会的。
  倒不是说我们小瞧了马小龙,而是因为他的实力,在这儿,也只能算是中游。
  这样的实力,想要抱得美人归,难度还真的是很大。
  来之前的时候,我们还以为这一次,只不过是个小场面,毕竟像横塘老妖这样湘中座山雕,是掀不起太多风浪来的。
  谁曾想这家伙修为或许不算有多高深,但长袖善舞,交游广阔,关键是五个养女,一个比一个水灵,一个比一个更有气质,凭藉着这资本,居然还是请来了不少大人物,而且选拔出来的这几人,无论是杨森,还是程子午,又或者浙东老怪黄耀的养子洪、志妙,在年轻一辈之中,都是极为杰出之人。
  特别是那个洪、志妙,更是让我们都感觉到深不可测。
  楚小兔的人气,比起三姐崔瑾更高,未必不会有比洪、志妙更厉害的人站出来啊。
  就在我们说话的时候,台上的守擂人出现了。
  一个高高瘦瘦、竹竿一样的汉子,手中拿着两把苗刀,双刀交错,冲着场下的人微微一鞠躬,算作行礼。
  此人是个面瘫,脸上一点儿表情都没有,双目平视,有些放空,不知道是在想些什么。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人的水平,比起前面三个守擂者,都要强上一大截。
  而且他虽然面无表情,毫无挑衅之态,但两把锋利的苗刀,还是将拼斗的火药味,给直接提了上去。
  这架势,似乎是一种态度。
  所有想要上台的打擂者,都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没有本事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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