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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殖民(落爷)-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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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这位公子,小女子是这间客栈的老板娘,招待不周,还请多多包涵,公子是来赶考的举子吧?”

金镶玉如蜻蜓点水一般,就如风一样地快速飘到了杨廷鉴的面前,柔情万千地招呼着杨廷鉴,她的一双妙目不停地在杨廷鉴的身上扫来扫去,忒是肆无忌惮。

客栈内投来的各种目光,金镶玉也是毫不在意,金镶玉含笑着用夺人心魄的目光一扫客栈,顿时让那些看稀奇的客人全部都乖乖地低头吃饭,金镶玉的这一眼,那十分明白地告诉了那些江湖人士:

“姐儿就是爱俏,姐儿就是春心萌动了,难道有那个不开眼的狗东西敢来坏老娘的好事。”

金镶玉也是苦命之人,她本是西北边塞马贼首领的独女,自幼跟随父亲学习武功,左手善使柳叶飞刀,右手使柳叶刀,所以他父亲就经常带金镶玉出关走私,在道上也赫赫有名,“金镶玉”也是她的江湖名字,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名。

前几年金镶玉的父亲死于马贼之间的黑吃黑,举目无亲的金镶玉就带着父亲留下的积蓄和几个忠仆到了京城,开了这家具有西北风情的“龙门客栈”。

金镶玉虽然是马贼之女,却偏偏喜欢读书人,可那个读书人敢取马贼首领之女,那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吗?结果金镶玉的婚事就这样耽误了下来,今天金镶玉已经是二十有二了,这在大明是属于“齐天大剩”的范畴。

金镶玉身穿紫色的真丝素纹裙,上面全是小小褔团图案。外套绯红色流萦醉花纱衣,透明的纱衣上织就出牡丹暗纹,梳得光滑平整的高髻正中插着一支红玉金菱花。前额处环过一缕乌发代替了华胜,上面粘着颗颗珍珠。

……

【求兄弟们收藏,落叶拜谢……】

第12章姐儿爱俏

金镶玉白皙细腻的脸庞画了艳丽的粉霞妆,显得双眼更勾人心魄,黛眉翘鼻,贝齿朱唇,似笑非笑的轻摇着纱扇,果真是风情万种态,千娇百媚生。

杨廷鉴看着眼前风情万种的金镶玉,那心中还真是莫名的悸动了一下,那呼之欲出的双峰,那性%感丰满的翘臀,那一把可握的小蛮腰,要是在现代社会,那就是超级美女的节奏啊!追求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那些所谓的影视明星,在金镶玉面前都会黯然失色,黯淡无光。

“小生乃浙江嘉兴府新科解元杨廷鉴,正是赶考而来,今欲在贵店叨唠一阵,还请老板娘周全一二。”

金镶玉一听杨廷鉴文质彬彬的回话,当时就惊呆了,这阳光帅气的书生还是赶考的解元,而且是江南的解元,金镶玉立即在心里祈祷:

“观世音菩萨,如来佛祖,这就是我要找的郎君啊!你就成全小女子这一回,小女子给你重塑金身。”

杨廷鉴见金镶玉在发呆,连忙继续继续轻声问道:

“老板娘,难道贵店客满,如此我便在寻一家好了。”

杨廷鉴说完转身就准备离去,金镶玉一见,哪能让自己送上门的金龟婿给溜掉啊!连忙伸手拉住杨廷鉴的胳膊,杨廷鉴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对于现代人来说,这实在是太正常了。而客栈里那些看客全都瞪大了眼睛,何曾几时见过道上赫赫有名的金镶玉老板娘如此动情和花痴了。

“公……子……”金镶玉的话嗲得出水来。

“奴家这里可有全京城最好最安静的客房,绝对可以安静地读书。”

“哦!你这里还有如此好的地方。”

“当然,就是客栈后面的折桂园。”

金镶玉拉着杨廷鉴的衣袖还是不放,生怕杨廷鉴跑了一般,而杨廷鉴本来就是一现代人,也没有古代那种“男女授受不亲”的思想,至于拉下衣袖这个动作,对于杨廷鉴来说真不是什么事儿。

那知杨廷鉴这无意识的行为,让本来就怀着试探心态的金镶玉心中大喜,“这不抗拒,就是机会啊!”

“折桂一枝先许我,穿杨三叶尽惊人……蟾宫折桂,寓意到也吉祥,那就叨唠老板娘了,不知房钱几何。”

这是杨廷鉴的一个小习惯,现代人老是爱宰客,还是先说好房价在入住的好。金镶玉怎么可能收杨廷鉴的钱,杨廷鉴能住进她的闺房,就是她梦寐以求的事情,这折桂园就是金镶玉的闺房。

如果金镶玉不收钱,反而会让杨廷鉴怀疑,在江湖上混了多年的金镶玉从杨廷鉴的衣着和举止神态,就立即判断出杨廷鉴并不是出生寒门的士子。

“每天一钱银子,如果公子觉得太贵,还可以商量。”

此时大明一两银子价值在六百多元,一钱银子也就六十多快,古代的房子可不是现在的天价房子,房租当然也就便宜很多。

“老板娘,这是二十两银子,你且收下,每天好酒好菜尽管上就是了,不够再知会一声。”

杨廷鉴伸手就打开书箱下面的格子,随手拿出两个十两的银元宝递给金镶玉。书箱的格子里面不是黄金就是银子,金镶玉随眼一扫,就大概估计出这书箱内的金银大约价值一千多两银子,一个参考的举子,出门就能带这么多现银,那么他的家里一定是非富则贵,这让金镶玉是更加对杨廷鉴欲罢不能忘了。

“公……子……跟奴家来……”金镶玉翘着兰花指,扭着性*感的翘臀,拉着杨廷鉴就往客栈里面走。

金镶玉前脚一走,那些在客栈里面的江湖人士可就说开了,有的人甚至还模仿金镶玉那发嗲的声音,翘着三不像的兰花指,扭着男人特有的大屁股,有模有样地说起来:

“公……子……随奴家来吧!……哈哈……”

“这书生细皮嫩肉地进去,怕是要皮包骨头出来……嘿嘿……”

店小二刁不遇,本是一个鞑坦人,在儿时被金镶玉父亲收留,金镶玉对他也是极为照顾的,所以刁不遇对金镶玉那是极为敬重和忠心。

客栈大厅内的哄堂大笑,当然让刁不遇十分的不爽,自己主人喜欢什么人,管你们这些卑贱的江湖人士做什么。刁不遇二话不说,走到笑得最为放肆的一桌,抓起桌上的一只猪蹄,再随手往空中轻轻一抛,只见刁不遇闪电般拔出了腰带上的剔骨刀,对着空中自由下落的猪蹄连续不断地削去:

“嘻唰唰……嘻唰唰……”

空中肉丝纷飞,一片刀光剑影,刹那之间一根完整的猪脚骨头“铛”的一声掉落在盘子里,这根掉落下的猪蹄,此时已经是白森森的一根猪脚骨头,上面连一点点的肉都没有了。

就这么一抛一落之间,也就短短两三秒的时间,刁不遇手中的剔骨刀就把猪蹄完整地剔去了所有的肉,恐怖之极的“剔骨刀法”,这下整个客栈的江湖人士全部哑火了,全部都继续低头吃饭,江湖有江湖的规则,没有那本事,就别充什么大爷,装*逼要有装*逼的本钱,否则后果你懂的。

后院,散发着阵阵清香,庭院里装修得富丽堂皇,园林的西部主要是假山,假山重峦叠嶂,设计的十分逼真,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在真山里游览,栩栩如生。园林的北部有个小树林,里面种有竹子、杏树、桃树、铁杉等等,小树林丛中还建有一座精致的亭子,在此静心读书是最好不过的了。

“六朝寒烟付霜尽,画廊金粉半零星。燕子回时无人应,池馆苍苔一片青。”

如此园林在这北京城中,也算是极为难得之处了,杨廷鉴随口就吟了一首诗。此时的杨廷鉴已经完全融合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和学识,这诗词歌赋,那是张口就来,这让杨廷鉴喜不自胜啊!

“公……子,你这首诗端是优美,让人身临其境,不知道公子可否赐下墨宝。”

金镶玉的话嗲得让人酥到了骨子里,杨廷鉴在后世见多了这种故意发嗲卖萌的女孩,何况金镶玉的确也是一极品御姐型美女。只是不知道金镶玉的下面也是不是镶金嵌玉,反正现代很多女子都是这样干的,杨廷鉴小小邪恶地如此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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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捷报

“敢不从命,今日先休息一晚,明日即刻奉上。”

表面上,杨廷鉴依然是文质彬彬的翩翩佳公子,那是因为他继承了这躯体的本能意识,然则他的内心依然有一颗现代**&丝男闷¥骚的心。

“那奴家这就带公子上折桂楼……你们快把公子的东西抬进去。”

金镶玉一步一回头,带着杨廷鉴到了自己的闺房,这房间布置清雅古典,很是让杨廷鉴满意。房间内的书桌,书柜也是一应俱全,只是这房间内明显有一股女子淡淡的芳香,杨廷鉴以为是金镶玉身上发出的,也没有去继续留意。

“很不错的地方,感谢老板娘的盛情。”

“公子,奴家叫金镶玉,小名婉儿,请公子叫奴家的小名好了。”

金镶玉说完,也觉得脸儿发烫,自己的小名婉儿,可是秘密,除了父亲,自己也就只告诉了杨廷鉴一个陌生的男子而已。金镶玉忍不住暗想:“看来自己是真的找到了今生的意中人,不然不会无意识地说出自己的芳名。”

“婉儿,好名字……风吹花露清旭时,绮窗高挂红绡帷。香囊盛烟绣结络,翠羽拂案青琉璃。”

“公子……这首诗好美,是送给奴家的吗?”

“也算是吧!这首诗是说唐上官婉儿的,正好婉儿与她同名,而你有不亚于上官婉儿之绝色容颜。”

这一声婉儿叫得金镶玉魂都飞了,差点站立不稳,金镶玉好歹也是混迹江湖多年的人物,连忙暗自稳住心神,然后为了避免自己的失态,从而在自己的意中人前丢了颜面,所以匆匆地告别而去:

“谢谢公子夸奖,奴家这就为公子去准备酒菜。”

……

紫禁城养心殿内,崇祯放下已经书写得发麻的手臂,站起身在殿内踱步,杨鹤的招抚已经失败,所有流贼降而复叛,在山西和陕西两省之内攻城略地。

“杨鹤能力是有的,这次回来到底是给什么处分好呢?王承恩你说说看。”

“老奴不敢妄议军国大事,还是陛下拿主意吧!”

崇祯“呵呵”一笑,继续说道:

“叫你说就说,朕恕你无罪。”

“那老奴领旨,我看这杨鹤还是有能力的,政绩也不错,虽然他的招抚策略没有能奏效,主要是咱们手中无银子和钱粮安置那些流民,这才让那些流民降而复叛,所以我认为把杨鹤贬滴出京就可以了。”

崇祯听完王承恩的话,不置可否,而是边走边揉自己的手腕,这每天上千份奏章,崇祯都是亲历亲为,自从登基以为,崇祯就没有休息过一天,可以说崇祯为了治理好这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是殚精竭虑,旰食宵衣。

才刚刚二十一岁的崇祯,已经有了鱼尾纹,两鬓也添了几丝白发,可大明却是天灾不断,鞑虏频频扣关劫掠,西北数省流贼遍地,此时的大明已经完全陷入了内忧外患的绝境。

最主要的是崇祯手中没有钱,大明岁入四百万两,而光是辽东一处每年所花费的军饷就高达七百万两,辽东军镇已经成为大明身上最大的吸血虫,吸干了大明最后一丝力量。

手中无钱无粮的崇祯,又能怎么办,灾不能赈,军不能抚,只能眼睁睁看着流贼和鞑虏在大明境内肆虐。

明人张岱在《石匮书》曰:古来亡国之君不一,有以酒亡者、以色亡者、以暴虐亡者、以奢侈亡者、以穷兵黩武亡者。嗟我先帝,焦心求治,旰食宵衣;恭俭辛勤,万几无旷!即古之中兴令主,无以过之!乃竟以萑苻剧贼,遂至殒身!凡我士民,思及甲申三月之事,未有不痛心呕血,思与我先帝同日死之之为愈也

后人分析崇祯为什么亡国,理由很多,有说崇祯刚愎自用,生性多疑,刻薄寡恩,这些人都是在清朝建立后说的,根本就是满清统治下的胡言乱语。

其实大明亡国最主要的是财政崩溃,根本点就是税收出了问题,大明的读书人可是免税的,而士绅阶层掌握着大明百分之八十的财富,却不交税。而百分九十的民只拥有百分之二十的财富,却要他们来供奉整个大明朝,这种税收制度不改变,就算是神仙也是救不了大明朝的。

江南的富庶,灾害也相对较少,就算是崇祯时期的十几年,江南的天灾也是较少的。只要“官绅一体纳粮”,国家就有钱粮赈灾整军,但这些既得利益者会纳税吗?没有铁血手段,当然不可能。

什么天灾**,鞑虏频频叩关,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只要国家要有充足的钱粮,国事就大有可为,无钱万事休矣。

“咚咚……咚咚……捷报……捷报……”

一名太监手中拿着一份文书快速地向养心殿跑来,他一边跑一边高呼,宫里面其他的太监和宫女都好奇地停下脚步,驻足观看,现在的大明是打一仗败一仗,今天终于传来一封报捷的文书,不知道是不是那些文臣武将送来忽悠皇上的。

“王承恩,快,快出去看看……”

王承恩连忙跑出养心殿,等着那名报捷的太监到达养心殿门口后,就连忙接过捷报跑进养心殿内。

“陛下,捷报来了。”

崇祯连忙结果王承恩递来的捷报仔细地看起来,崇祯越看越是惊喜,本来有些苍白的脸上突然多了一丝血色,神情也激动了起来:

“好,好个杨廷鉴,堂堂浙江嘉兴今科解元,居然可以阵斩流酋王嘉胤,居然比朕还要小上两岁,真真是少年英雄尔,这流酋授首,余下的就是乌合之众了。”

崇祯还是把这些流贼想得太简单了,只要天灾还在继续,就算杨廷鉴杀了王嘉胤,明天就出来一个王自用,后天再出来一个李自成张献忠等流酋,只要朝廷无力赈灾,这本来干旱少雨,土地贫瘠的山陕两省,造反的烽火就会此起彼伏。

“老奴恭贺陛下。”

“嗯,王承恩,捷报上说杨廷鉴已经到京城来赶考了,如此文武双全的人才,朕定不能错失,不如去把杨廷鉴带来见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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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千金买骨

“陛下耶,这杨廷鉴到底在哪里,老奴也是不知道,从平阳府到京师,千里之遥,万一他要是还没有到京城呢?就算是杨廷鉴到了京师,也会抓紧时间看书,以备来年的会试啊!”

“这表彰不能少,杨廷鉴当为如今士子之楷模,如果每一位读书人都有杨廷鉴这等勇气,朕的江山何愁不靖,大伴,你速去礼部,让礼部拟出一个褒奖章程来,朕要让全天下之人都知道,为朕杀贼者,朕不惜重赏之,朕必厚待之。”

看来崇祯是想做“千金买马骨”的事,他要把杨廷鉴树立为楷模,让天下的读书人都以之为榜样,这和后世树立英雄的道理一样。

“皇上的意思老奴明白了,老奴这就去办,定不会亏待了那杨廷鉴。”

很快宫里就流传着杨廷鉴阵斩王嘉胤的各种版本的传闻,什么三头六臂,铁塔一般,一顿要食一升等等。

当时反应最快的还是那些在紫禁城内办公的内阁成员,周延儒作为首铺,一听到消息,就立即出文渊阁直奔养心殿,去向崇祯道喜,同时探讨未来之剿贼方略。

但是崇祯已经不是那么信任周延儒了,主要是周延儒举荐的袁崇焕犯了通敌叛国之罪,袁崇焕本人也被凌迟处死,京师百姓竞相食其肉,袁崇焕的肉居然被卖到了一两银子一片,可见京师百姓是多么痛恨袁崇焕。

且不说袁崇焕到底是不是冤枉的,他作为蓟辽总督,统兵数十万,手下更有大明朝勒紧裤腰带组建的三万关宁铁骑,但袁崇焕对鞑子入关劫掠毫无觉察,以致鞑子肆虐京机,劫掠百姓三十余万,屠杀数十万,京机地区无数城市被烧成一片废墟,这一重大失误,袁崇焕难辞其咎。

另外就是袁崇焕擅自谋杀毛文龙,消除了大明布置在鞑子腹部的一把尖刀,这等于让鞑子可以肆无忌惮,毫无顾忌地南下入关劫掠,袁崇焕的这一行为,无疑是自断手臂,自废武功的举动,何况袁崇焕是无圣旨而使奸计谋杀的,这让毛文龙的部下纷纷降清。

袁崇焕就凭借这两罪,就死得不冤枉,周延儒因为举荐袁崇焕,在崇祯哪里也恩宠全失。

温体仁为人奸佞,一味讨好皇帝。他对周延儒表面奉承,暗底谋夺其首辅之位。在温体仁的策动下,暗中指使言官不断弹劾周延儒。说周延儒的子弟骄横于家乡,对周延儒步步紧逼,周延儒多次上疏争辩,崇祯帝虽慰藉,但心里不免多了许多疑问,周延儒的首铺位置已经是岌岌可危。

这次捷报温体仁比周延儒知道得晚一些,所以他也没有去凑热闹,而是让人把另外一份紧急军情送到了养心殿。

此时周延儒正在向崇祯大谈他的剿贼安抚方略:

“陛下,流酋既然已经授首,必然一片混乱,不如命洪承畴出兵扫荡贼寇。”

“嗯,此法可行,周爱卿就帮朕拟诏吧!”

“报……陕西紧急军情。”

周延儒刚想到旁边的书桌上班崇祯草拟诏书,就有一太监送进来一份紧急文书,崇祯一看,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

“周爱卿,米脂张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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