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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星座诡秘事件-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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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我怎么在这里?”他身体一软,瘫到了地上,同时松开了叶小凡的手。
  “你,你怎么了?”叶小凡此刻已经彻底糊涂了,她不知道眼前的人到底是谁?
  “我头好痛,我头好痛。”他在地上翻滚起来,还没等叶小凡反应过来,他又一下从地上爬了起来,径直向外面跑去。
  叶小凡慌忙跟了过去。
  现在,叶小凡确定他就是陆新宇,根本不是陆新晴。所有的疑问她心里有了一个大概的轮廓,但一切迷底只有等陆新宇醒过来才可知晓。
  所有人都在等待陆新宇的苏醒,包括郑玉的家属,他们恨不得把昏迷的陆新宇生生打死。要知道郑玉是他们家唯一的独苗,可是却被他害死了。
  可是,这一切能怨他吗?叶小凡知道陆新宇的背后一定有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一定格外悲伤。
  医生已经确定,陆新宇的病是一种在孪生兄弟里面很常见的病,确切地说应该称呼为心灵感应,这是我们人类共同拥有的第六感。孪生兄弟因为基因相似度的问题,所以第六感应要比正常兄弟姐妹之间的感应大很多。因为陆新宇母亲在分娩的时候出现意外,虽然陆新宇的哥哥出生后是死胎,但是他们之前
  曾经有过在母体共存的现实,所以在陆新宇的脑子里一直都有哥哥的印象。
  这种情况让陆新宇的精神很不安定,他一方面活在现实的生活中,一方面又靠自己脑电波控制,所以才会出现幻觉自己是哥哥的情景。根据叶小凡提供的情况,陆新宇说自己是他的哥哥陆新睛,还有他的父母是他害死的,这些情节裉本不符合现实情况。如果陆新宇的父母真是陆新宇哥哥害死的,当时他才三岁,一个三岁的小孩怎么会知道摩托车刹车的问题?
  当然,对于陆新宇为什么喜欢咬人这一点,医生还没有査到原因。不过之前所有人的疑惑已经真相大内,李兰的死,陈大爷和郑玉都是陆新宇在不知情况下,以自己哥哥的身份做的事情。
  晚上九点,陆新宇醒了过来。如同人们所预料的,他对自己所做的任何事
  情一无所知,并且没有一点记忆。
  虽然陆新宇的病症已经确认,所有的疑惑也已经真相大白,但是高成还是有一点不明白,太平间看门人陈大爷死的时候陆新宇一晚上没有出来,根本没有作案时间,这一点叶小凡可以作证,在这种情况下他是怎么作案的?
  陆新宇被刑事拘留,并且关在了单独病房,现在的他已经属于极度危险罪犯。陆新宇表面依然平静安敛,他的样子让叶小凡想起在蒈察局时对自己所做的事情,那个宛若新月的伤疤也许很快会好起来,但是留在她心里的伤疤,恐怕永远也不会好。


第11章 
  这是陆新宇来到明安精神研究院的第四天,他似乎已经知道自己所犯下的罪,所以对任何人都不理不睬。
  对于这个特殊的罪犯,明安精神研究院的医生想出了很多方案来对他进行治疗。但是因为陆新宇的不配合,让他们很难医治。
  高成把车子停下来,陪同陆新宇的舅舅一起走了进来。
  陆新宇的病房在二楼的走廊尽头,此刻他正坐在窗前,看着下面匆忙奔走的人群。也许此刻的他正向往着外面的生活,可是他知道自己恐怕再也没有那
  样的机会。他是一个罪犯,一个连自己都无法理解无法明白的罪犯。
  医生通过简单的心理治疗让他回忆起了一些情景画面,他甚至还梦见自己杀死李兰、陈大爷的场景。只是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那样做,任何事情都会有动机,他的动机是什么?
  今天,医生准备对陆新宇做一次催眠,希望能通过这种科学的方法来打开陆新宇的心结,了解他杀人的动机。
  不知道是因为舅舅在场,还是因为这几天的安静,陆新宇这次很配合。他按照医生的嘱咐,坐在理疗室,听着医生的话,慢慢进入了理疗过程。如同一个回放的画面,让所有人清晰看到了事情的另一面。
  陆新宇的表情开始变得浄狞恐怖,他愤愤地说着:“你们想审判我?哈哈,不可能,我出生就已经死亡,我的死亡同样是复生。你们想知道为什么会杀死那个该死的女人?因为她侮辱我!她侮辱我!她在医院大声辱骂曾轶可的《狮子座》,她不知道那首歌是我和弟弟唯一喜欢的东西。她该死!”
  “那你为什么要杀死陈大爷还有郑玉?”高成接口问道。
  “陈大爷搅乱了我的计划,你们不知道吗?我弟弟喜欢叶小凡,作为他的哥哥我当然要看看叶小凡是什么样?于是我便约她到住院部的后院,可惜却被陈老头给打乱了。”
  “你当初要伤害叶小凡,所以她才惊叫,才把陈大爷惊动了。”高成提出了不同意见。
  “不对,你们都不知道我和弟弟的秘密,我们喜欢一个人或讨厌一个人都想要咬他。不过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不会咬出血,就像刘佳、叶小凡。”陆新宇说到这里,身体开始颤抖起来,旁边连接的脑电仪也开始跳动起来。
  “为什么会这样,医生?”高成问道。
  “对于这点我们也很难理解,他们的行为有点像西方的吸血鬼,类似于吸血蝙蝠。”医生摇了摇头说道。
  “吸血编蝠?”陆新宇的舅舅叫了起来,他的眼睛睁得又圆又大,“我记得新宇的妈妈在怀孕的时候曾经被蝙蝠咬到过,那种蝙蝠又小又细,可当时去医院检査并没有什么问题。”
  “难道说因为陆新宇母亲怀孕的时候被吸血蝙蝠咬到过,所以才让他的基因里面有了吸血的行为?这一点在医学里的确有过先例。”医生恍然大悟。
  “啊,啊,头好痛。”陆新宇开始挣扎起来,身体跟着剧烈颤抖着。
  高成还想问什么,医生却把陆新宇身上的仪器线头去掉了。大的问题基本上已经了解清楚,唯独郑玉的死还有一些疑问,不过案子已经可以结了。
  高成拍了拍陆新宇舅舅的肩膀,然后向外面走去。


第12章 
  快乐女声开始决赛,那个背着吉他唱狮子座的女孩还是离开了舞台。
  陆新宇也离开了。
  叶小凡请了三天假,躲在家里哪儿也没去。她手上的伤疤已经好了,只留下一点粉色的浅印。
  昨天,高成来找到了叶小凡,顺便给她带来了一封信,是陆新宇给她的。信上只有几句话:如果爱一个人,就是希望她幸福,就是替她遮住所有的风雨;很庆幸,这一点我能为你做一次。
  叶小凡的眼泪落了下来。狮子座的人敏感、高傲,对于别人不屑一顾,不愿意别人超越自己。整个医院,只有郑玉经常让叶小凡难堪,这一次评职称;也只有郑玉是叶小凡的对手。
  那天晚上,在太平间,当陆新宇冲出去的时候,叶小凡并没有马上跟过去;她走到了昏倒的郑玉面前,然后张嘴向郑玉的脖子咬去。
  现在,陆新宇替她承担了所有的罪恶,他的爱让她羞愧不已。他爱她,但是她却利用他做了一件罪恶的事情。
  漆黑的房间,叶小凡的眼泪落到嘴边,她狠狠地咬着自己的嘴唇,直到渗出一丝咸咸的液体,这种液体的味道让她想起那天晚上郑玉脖子里喷出的液体的味道。这种味道似乎带着一股魔力般的诱惑,让她全身发痒,牙齿打颤。
  叶小凡站了起来,向门外走去。
  窗外闪过一道车光,短暂的光亮清晰照出桌子上的一本书,上面几行字清晰地显示在光亮之下。
  “卟啉病症状从喜好吸食血液开始……”
  

第6个故事 处女座:西双版纳杀人事
  你根本就不是老孙,你是夏天!处女座的夏天!

第1章 
  我十三岁的时候,曾经做过一个古怪的碰梦。
  在梦境中,我穿着一套浅蓝色的学生制服,缓慢走人一间破旧的石屋。推开吱嘎作响的木门,我看到一个穿着黑色外套的人,坐在一张涂有红漆的椅子上。那个人缩着肩,头颅躲在高耸的立领之后,手里似乎捧着什么鼓鼓囊囊的东西。
  他发现我走进石屋之后,立刻说:“你终于来了,我等你很久了。”他声音低沉,仿佛喉咙里塞了一颗滚珠一般。
  他站了起来,转过身,面向着我。
  我此时才发现,他的颈脖之上没有头颅,而在他手里捧着的,正是一个满是血污的脑袋。
  不过当时我却并未感到惊讶,仿佛觉得一切都合乎逻辑一般,向他走了过去。
  然后他把他那满是血污的脑袋递了过来,而我也抬起手,将冰凉的手指按在自己同样冰凉的颈脖上,扭了扭。
  紧接着,我的视角发生了语言难以形容的变化,先是看到了地板,再是看到了倒立的自己的脚。最后,我看到一颗头颅安放在一个身穿浅蓝色学生制服的人的颈脖上。呈乌黑的血液,从连接头颅与颈脖的裂缝中,缓缓流下,形成几道向下的血痕。
  我又朝下看了一眼,却发现自己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
  再然后,我就醒了,醒来时,浑身汗液,似乎还发出了几声尖叫。
  可惜梦中的那个黑衣人,头颅上一直蒙着一层暗黑色的血污,令我无法看清他的面容。
  虽然这个梦,我只梦见过一次,但却始终记忆犹新,难以忘记。
  读大学时,我曾经将这个十三岁时的怪异梦境,转述给一位痴迷于心理分析的学长。那位不折不扣的弗洛伊德门下走狗听完之后,不屑一顾地答道:“你这个与旁人交换头颅的梦境,其实暗示了你的恋母情结。弗洛伊德说过,男孩都是爱母亲的,女孩都是爱父亲的。十三岁,正是性萌动的最初期。梦境中的头颅,暗喻你的性器官,而SP个黑衣人的颈脖处,则暗喻……”
  我没等学长说完,我就一拳砸在了他的鼻梁上。
  学长的鼻梁骨当时就被砸断了,但他却忍住痛苦,对我说了几句话。他一边说,鼻孔里一边往外汩汩地涌着鲜血,声音含糊,仿佛咽喉里塞了一粒滚珠;但我还是听清了他说的每句话。
  他对我说:“蒙阵,你小子是处女座吧?你只能用持续不断的自我克制或批评精神来自卫,却听不进别人的正确分析。你把遵守习俗当做行动准则,却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
  对于你现在的过激反应,我完全能够理解,同时做出谅解。”
  学长还没说完,我又一记重拳击中了他的小腹。
  这一次,鲜血是从他嘴里喷出来的。
  没错,我的出生星座,真是处女座。


第2章 
  大学毕业时,因为档案里记载着曾经殴打学长的污点,我没能找到理想的工作一虽然学长在鼻梁被砸断时,看在我是处女座的份JLL;答应谅解我
  举动,但随后我击在他小腹上的那一记重拳,却让他放弃了这一想法。
  被逼无奈,我只好挎着吉他到地下过街通道里卖唱,专唱英文歌,没想到收人比一般公司白领还高。我也看过一些星座书,才知道诸如地下通道里卖唱这般浪漫的职业,显然不符合处女座追求完美的性格。果然,唱了三个月,一个过路的中年人递给我一张名片,他是一家小型唱片公司的老板。
  又过了三个月,这位名叫孙欣明的唱片公司老板出了一张品牌专辑,其中收录了一首我的原创歌曲。不过,那张专辑投人市场后就石沉大海,连个涟漪都没泛起,便不见了踪影。虽然我后来把那首歌上传到多家网站,可却根本没人关注。即使到了现在,若有心在网络上搜索我那首歌的歌名,搜索结果竟然是零。
  这对于一个歌者来说,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呀!
  我的歌手梦不得不戛然而止,不过老孙还是很器重我,他让我在唱片公司里担任创作部主任。我也写出了不少好歌,可惜署名却不是我。按照老孙的安排,那些歌的作曲者都署名为他想要捧红的青春少年——在老孙看来,所谓优质偶像,除了长得漂亮之外,一定要慊创作,这样才有宣传炒作的卖点。
  虽然我受了委屈,但也无所谓,毕竟老孙给我的薪水还是很可观的。要是没有他,只怕我还在地下通道里抱着吉他卖唱呢。
  哦,对了,还要提一点,老孙是射手座的。
  射手座又称人马座,星座图像为正在弯弓射箭的人头马身的半兽人。
  老孙的性格,与星座图案上的半兽人完全一致,上半身思考的时候是人,下半身思考的时候是禽兽。
  老孙到录音棚里找我时,我正在听着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唱歌。这个叫潇潇的女孩坐在我对面的一张高脚発上,人长得漂亮,身材也很棒,她怀抱一把没调好音的破吉他,唱着一首自己创作的歌曲。可惜,这首歌不太好听,嗓音也老是走调。
  那首歌叫《处女座》,第一句歌词是“八月份的尾巴,是处女座/九月份的前奏,是处女座。”
  唉,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做做偶像歌手就行了,又何必非要蹚创作才女这浑水呢?
  潇潇是毛遂自荐到唱片公司来试唱的,她有个做电器销售的男友,答应我只要给他女友试唱的机会,就送我…台笔记本电脑。看在电脑的份上,我才可意她来到了录音棚。可惜她除了长得漂亮之外,别无是处。
  见到老孙找我,我赶紧按了按铃,让潇潇停止了演唱——我可不想让老板听到这么难听的跑调歌曲。
  “老孙;找我什么事?又要我做‘影子作曲家’?”我打趣地问道。所谓“影子作曲家”,就是指写首不署名的枪手歌。
  老孙摇了摇头,答道:“蒙晖,我这次找你,是有点急事。”他顿了顿,压低了声音,说,“你有什么办法能让我一个月不用回家?”
  “啊一”我吃了一惊。
  我知道,老孙是个喜欢下半身思考的家伙。每次公司准备力捧某个青春美少女时,他毫无例外地都会潜规则一把。但他最近半年收敛了很多,因为现在他被一个肥胖的女人管了起来。那女人是个煤老板的千金,别的不多,就是钱多。
  说实话,这两年唱片公司的业绩并不好,资金压力也挺大,所以老孙很看重那位长相和女版猪/V戒没什么两样的煤老板千金。老孙甚至还担心煤老板千金会被别人抢走,一有时间就陪着对方逛街血拼。当然,血拼肯定是那位肥胖女士掏钱。
  说实话,看老孙这坚韧劲,有时我觉得他应该更像处女座的。
  再回到摄影棚里,我诧异地问:“你想离开一个月?你不去黏你那位煤老板千金了?”
  老孙脸上露出难看的表情:“没办法,不小心染了点病,要花一个月的疗程进行治疗。在治疗期间,不能和异性同房。那种病,传染性特强……蒙晖啊,
  这事你得替我保密!”
  我差点笑出声来,看来老孙在黏着煤老板千金的同时,还是心里不平衡,
  到外面枯花惹草了一番,却不小心沾上了脏病。
  好吧,看在他是我老板的份儿上,我还是给他指了一条明道。
  “老孙,你就给咱嫂子说,男人得以事业为重。你准备花一个月的时巧,带一个有前途的新人去拍MV;你要亲自监制。”
  “好主意!蒙晖,我没白给你发工资!”老孙击掌叫了一声好。
  可是,带哪个新人呢?他抬起头,看到了正在录音棚里休息的潇潇,然后说:“就她吧。”


第3章 
  三天后,我带着潇潇,还有MV导演、摄像、灯光,来到西双版纳。
  拍的那首歌,自然是她自己创作的《处女座》。
  老孙没法跟到西双版纳来,他得在男科医院里接受治疗。但那位煤老板千金却说,等老孙凯旋之后,她要看拍摄花絮。要是花絮里没有老孙的身影,那可就糟糕了。
  临行前,老孙一再嘱咐我,一定要在西双版纳找个和他身材差不多的人;拍点背影什么的。我思来想去,终于想到一个和他身材差不多的男人,就是潇潇那个做电器销售的男友。可奇怪的是,自从他给我送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我同意潇潇参加试唱,这个叫夏天的小子就再也没和我联络了,打他电话也是关机。询问潇潇,她却睁大一双无辜的眼睛,说她已经和夏天分手了。
  她还真以为自己要当大明星了,所以一脚踹掉了一直相伴的男友?
  唉,如果不是老孙必须避开煤老板千金一个月,乂哪有她拍MV的份儿?
  没办法,找不到和老孙背影相似的人,那就只有在剧组里拍点照片,留下老孙的空位,回程后再做后期图片处理,把他PS进照片里。那煤老板千金看上去没读过什么书,应该分辨不了吧。
  MV的剧本是我写的,也就是让潇潇穿着泳装搔首弄姿地在西双版纳热带雨林里,从镜头左边走到右边,再从右边走到左边,连遮光板都不用挡。虽然我写剧本是外行,但我认为,以潇潇的天资,也只配拍摄我写的剧本,请专业编剧简直就是浪费资金。而且话又说回来了,我猜那位煤老板千金的品位,肯定会很欣赏这样的
  拍摄进行得很顺利,潇潇也很配合,她非常乐于在镜头前展示自己性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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