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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停车场-第1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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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孩子的表情都很快乐,显然是刚刚从学校放学,像是一只只出笼的小鸟,一路追逐打闹。
  但是,他们的穿着打扮却是让我陡然一怔,感觉到莫名怪异,似乎回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
  没有错,就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个无比混乱的悲惨年代!
  我甚至看到有几个大孩子的胳膊上绑着红色的袖标,一只手拿着红色的小册子,分明是红宝书,一边追逐打闹着,一边大声朗诵着伟人的语录:“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我们的。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
  我忍不住一阵眩晕,感觉自己似乎是穿越了时间,回到了那浩劫的十年。
  当然,以我的年龄,我并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
  可是,我曾经被困在那个时代的一座电影院中,体会过那个时代的疯狂和压抑。
  梨花村是苗疆的一个小村落,虽然不富裕,但也绝对不贫穷。
  村民的服饰,本应该是苗族的传统服装,而不是老式绿军装。
  本来宁静祥和的美丽景象,被这一行穿着怪异的孩子们打破,让我忍不住毛骨悚然,身体止不住轻轻发抖。
  然而,当我转头看向应采的时候,她却还是一脸淡然,分明没有被这怪异的景象所影响。
  “我见鬼了?”
  我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这群身穿旧绿军装,手拿红宝书,背诵着伟人语录的孩子,不是人,而是鬼。
  由于某种原因,他们的魂魄至今在附近的山路上游荡。
  然而,现在是傍晚时分,太阳还没有完全落山。
  我的眼睛是一双纸眼珠,失去了探查阴阳的能力,视力连普通人都不如,不应该忽然看到鬼,更不会白天看到鬼。
  应采见我脸色忽然发白,身体也在颤抖,一脸好奇,随着我的目光看去,她楞了一下,然后便是捂着嘴,轻声娇笑起来:“哈哈哈,孩子们穿成这样,是这个村子的习俗。你太敏感了。”
  村子的习俗。
  我一阵无语,心里只想骂娘。
  这都什么年代了?这个村子怎么会有这么古怪的习俗?
  “我也不是这个村子的人,只是偶尔路过,我也不清楚。”应采是个冰雪聪明的姑娘,看透了我的心思,无奈的耸了耸肩膀。
  身穿绿军装的孩子们欢快的跑着,从我的身边经过,肆无忌惮的眼神在我和应采身后的巨大编织袋上打量。
  编织袋里是应采姐姐化成的僵尸。
  嗤啦!
  僵尸好死不死,在这时候动弹了一下,尖锐的指甲刺破了编织袋露了出来!
  “啊!”
  “是人!里面是死人!”
  孩子们正好看到破损的编织袋里面露出发白的女子尸体,一个个都是面露惊恐,尖声大叫起来。
  有几个小一点的孩子,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半天都站不起来。
  我和应采此刻也是懵了,不知道怎么跟孩子们解释。
  孩子们吓坏了,好不容易站起身,一溜烟跑回村子,没过一会儿,村里大人们就拿着雪亮的刀子,来到村口,气势汹汹的冲了出来。
  这里是少数民族的区域,家家户户都打猎,家里都藏有苗刀。按照当地的政策,他们持刀也不犯法,因此民风极其彪悍,听孩子们说村口有“杀人犯”,立刻就将我和应采围了起来。
  应采连忙解释,说那是她姐姐,客死异乡,要带姐姐叶落归根,回到家乡埋葬。
  应采很漂亮,看起来不是坏人,而且,村里有人认出来,她是附近苗寨的人,知道那个苗寨的人懂蛊术,也不敢招惹。
  他们虽然不敢招惹应采,但是却也不欢迎。一个身穿苗族服饰的老人走出来,用当地话跟应采说了几句。
  应采很生气,俏脸涨红,争辩了几句。但是老人的态度很坚决,一直摇头。
  应采无奈,朝我走过来,轻声说:“他们不让我们进村投宿。没办法,今天晚上,我们两个只能露宿荒野了。”
  我不是一个娇气的人,以前当保安的时候,军大衣一裹,靠在墙角就能对付一晚上。
  可是,这里不是城市,而是苗疆。
  苗疆多蛇虫鼠蚁,夜晚在荒野露宿就算露营装备齐全,也十分棘手。
  何况,我和应采连个睡袋都没有,怎么露宿?
  就在这时候,人群中有一个背着大箱子的男人走了出来,村民们纷纷让开,态度尊敬。
  这个男人四五十岁,身穿着黑色的苗族传统服饰,脸上布满了风霜,神情疲惫,看起来跟普通的苗族中年人没有什么差别。
  他身上有两个让我注意的地方。
  一个是他的下巴上长着一个巨大的肉瘤子,紫黑色,让他的整个面容看上去十分的凶恶。
  第二个,就是他身上背着巨大的木箱子,上面盖着一层黑布,里面传出来嗡嗡声。
  男人跟刚刚的老者说了几句,就朝我走过来,对我伸出手,笑着用地方口音很重的普通话自我介绍:“阿宾,赶蜂人阿宾。”


第309章 山混子
  我看着眼前的苗族赶蜂人阿宾,伸出手给他轻握了一下,淡淡说:“李布森。”
  人是会成长的。经历的越多,成长的越快。
  我曾经是个懵懂无知的保安。但是,在死亡停车场的离奇遭遇,让我看清了这个繁华世界下隐藏着晦暗不清的真相。
  村子里的老一辈人,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在我耳边唠叨:“以后你到外面闯荡,千万记住,有些人惹得,有些人惹不得。”
  老人口中说惹不得的人,并不是说有权有势的人。
  有权有势的人,固然很难惹。但是,惹了就惹了,未必有严重的后果。
  因为有权有势的人,他们拥有的太多,顾虑自然就多,一般情况下不会意气用事。
  老人口中说的,是那些走村串乡,四处漂泊,居无定所的手艺人。
  比如,眼前的赶蜂人阿宾。
  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上,有跟我相同的味道。
  他十有八九,也是一名术士。
  梨花村很漂亮,湖光山色,风光秀丽,这里的村民们淳朴善良。
  可是,我没有忘记临走的时候,寿纸匠三番五次交代。
  寿纸匠告诉我,现在苗疆很危险,六道门已经到了苗疆。
  即便是梨花村这样的苗疆外围,可能也被六道门悄悄安设了探子。
  我在提防着阿宾。
  阿宾笑看着我:“你们想要住宿?走吧。我家有地方。”
  应采很高兴,立刻就点头答应,感谢阿宾。
  虽然我不相信阿宾,但是我也不想露宿荒野,最终还是答应了。
  阿宾在梨花村显然是一个很有威望的人,他在前面带路,村民们立刻让开一条通道。
  我和应采跟在阿宾的身后,身上背着化为僵尸的应采姐姐,来到阿宾的家。
  阿宾的家从外观上看很普通,很简单的水泥平房,但是院子的面积很大,里面养着各式各样的鲜艳花朵,都在盛放着,蜜蜂和蝴蝶在花朵上采蜜传粉,整个院子里都充满了一股甜丝丝的芬芳。
  “不好意思,只剩下一间房了。”阿宾的笑容有些尴尬,指着旁边的一个房间:“两位。要不然将就一个晚上。”
  应采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低着头一声不吭,右手手指一直在卷着自己的头发。
  我指着远处的两排平房,奇怪道:“那些房间不能住吗?”
  阿宾顿时笑了,对我说:“你喜欢的话,当然可以住。”
  说完,阿宾就带着我和应采过去,没有开门,只是将平房的窗子打开。
  平房里面没有开灯,只有一扇窗子,里面的光线很暗,隐约能够看到,一个巨大的东西矗立在房间的中央。
  嗡!
  一团黑云扑面涌出,直接从窗口飞出来,朝着我的脸上涌过来。
  我吓了一跳,右手下意识放在后脑的位置,要从剑窍中拔出斩孽剑自卫。
  “咻!”
  阿宾忽然吹响了口哨,扑向我的黑云立刻转向,飞到了他的身上,落了密密麻麻的一层,像是穿了一件黑色的棉袄。
  我这才看清楚,原来那团黑云,竟然是一大群蜜蜂。
  现在蜜蜂全都落在阿宾的身上,成千上万,不仅仅是身上,连面孔都遮盖住了,轻轻的蠕动着。
  我光是看着,就觉得头皮发麻,脊梁上冷汗直冒。
  不过,应采并没有太过紧张,反而是很兴奋,惊呼道:“御蜂术,你是蛊师?”
  阿宾挥手,身上的蜜蜂立刻飞走,到花丛中采蜜去了,摇头笑着说:“我可不是尊贵的蛊师,只是一个落魄的赶蜂人。”
  阿宾说完,似乎不愿再多说,将我和应采带到刚刚的房间里,让我们住下之后,收了两百块当住宿费,借口有事离开了。
  我看这房间里只有一张吱吱呀呀作响的竹床,忍不住嘀咕一句:“这么穷山僻壤的地方,一晚上收两百块,真黑。”
  不过,天色暗下来之后,阿宾竟然过来叫我和应采去吃晚饭。
  两百块钱住宿费,是包括饭钱的。
  我和应采来到阿宾的房间里,屋子中间放着一张小桌子,上面三道小菜,爆炒虫蛹,竹笋炒肉,还有一道炒花生米。主食是香喷喷的竹筒米饭,还有两瓶芳香四溢的梨花酒。
  我坐下之后,只尝了一口,就立刻赞不绝口。
  特别是爆炒虫蛹和梨花酒,是我从来都没有尝到过美食。
  阿宾听我称赞他,也很高兴,多喝了几口酒,也是跟我聊了起来。
  阿宾是一个赶蜂人。
  这个职业,如今已经十分少见了。
  赶蜂人饲养蜜蜂,拉着蜂箱,在天南海北追逐着花期。
  什么地方开花,赶蜂人就会驱赶蜜蜂到什么地方。
  赶蜂人的收入,一部分是靠着出卖蜂蜜和蜂王浆。另一部分,则是帮助各地的大型果园用蜜蜂传递花粉,收取一定的酬劳。
  由于环境问题,蜜蜂和蝴蝶这种昆虫的数量越来越少,很多地方的果园面积太大,人工授粉工作量太大,就会请阿宾这样的赶蜂人过去,帮忙传递花粉,提高收成。
  据阿宾说,赶蜂人的收入还不错,却很辛苦,风餐露宿,居无定。而且,现在很多人直接用白糖喂蜜蜂,酿出来的蜂蜜低价售卖,对他的生意影响很大。
  否则,阿宾也不会在正值花期的时候,回到家乡,他已经准备金盆洗手,不想再当赶蜂人。
  听到阿宾的遭遇,我不由感叹:“干什么都不容易啊。”
  酒足饭饱之后,我向阿宾告辞,准备回去休息。
  “对了。”
  阿宾忽然想到了什么,追出来对我和应采嘱咐:“我们村里有一个禁忌。你们最好遵守。晚上,尽量不要到外面乱转,院子角落就是茅房。”
  “为什么?”我看了阿宾一眼。
  “你们两个是走南闯北的人,也不怕吓到你们。我们村附近的山里,有山混子。”阿宾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的说。
  我的脸色微微一变,没有多说什么,拉着应采回到房间。
  应采很好奇,追问我:“李大哥,什么是山混子?”
  “山混子,就是山魈。”
  我点了一支烟,慢慢的说。
  我的脑海中,不由的浮现出一段记忆。
  曾经在白云禅寺,我就见识过山魈的恐怖。不过,那山魈也帮了我很大忙。
  “山魈?”应采吓得打了个哆嗦:“我听说是山里的一种怪物,全身漆黑,力大无穷,还会抓小孩子作为食物。”
  应采是真的害怕了,小脸都是一片煞白。
  我笑了笑:“其实,山混子也未必是山魈。更多是猴子、鬼面狒狒,或者是山里的野人。”
  “山里的野人。”应采眨了眨眼睛:“真的有野人吗?”
  “野人。有什么稀奇的。不过,我倒宁愿是山魈。”
  我盘膝坐在地上,闭上眼睛,开始打坐练功,一边轻声说道:“山魈,是山中的怨灵阴气所化。以我现在的本事,对付普通的山魈,绰绰有余。可如果是不是山魈,而是野人。就很可能是逃犯之类,为了逃避警察追捕,躲藏到深山老林里。他们其实比山魈更加危险。人心远比鬼怪更可怕。”
  应采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简单洗漱了一番,没有脱衣服,直接躺在床上睡着了。
  长途跋涉,带着姐姐的尸体回家,应采一路上太累了。
  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应采的俏脸上,让她看起来清纯可人,犹如月宫的谪仙子一般。
  我不由的看痴了。
  似乎是小云对我不满,幽冥令猛地震动了一下。
  我连忙收回目光双手握着幽冥令,低声辩解:“老婆,我毕竟是个男人,连看看都不行吗?”
  就在这时候,我的肩膀忽然一紧,低头一看,一双长着漆黑长指甲的枯手不知道什么时候紧紧抓住了我的肩膀!


第310章 蜂蜡治尸煞
  我转头一看,立刻屏住了呼吸。
  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应采的姐姐再次尸变,化为僵尸,指甲划破了编织袋,偷偷走到我的背后,一张浮肿铁青的面孔正对着我,我甚至能够闻到她口中传来的恶臭。
  我屏住呼吸一方面是因为惊讶,另一方面,是因为僵尸能够嗅到人的生气,屏住呼吸就暂时不会攻击我。
  我看到这头僵尸的眉心处,有着一道黑线,我暗中抽出斩孽古剑,想用剑上的煞气去制服僵尸。
  让我没有料到的是,僵尸的身体震动了几下,竟然不怕斩孽古剑,双手紧紧握住我的肩头,指甲深深的刺入到我的肉里,流出了鲜血。
  我毕竟是血肉之躯,忍不住叫疼。
  闻到了鲜血的味道,僵尸更加疯狂,脸上的坚硬肌肉扭曲着,嘴巴大张着,牙齿变成尖锐的獠牙,向我的喉咙上咬去!
  “姐姐!”
  应采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大喊了一声。
  僵尸的动作一僵,稍微有些停滞,我趁机挣脱了僵尸的双手,用指头沾着肩头的鲜血,凌空画出一道“天地正气符”印在僵尸的背上。
  僵尸这才消停了下来,身上的黑气消散,面孔也是恢复如常,变成了白森森的死尸模样。
  但是,还没过多久,僵尸的脸上再次浮现出黑气,牙齿和指甲快速生长,一张面孔也是变得狰狞,竟然连我的“天地正气符”都控制不住。
  我的眉头紧紧皱着,手里提着斩孽剑对应采说:“不行了!你姐姐身体内的煞气越来越重。我毕竟不是赶尸门的人,不懂制服僵尸的法门。眼看这样下去,她要变成一个真正的怪物。不如。我现在就砍下她的头,断了她的生机,以绝后患。”
  应采紧紧咬着嘴唇,眼眶里面满是泪花,一直在摇头,嘴里嘀咕:“不行,她是我姐姐。马上就到家了,我不能让姐姐再受伤害。”
  我也急了,大声道:“我知道你们两个姐妹情深。但是也要看情况啊。如果放任下去,她过不了今晚月圆之夜,就要完全化为僵尸。万一有什么差池,她入了山,方圆百里都要生灵涂炭!”
  我不是在跟应采开玩笑。
  僵尸,其实是一种十分危险的怪物。
  如果是有人操纵的僵尸,其实危险性还不算大。
  如果是无人操纵的僵尸,吸收了山中的阴煞之气,有了灵智,特别难对付。
  我现在还记得,在古墓中遇到的那尊千年僵尸。
  也许,世间只有杨秀清能够制得住那千年僵尸。
  我好说歹说,应采依然不同意,拦在我和僵尸之间。
  我也是急了,双眼通红,手里提着斩孽古剑,捏着剑诀,眼神凶狠,大声呵斥,逼着应采让开。
  就在这时候,门开了。
  阿宾打着哈欠推开门,嘴里埋怨:“你们两个在吵什么。都这么晚了。”
  下一刻,阿宾就看到了那尊青面獠牙的僵尸,整个人微微一怔。
  不过,阿宾并没有太过惊讶,只是转过头问我:“你这赶尸人到底是怎么当的,僵尸都尸变成这样了,你还不出手制住尸煞?”
  我微微一愣,原来阿宾早就知道,我身后的编织袋里面不是尸体,而是僵尸。
  我猜的没有错,阿宾这个走南闯北的赶蜂人,身份不一般,不是一个普通人,也是一名术士。
  不过,阿宾似乎跟六道门没有关系,他不认识我,以为我是一名赶尸匠。
  我摇了摇头:“我不是赶尸匠。这尸煞我治不了。”
  “咦?”
  阿宾惊叹了一声,用奇怪的眼神上上下下打量我,然后转身就出了门,没过一会就回来,手里拿着一团黄澄澄的东西,伸手糊在僵尸的口鼻上。
  僵尸刚刚挣脱了我的天地正气符,正在张牙舞爪,那团东西糊上去,顿时就不动弹了。
  我抽了抽鼻子,闻到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甜味,还有一股蜡烛味。
  “是蜂蜡。”阿宾笑着解释:“我没什么道行,只是一个赶蜂人。现在暂时安静了,说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赶蜂人有自己的本事。
  蜂蜡糊住僵尸的七窍,就能让僵尸无法动弹。
  这本事不是道术也不是鬼术,我看不懂,也学不会。
  我稳了稳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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