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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道_四不相-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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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和营养学角度来说,长期这样吃绝对要营养不良,生各种病,但实际上我的身体却越来越好,北山居士更是近乎不老不死的境界。这是因为我们采入体内的灵气和日月精华中,包含了高维能量,已经足够满足身体的消耗,吃点东西不是为了补充营养,只是让肠胃功能不会退化掉。

最初我看太阳、晒月亮的时候,我只有感觉一点暖意和凉意,到后来眼睛盯着太阳,猛地往体内收时,就像是吸进了一个火球一样,吸月华时则像全身结霜了一样冷。采完日月精华要立即安静打坐,运气调息直到不适之感消失,这时我才明白北山居士让我脱衣服的用意了,既是为了锻炼抗寒能力,也是为了练功时散热。

这一天我想到了一个问题,我阴阳界练好了剑法,到了人间如果用不起来,怎么与狐妖一族斗?我实在忍不住了问北山居士:“前辈,我在这个世界练的剑法,到了另一个世界还能用吗?”

“你不能。”北山居士说。

我有些意外:“我不能的意思,是别人可以?”

北山居士点了点头:“外功,也就是使剑的经验技巧,不论到了哪里只要你还记得,都可以使用。内功方面,没有达到一定的境界,受到法则的限制无法使用。”

我立即问:“什么法则?”

北山居士罕见地皱起了眉头,思考了一会儿才说:“每一个世界都有自己的法则、规律,只有修为高到了可以突破法则的时候,能力才不会受到限制。”

又是我似懂非懂的话,我猛抓后脑勺:“这话太抽像,前辈你能举一个实例来说明吗?”

北山居士道:“鱼在水里游,人在地上走,这就是人间的法则之一。当鱼大化龙时,想飞就飞,想潜就潜;当人修成仙、圣、神、佛时,也是想飞就飞,想走就走,不再受法则的影响。若是小有成就的地仙,虽然能进入阴间,在阴间修为也是受到限制的;若是高一阶的天仙,到了阴间还有强大的法力,受到的限制就没有那么多。”

我恍然大悟,要是像元始天尊那种级别,当然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要是土地公公那种级别,就是让他上了天,他也没有什么权力和能力。胡心月比其他狐妖厉害,那么在人间他的修为也更高,如果我不达到一个前空的高度,在这里不是他的对手,到了人间更不是他的对手。

这个问题我明白了,但另一个问题又出来了:“那么这些法则是谁定的?”

“当然是开创这个世界的人。”

我很惊讶:“整个世界是某个人开创的?那我们人间是谁开创的?”

北山居士笑道:“难道你没有听说过盘古开天么?”

我傻了眼,那是神话好不好?

北山居士道:“盘古开天,并不是真的用斧子劈开一个蛋,而是以他的能力开辟一个空间,并制定一些法则。简单地说就像你吹出一个巨大气球,在气球里面养些鱼虾,对那些鱼虾来说,气球里面就是一个世界。”

我终于毛塞顿开了,以前很多想不通的事都想通了:“如果这些鱼虾不听话把水弄脏了,最后全部都要死掉,或许我同情他们会给他们换换水,至于两条鱼之间怎么玩怎么打架,我通常是不管的。”

“哈哈……儒子可教也。”北山居士大笑。

“刚才你说我的能力不能带到别的世界,意思是我修不到那么高的境界吗?”

“那要看你的机缘和努力。”北山居士说完转身就走,不想再聊这个话题了“前辈,那么这个世界是由哪个神人开辟的?”

北山居士没有回答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站在那儿回味着刚才的交谈,如果我的修为能达到一个很高的层次,比如仙人的境界,就可以自由地来往于人间和阴阳界。我的修为越高,可以带到其他世界的能力也就越多,受到的限制越少。但问题是北山居士没准备把我培训成一个神仙,甚至没把我当徒弟,或者是他也没有这个能力,神仙神马的,对我来说真的太遥远了。

就在这一天晚上,北山居士开始教我新的功法,引导上丹田的阴气和下丹田的阳气相融合,用来祭炼灭魂剑。现在祭炼的方法与以前不同,剑是存放于丹田内,阴阳两股气如太极般绕着它旋转。北山居士说练久了习惯了,以后阴阳二气会自然而然绕着灭魂剑慢慢转动,这样不练而练,时刻都在练。

这是顺练,还有逆练,把剑气散开,反过来淬炼肉身,最终达到身剑合一的境界。身剑合一还只是小成,再下一步以心为剑,以道为剑,但后面的境界他只是一语带过,没有细说,要么不准备教我,要么他也没达到。

这一晚他教了许多口诀,讲解了许多专用名词,其实这一类剑法,在道门是称为“仙剑”,在佛门称为“禅剑”,功法略有不同,道理相似。而“御剑术”一般是指以咒法控制小剑,入门容易,先易后难,只是小乘之道,在修为高的人眼中不值一提,也可以用咒法、秽物来破除——其实以前大醋缸攻击我的簪子就类似于咒法驱动的飞剑,这个属于法术的范畴,保命金钱是可以挡住的。

我有一种预感,我快要离开这里了,所以他才会这样竹筒倒豆子一下全倒给我,也不管我能不能消化。

果然,只过了一个星期左右,北山居士对我说:“我可以教你的已经教得差不多了,你的朋友到这附近找过你好几次,可能有什么急事,你该走了。”

“啊?”我愣在那儿,也不知是失望还是感激,或者留恋。他教会了我许多东西,正是我最想学习的,没有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但我的剑法还没有大成,连小成都说不上,他还有更高明的功法没有教我,错过了他我找谁学去?他是一个博学、豁达、正直的老人,如今我只有在他面前才有安全感,真正身心放松,离开了他,我将面临凶残的敌人、诡诈的同伴、不可预知的危险……

北山居士说:“我也该走了,就此别过。此地虽然不是什么风水宝地,却也较一般地方灵气充沛,你有闲暇时可以到这里来修炼。不要对别人说我指点过你剑法,以后你的任何行为都与我无关,就当是从来没见过我吧。”

我心潮澎湃,第一次跪下向他磕头,以表达我的感激和尊敬。一个头磕下去,抬起头来时,前面空荡荡的,已经没有人影了。

第105章枪打出头鸟

我跑到悬崖边想看看北山居士往哪个方向去了,结果没看到人,却看到了一架直升机从山谷中升起,声音越来越大。

难道这是来找我的人?我站着没动,直升机继续上升,到了比我略高的地方转了一个方向,我看到了刑龙在里面。他也发现了我,很激动的样子,挥手并呼叫,但声音被引擎声淹没,听不太清楚。

直升机很快向我靠近,并放下了绳梯,山洞里面没有什么特别珍贵的东西,而且以后我还可以来的,所以什么都不带了,直接攀着绳梯上去。

机舱里有四个人,一个是刑龙,一个叫黎熙夜,一个绰号铁头,一个叫伯赏寡妇,也不知是真名还是纠号,他们都曾经随我杀进金辉大厦。他们看到我很激动,但又带着明显的愁苦或悲愤,我哈哈一笑:“怎么了,被常副帮主惩罚了?”

引擎声太大,要大吼大叫才能听到,刑龙吼道:“常副帮主死了!”

“什么?”我以为我听错了,常志豪不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吗,怎么可能死了?

“他大前天死了!”刑龙再次吼叫。

我还是不敢相信,望向其他人,另三人都点头,一脸悲愤的样子。黎熙夜找了个耳罩给我,刑龙也戴上了一个,把事情经过详细对我说了一遍。

这段时间常志豪招兵买马,扩大地盘,杀得威力帮节节败退,可谓风头无两,万众瞩目。金辉大厦变成了他的新总部,他经常在那儿过夜和休息,大前天凌晨他进了卧室,直到中午还没有出来,敲门也没有回应。守卫门觉得不妙,破门进去,发现他已经死了,用自己的手掐死了自己。

“他掐死了自己?”我无论如何不相信,不说常志豪正值事业巅峰状态舍不得死,就算他想死也不可能自己掐死自己,还不如直接从楼上跳下去。

“外面有很多保安,还有监控探头,没有人进去过,而且门和窗户都是从里面关上的……”刑龙有些不安地扭了扭身体,咽了一下口水,“他的左手很紧地掐着自己的脖子,掰都掰不开,眼睛瞪得很大,嘴巴也张着……医生也说他是被自己掐死的,什么焦虑综合症,精神分裂什么的,我也说不来。”

我猜那个医生的意思,是说常志豪精神压力太大,梦里想要掐死别人,结果把自己给掐死了。理论上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实际上梦游杀人的有,掐死自己不太可能,难受了就醒,醒了谁还会继续掐?除非是被鬼怪控制了。

我问:“你说他是用左手掐住自己的脖子?”

“对。”

“你确定?”

刑龙重重点头:“确定!他左手有戴手表,右手没有。”

“他是被别人掐死的,掐死之后把他的手按上去,促使他的经脉肌肉收缩,尸体僵硬后手指就扣紧在上面了。”

刑龙一拍大腿:“有道理,我本来就不信他是自杀,可是大部分人都信,还有人说是被恶鬼附体,怨魂索命之类。我觉得不对头,跟别人说也没用,所以来找你,昨天已经找了一天了。”

我在人间身为恶鬼状态时,曾经控制过不少人,怎会不知鬼迷心窍是怎么回事?我很肯定地说:“他不是左撇子,不论是在清醒状况下还是出于潜意识,就算是被鬼迷住了也只会用右手来掐脖子。有人杀了他,这个人也习惯用右手,而他面对着常志豪,顺手抓起来的就是常志豪的左手了。”

“对,对,一定是这样,肯定是莫鲲杀了他!”刑龙很激动也很愤怒。

我也第一时间想到了莫鲲,他是迫不得己投靠常志豪,有杀常志豪的动机,而且金辉大厦原本是他的地盘,也许有什么密道之类,他有作案的条件。我问:“副帮主死后,莫鲲反应怎么样,有没跑回威力帮了?”

“没有,他嚎嚎大哭像死了亲爹一样,说什么知遇之恩还没报,天嫉英才之类。听说这两天他很积极办丧事,还说常副帮主虽死犹生,我们要继承他的遗志,团结在一起灭了威力帮之类。我才不信他娘的屁话,一定跟他有关系,但我也想不通,他为什么不卷了钱跑回威力帮呢?”

是啊,如果是莫鲲害死了常志豪,完全可以在别人没有发现之前卷了财物逃走,或者勾结威力帮突然袭击情义帮,夺回原有的地盘。他居然没有这么做,不像是他的为人啊!

我突然想到了一些更可怕的可能,急忙问刑龙:“常副帮主死了,是不是莫鲲的权力最大,威望最高?”

刑龙抓了抓头皮:“权力的事我也不太清楚,但从威力帮投过来的人肯定都会听他的,超过我们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而且现在他猫器耗子假慈悲,很多人都以为他是好人……”

说到这里刑龙变了脸色,他四肢发达头脑也不是很简单,想到问题的关键了。情义帮的正帮主从不露面,当副帮主死亡或者失去能力时只会任命有实力的人当新的副帮主,那么当大部分人团结在莫鲲身边,莫鲲能稳住局面时,这个副帮主非他莫属。所以莫鲲不需要逃走,杀了常志豪所有东西都是他的,包括这段时间常志豪打下来的地盘。

我沉着脸又问:“这段时间常副帮主打了很多次胜战,夺占了大量威力帮的地盘,威力帮的人员死伤多吗?”

刑龙道:“据我所知不多,大部分都是一看不妙就投降了,还有很多是被莫鲲说服直接投降……我操tmd,这是阴谋!要是他成了副帮主,这些人和地盘还是他的,连我们的也变成了他的,我操,这也tmd太毒了!”

黎熙夜等三人知道了这个情况,也非常愤怒,破口大骂。等到他们骂得有些累了,我问:“有没有可能陆副帮主和金副帮主觉得常副帮主威胁到他们,使用某种手段杀了常副帮主?他们有什么动向?”

刑龙想了想:“前段时间还真听说他们扬言要杀了常副帮主,但我觉得只是说说而己,他们不敢这样干的,要是正帮主知道了,不会饶了他们。”

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我担忧的是金无双和陆三元也跟这件事有关。有可能他们勾结莫鲲,答应扶持莫鲲成为副帮主,由莫鲲出手害死常志豪,瓜分属于常志豪的东西。还有可能莫鲲还是在替威力帮做事,他投靠常志豪就是阴谋的开始……

可能性有很多,不论是哪一种可能总之是导致了常志豪死亡。常志豪一向对我不错,虽然他收编莫鲲这件事让我很反感,但他没有做过特别对不起我的事,于我是有恩的,我不能眼看着他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而且我曾想利用情义帮在这个世界获得权势地位,把宋玉瓷接到这儿来,现在常志豪的一切都被莫鲲夺走,我的计划的基础也就没有了,我不能就这样算了。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常志豪的死可以说是他自找的,太高调太急进了,即使没有莫鲲、金无双之辈害他,元老们也容不得他。这就是法则,如果不能突破法则,那就老老实实弯腰低头做人,我必须牢记这一点!

直升机飞到聚贤大厦外的广场降落,已经一大群人得到消息在这儿迎接我了,包括安然、阿东、如晶、如莹等。他们看到我的那一瞬间,脸上的忧虑、焦躁和不安变成了兴奋、期待和热切,眼睛在闪光。

突然间我有了一种使命感,我有责任保护这些信任我的人,不能让他们失望。黑帮之中也有好人,比如苏紫衿,他们需要救赎,需要安全的环境。即使他们都是十恶不赦的人,只要他们相信我,肯听我的话,我也能引导他们往善良的路上走。就在这突然之间,我发现自己是有用的,我也有可能变得伟大,而不只是一个为了报仇不择手段的恶鬼。

众人围了过来,尽管我蓬天垢面,衣裳褴褛,却没有一个人因此鄙视我,争着向我问好。当他们拥着我向大厦内走去时,一些人看到我虽然脸上带着笑,眼神却带着警惕或怀疑,这些人肯定已经倾向了莫鲲或另两个帮主。

“我要看常副帮主的遗体。”我对身边的安然说。

“已经火化了,我阻止不了他们,我说的话根本没用。”安然很无奈地说。

我有些愤怒,这么急着火化,不是明摆着有鬼么?把常志豪的尸体烧了,就没人能证明他是被杀的,看这样子很快就要开始吞食他的地盘了。

“陆三元和金无双呢?我现在就要见他们!”

安然的脸更是苦得像苦瓜一样:“除了我们这些人,恐怕别人都不太把你的话当一回事了,两位副帮主也未必会见你。”

这倒也是实情,以前别人给我一点面子,那是看在常志豪的分上,我没有职务和权力。现在常志豪死了,我又离开了好长一段时间,谁还会给我面子?我又不可能用剑逼着别人听我的指挥。一朝皇帝一朝臣,如果我不能迅速做出强有力的影响,很快所有人都会去巴结莫鲲,没人当我是一回事了。

第106章群龙无首

我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常志豪是莫鲲害死的,不可能带着几个人去质问他,更不可能直接杀进金辉大厦,这样我会变成情义帮的敌人,越搞越乱。只有陆三元和金无双才有资格去质问莫鲲,也只有他们两个带上足够的人,才能对莫鲲形成威压,所以我必须先把陆三元和金无双拉拢过来。

我在心里转了几个念头,对安然说:“你去邀请各媒体的记者和一些律师、公证人员,明天上午十点,我要在聚贤大厦前公开常副帮主的遗书。”

安然有些惊讶地望着我:“常副帮主留有遗书?”

旁边其他人也纷纷望向我或竖起了耳朵,我冷笑一声:“常副帮主是什么样的人,怎会没有一点预防手段?”

安然连连点头,他当然知道常志豪有多狡诈,上次常志豪为了躲避猎头人,装重伤躲起来把所有人都骗了。

谁都知道我跟常志豪的关系很铁,常志豪死了,我突然回来高调公布遗书,那么这份遗书的内容必定关系重大,可能与巨额财产有关,可能与权力交替有关,或者是地盘、人员的安排。陆三元和金无双没有弄清遗书的内容,今晚肯定睡不着,用不着我去请他们,他们十有八九会自动找上门来。

回到顶层以前我住的地方,所有摆设还与以前一样,但往来的人已经有些不同了,除了刑龙、黎熙夜、阿东、铁头等少数人外,我不知道谁还可以信任,就连安然我都不敢太相信。像刑龙这一类人,相对比较单纯,忠于谁就是忠于谁,可以为了他抛头颅洒热血,而像安然这样的人,随时都有可能为了自己更大的利益,笑着捅你一刀子。

我没有再拒绝双胞胎美女的服务,任由她们帮我梳洗打扮,剪短了头发,刮干净了胡子,搓干净了身上的污垢,修剪手脚指甲……再穿上崭新合体的西装,立即像是换了一个人。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我都觉得有些陌生了,最明显的变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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